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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第三場比賽,即我被禁賽的那場,馬刺隊表現得糟透了。比數為115:72,真是難看,簡直爛透了!大衛·羅賓遜拿了十六分、十一個籃板,但他並不是關鍵。你想要知道那場比賽有多糟嗎?傑克在那場比賽時間特別久——他也打出了代表作。大衛在這系列比賽裡一無是處。

  我跟麥當娜在山上看那場比賽的轉播,我們坐在別墅裡觀賞比賽過程。我被禁賽,所以沒到現場去,他們不讓我出賽,我有更好的事可以做。

  我們實在不應該輸掉那一輪賽事。我們在主場取得第一場勝利,然後直落三場被淘汰。我們的賽季到此劃下休止符。最後一場比賽比數相當接近,95:90,我拿下二十個籃板球,可是這支球隊根本沒有鬥志再上一層樓。我們在第一場把他們轟掉,可是後來就連輸三場說拜拜了。

  最後一場比賽結束後,我走進更衣室,拿起我的東西便搭乘等著我的大轎車,跟麥當娜走了。我沒跟任何人說話,在教練卡斯發表他的球季結束訓話之前便告離去,沒跟任何人握手或是說再見。我的球季已經結束了,沒有什麼話好說的了。我把暖身服裝換上,留下制服,下一站要到洛杉磯去,去麥當娜的住家。

  那是五月初的事,之後我們待在一起很長一段時間。我也分別到紐約與洛杉磯兩地看她。我們在亞特蘭大共度一周半的時間,住在麗池卡爾登大飯店,她在亞特蘭大錄新專輯。

  馬刺隊裡的每一個人,包括一些球員在內,都抨擊我因為麥當娜來看球,造成球員士氣受到影響。他們對於我被禁賽的那一場沒有跟球隊在一起想法不悅,可是你要知道這整件與麥當娜有關最奇怪的事情在那裡嗎?每一個人都喜歡這件事的發生。她跟我在一起,大家都很興奮,他們跟小孩子一樣興奮。

  打從一開始就是這樣。大家第一次見到麥當娜是在正規賽季最後一場比賽,我們在洛杉磯出戰快艇隊的時候。那場比賽大衛·羅賓遜拿下七十一分,確保得分王寶座。然而全隊注目的焦點不是大衛,而是麥當娜坐在看臺,欣賞我比賽。

  與馬刺隊有關的人認為我跟麥當娜在一起造成士氣受損這件事,我覺得根本就是個大笑話。我努力地打球,想讓球場外的事就歸球場外,毫不相干。不是我在賽後把她拉進更衣室的,那是約翰·路卡斯。跟她在更衣室外合影留念的人也並不是我,而是其他的球員。我沒要她到更衣室去,只因為她跟我約會,就要讓她到更衣室去招搖,我認為是不公平的事。在與快艇隊賽後,約翰·路卡斯跑去找她,然後抓住她——抓住她——跟她一路走回到更衣室去,這就是總教練哪。是誰在那裡說:「我們要請來麥當娜。我們一定要請麥當娜來看這場球!」正是馬刺隊的管理階層,是他們這麼說的。

  沒有人指責他們,沒有人說馬刺隊經理階層,或是約翰·路卡斯,在麥當娜來臨時候的表現是讓全隊士氣不振的原因。沒有——都說我是罪魁禍首。

  我想要看她,可是卻不想她到球賽場地來。我知道有人會大大地加以利用,他們要她來看球賽,因為這樣會吸引更多的觀眾,大家都會來看麥當娜。

  可是她想要來看球,這是她的權利。如果她要跑來看情郎打球,讓她覺得不舒服是不應該的。就隨她高興吧,兄弟。

  與快艇隊比賽過後,大家士氣大振,好象舉行一場盛大的宴會。大家都要跟麥當娜合影留念,連傑克·哈利的家人都來參一腳,索取簽名照。每一個人都對她與我有所求。

  那段時間,我的情緒非常複雜,太多的訊息籠罩下來。他們要我跟麥當娜在一起,可是當我跟她真的在一起,又說我讓全隊分心,這沒有道理。

  這不關約翰·路卡斯的事,我就不曉得他在幹什麼。他從中得利,比誰都多。不過就是麥當娜來了,但事情卻變成這樣:麥當娜來看球,來看麥當娜。

  別的球員也一樣,他們讓整個球隊變成像是馬戲團。NBA方面也讓這件事變成耍把戲,馬刺隊也好、我的隊友也好,都讓這件事變成耍把戲。麥當娜坐在前排,觀賞丹尼斯·羅德曼打球,你能相信嗎?

  那時候麥當娜決定要安定她的感情生活。跟她在一起感覺真好,她成熟圓潤、沒有架子、體貼。她的公眾形象堅硬強悍,私底下卻是個感性的人,她喜歡被人呵護著。

  可是我還沒打算要安定下來。她要我平靜下來一陣子,快樂地跟她在一起,把生活步調放慢。

  她經常說:「我經歷過舞臺生涯,我也很狂野。」她要我結束我的瘋狂舞臺生涯,可是我沒辦法立刻放下這一切。我仍然覺得樂在其中,仍在尋求新的挑戰。我要單獨出去,跟朋友在一起,可是她做不到,如果她這樣做,就會引起騷動。她一直在尋求一個地方,在那兒她只是個普通人而不是麥當娜,但卻很難找到。她不能輕鬆地跑到達拉斯,跟我和我的朋友一起打混。他們總會大驚小怪,造成不好的後果。

  我沒必要躲在門背後。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如果人們習慣於看到某些人或事,不久那就會變成很正常的事了。在夜總會裡看到我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嘗試拉她出去,可是她實在很害怕到公開場合去。在她的立場,有點懼怕有人會對她不利。象她這樣高知名度的人永遠不會曉得是否會有瘋子在跟蹤,就象