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渴望生活-凡高傳 | 上頁 下頁
一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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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半夜四點鐘起身,走上三、四個小時才到達要去的地方,然後一直畫到大黑。在一條冷清清的路上,拖著疲累的腳步走十或十二公里的路,真不是個滋味,但他喜歡一再地摸到腋下的濕畫布。

  他在七天內繪製了七幅大畫。在週末,幾乎累得要死了。整個夏季天氣很好,但現在他提不起畫興了。一陣猛烈的西北風刮起術,揚起一陣陣把樹木染白了的灰沙。文森特不得不靜止不動。他一覺睡了十六個小時。

  他碰到了極不愉快的事情,他的錢在星期四花光了,而泰奧的信款要到下星期一下午才能奇到。那不是泰奧的過錯。除了一切繪畫材料外,他依舊每十天寄五十法郎。文森特熱衷於看到自己的新作配上畫框,定貨大大超過了預算。在這四天中,他靠二十三杯咖啡和麵包師賒給他的一個麵包打發日子。

  一種強烈的反作用開始不利於他的畫。他認為他的圖畫與他從泰奧那兒所得到的善意是不相稱的。他要贏回已經花去的錢,以便歸還給他的弟弟。

  他一張張地看著畫,因為這些畫不值所花去的成本費而責備自己。即使不時地確實出現一張相當好的習作,他還是明白倒不如從別人那兒買一張來得便宜點呢。

  在整個夏季裡,對自己圖畫的想法在他的頭腦中湧現。雖然他很孤寂,但他沒有時間來思考和感受。他象一台蒸汽機似地開動著。然而,現在他的頭腦象一鍋餿粥,他甚至沒有一法郎供他吃喝,或去看看拉歇爾散散心。他得出結論:他在夏季裡繪製的畫是非常、非常的差。

  「無論如何,」他對自己說,「塗過的畫布總比一塊空白的畫布來得有價值。我的要求不高,那就是我有權利要畫,那就是我有理由要畫。」

  他深信,只要耽在阿爾,他就能發揮個性。生命是短促的。光陰如箭。

  好啦,作為一個畫家,他還是要畫。

  「我的畫家的手指長得馴服了,」他想,「即使我的軀殼漸漸碎裂。」

  他開了長長的一張顏料單寄給泰奧。他突然認識到,單子上的顏色,沒有一種能在荷蘭的調色板上,能在莫夫、馬裡斯或韋森布呂赫的畫上找到。

  阿爾促使他與荷蘭傳統截然一刀兩斷。

  他的錢在星期一寄到,他找到了一個一法郎可吃一頓好飯的地方。那是一家奇怪的飯店,徹頭徹尾地灰色,地是灰瀝青鋪的,就象街上的人行道,牆上糊的是灰色壁紙,綠色的百葉窗老是關著,門上掛著一條綠色的大門簾擋風沙。一絲纖細的、十分強烈的陽光,刺穿一扇百葉窗。

  他已經休息了一個多星期,他決定畫一些夜景畫。他描繪這灰色的飯店,顧客們在吃飯,女招待匆匆忙忙地跑來走去。他描繪深沉的暖和的夜空,佈滿顆顆普羅旺斯的明星,就象他在拉馬丁廣場上所見到的那樣。他走到路上,在月光下描繪絲柏。他描繪黑夜咖啡館,一家通宵營業的咖啡館,流浪漢無錢借宿的時候,或酒醉後無法借宿別處的時候,就能夠在那兒避難。

  一天晚上,他先描繪咖啡館的外觀,後描繪內景。他想用紅色和綠色表現人們的可怕的熱情。他以血紅和深黃描繪內景,當中是一張綠色的彈子台。

  他畫上四盞發出橙黃和綠油油火光的濘檬黃色的燈。到處是打瞌睡的無賴們的小小形象的紅與綠的強烈對比和衝突。他力圖表現這樣的思想:咖啡館是一個能夠毀掉一個人、使一個人發瘋或犯罪的場所。

  阿爾人發現他們的瘋浪子徹夜在街上作畫,而白天則睡大覺,感到好笑。

  文森特的活動總是使他們感到有趣。

  月初,旅館老闆不但提高了房間的租費,還決定對文森特放置圖畫的小間收取每天的貯藏費。文森特厭惡這旅館,受到貪得無厭的老闆的虐待。他對吃飯的那家灰色飯店感到滿意,但他十天內只有吃二天或三天的錢。冬天漸漸臨近,他沒有工作室可作畫,旅館的房間令人沮喪,丟臉。他不得不在便宜飯店裡吃的食物,再次損傷了他的胃。

  他得為自己找一個永久的家和工作室。

  一天傍晚,他和老魯蘭穿過拉馬丁廣場,看到就在旅館隔壁的一所黃色房屋上,貼著一張召租。這幢房子有兩排耳房,當中一個院子。它面朝廣場和山上的市鎮。文森特停下來,沉思地讀著這張召租。

  「可惜太大,」他對魯蘭說。「我真想有幢象這樣的房子。」「你不一定要租下整幢房子,先生。譬如可以單單租下右耳房。」

  「真的!你知道有多少間嗎?房租貴嗎?」

  「大約有三、四間。租錢不會貴,不及旅館費的一半。明天中飯時,我來陪你去看看,如果你高興的話。也許我能幫忙使房租便宜一點。」

  第二天早晨,文森特興奮得不得了,無法安下心來做事,只是在拉馬丁廣場上踱來踱去,從各個角度審視這幢黃色的房子。房屋構築堅固,陽光充足。經過一番仔細的觀察後,文森特發現這房子有兩個分開的入口,左耳房已經有人住下了。

  午飯後,魯蘭來了。他們一起走進房子的右耳房。裡面有一個門廳,通向帶小間的大房間。牆壁刷得雪白。門廳和通上二樓的樓梯鋪著乾淨的紅磚。

  樓上有一間帶小間的大房間。地上鋪著乾淨的紅瓷磚,粉白的牆上映照著潔淨明亮的陽光。

  魯蘭給房主寫過一張便條,因此後者在樓上等候他們。他和魯蘭用飛快的普羅旺斯方言交談了片刻,文森特一點兒也聽不懂。郵差轉向文森特。

  「他一定要知道你打算租多少日子。」

  「告訴他沒有限期。」

  「你是否同意至少租六個月?」

  「哦,好!好!」

  「那末他說每月十五法郎租給你。」

  十五法郎!整幢房子!只抵到他付給旅館的二分之一。甚至比他在海牙的工作室還便宜。一個月十五法郎的一個永久的家。他連忙從口袋裡掏出錢來。

  「快!快!把錢給他。房子租下了。」

  「他要知道你什麼時候搬進來,」魯蘭說。

  「今天,馬上。」

  「不過,先生,你沒有家具。你怎樣搬進來呢?」

  「我去買一個床墊和一把椅子。魯蘭,你還不知道在一個蹩腳旅館裡過日子的味道呢。我一定要馬上搬進來!」

  「隨你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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