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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我想這對公牛隊來說還不算太壞,因為他們認為要我來的報酬應該高於風險。我知道真相,我知道公牛隊需要有人來做苦工。失去了「眼鏡蛇」荷瑞斯·格蘭特(HoraceGrant,前公牛隊當家大前鋒)對該隊造成很大的傷害,於是他們開始對我產生興趣。格蘭特在公牛隊時不受器重,等於在其他大牌球員的陰影底下打球。格蘭特跑到魔術隊,而喬丹重返公牛隊時,該隊才發現要是格蘭特沒走,實力會強很多。於是突然間,每個人都說格蘭特曾經是公牛隊的靈魂人物。他們的說法可能是對的,荷瑞斯·格蘭特曾經是該隊的重心。每支球隊都要有人出來做開路先鋒,讓大牌球星日子更好過,而這正是我打球以來所做的事。

  荷瑞斯·格蘭特意志堅強,與我一樣,我們是同類型的球員,也因此有過多次交鋒。他是少數我尊敬的球員之一,因為每次跟他對抗時,我都會被激得生氣。我若是生氣了,會打得更好,讓我不會掉以輕心。

  若是荷瑞斯·格蘭特仍在陣中,沒有多少人會懷疑公牛隊在九五年可以席捲一切的。他們必須找個人來填補格蘭特遺留的空缺,他們知道我正是一時之選。不管他們跟我談了多少回合,也不管他們找傑克·哈利談了多少次,都不能改變這一事實:公牛隊若要回到連拿三年總冠軍的實力,就必須把我網羅旗下。

  「飛人」喬丹與皮彭都必須贊成公牛隊買下我的這項交易,對我來說是好事。如果他們其中一人有異議,那麼我就可能要到別的隊去了。密爾瓦基雄鹿隊對我頗感興趣,聽說他們願意跟我重新簽訂讓我滿意的合約。在喬丹與皮彭這方面,我想他們瞭解到我進公牛隊並不是來做大牌的,我會出場盡到自己的本份;我對其他的球員地位不具威脅。我所做的只是協助他們,讓他們更容易得分。

  在我到公牛隊之初,喬丹與皮彭表示對我的到來尚有些疑慮,可是這些疑慮在訓練營開始之後便消失了。喬丹說,他從來沒見過有誰能夠那麼快便學會公牛隊複雜的進攻戰術,連他自己都沒辦法。對我籃球知識的豐富,大家都是印象深刻——我想還包括了驚訝吧。或許他們在過去九年裡都沒有仔細看我打球。

  我從來沒說過:「哦,真好,我能跟喬丹、皮彭一起打球了。」我敬佩他們的球技,也喜歡跟他們一同奔馳在球場,可是我並不怕他們。我並沒有敬畏大明星心理,因為我跟他們是同一隊的啊。

  整個集訓過程裡,我在球場下沒跟喬丹說過兩句話。我跟誰都是這樣,我很少跟人講話的,這跟我在何地或是何隊都沒有關連,就算到邁阿密熱隊或明尼蘇達森林狼隊都是一樣的,那並不表示我跟喬凡處不來。我們擁有同款式的法拉利跑車,所以我們經常討論車子,我們也會談籃球經。我們在球場上合得來,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認為公牛隊足堪于當年的活塞隊比擬,可是我對當年的底特律活塞隊還是抱著特別的感情。我們擁有一切,對我而言,這支隊伍相當地特別,因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也是我學習如何參與比賽的地方。

  講到公牛隊的這個組合時不能不順便提到聯盟。NBA現在已開始走下坡了,有太多的爛隊存在,因此很難公牛隊跟其它偉大的隊伍來做比較。就我所知,他們最好拿出辦法來,免得聯盟無法拯救。

  籃球界三大世星齊聚一堂,在芝加哥是相當風光的。我們引起的矚目令人難以置信,在每一個城市、每一場球、每一天都是如此,到哪裡去都必須有警察開道,甚至到薩克拉門托這種地方都是一樣,在NBA是前所未見的。

  大家都知道邁克爾·喬丹能輕而易舉在一場球賽中拿下五十分。給他進到了禁區,那就完了。看到某些球員帶球過人上籃得分,實在是很過癮的事,邁克爾讓我最驚訝之處就是這點。他的跳躍與灌籃最為人稱道,但是真正瞭解籃球的人會欣賞他的過人切入找空檔投籃的功夫——不管怎樣他都能把球投進。斯科特·皮彭也有這樣的本事,我剛到芝加哥時對他的球技真是他媽的印象深刻,跟他同隊比跟他對抗時更能體會到這點。

  當斯科特·皮彭剛進聯盟時,我對每一個肯聽我說話的人講,他將會是籃球界有史以來最佳前鋒之一。從他的運動細胞以及其它過人之處,我便能慧眼識英雄,他很能防守,搶籃板球也有他媽的一套,他也能從任何角度、在任何時間投籃。我一點也沒看走眼。

  我認為受到這次交易影響最大的球員是湯尼·庫柯奇(Toni Kukoc),他以歐洲籃球狀元的身份落到了某一支隊伍裡面排名第四的球員地位。我並不是說當我轉到公牛隊之後他被我排擠下來,不過他必須要瞭解,在我們這種組合的球隊裡,誰得到榮耀並不重要。這支球員能夠讓他盡性發揮。他只需要瞭解這點,不要帶著錯誤的想法打球就好。

  我們會彌補庫柯奇的失常。他是一名了不起的射手,一場比賽出手十五次能拿下十六或十七分,輕而易舉。庫柯奇比得上維尼·強森(按:維尼外號「微波爐」即是形容他得分幹淨利落)

  可是,公牛隊的每件事情仍然都是圍繞著喬丹身上。在在為公牛隊的一分子之後,一直有人質疑喬丹會不會給我好日子過。我必須要說明的是,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我不在乎是否覺得自在,而且讓我覺得自在也不幹他的事。我不在乎別人喜不喜歡我,事實上,當我不覺得十分自在時,反而會是更好的球員。

  當你搬到另一座城市裡,必須有被需要的感覺。從籃球員觀點看來,打從一開始我便覺得能被芝加哥接納,因為我知道轉來此地是要做什麼。我曉得他們需要什麼,也曉得我能滿足他們的需求。他們對馴服我或是要我守規矩沒有興趣,這才是讓我覺得自在的唯一條件。

  邁克爾被引述說,他認為我到公牛隊後,平均每場應該可以摘下十到十一個籃板。我想這可以視為是一種侮辱,十到十一個籃板不過是我最佳紀錄的一半罷了。然而我知道他真意為何,他的意思是我沒有必要拚老命搶超過十或十一個籃板,在該隊表現得特別不同。他不會公開說我一場比賽可以摘下十七或十八個籃板球,或者說我必須需要有這種表現,因為那樣會帶給我不必要的心理壓力。其實我並不是一個不能承受壓力的人。

  由於小腿肉拉傷,球季的第一個月我沒上場,後來參賽場次足夠之後,我在聯盟裡的籃板球紀錄再度領先。在選擇全明星隊各隊休兵時,我的籃板球紀錄仍然排名第一,平均每場籃板球領先第二名幾達三球之多,可我仍然沒被選上全明星隊。

  來評評理,我應該被選進全明星隊嗎?當然,不光是我自己這樣說,「飛人」喬丹也這樣說,一些電視球評員,象丹尼·安基也這些說。大家都知道,就只有東區的教練們認為不應該選我。

  真正的原因在此:那一年東西區明星對抗賽是在聖安東尼奧舉行。如果我回到聖安東尼奧打全明星賽,那是何種景象?他們可不想這樣。那對我會是太完美了,我到那裡將會搶走NBA所有球星的光采,他們可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他們絕不會讓我在這種處境之下到好裡去,讓我達到目的。這些跟球場上的表現無關,我想我現在應該習慣這種事了。

  芝加哥的民眾在換球員交易完成之前,沒有多少人會參加丹尼斯·羅德曼球迷俱樂部。事實上,我在活塞隊時他們還很恨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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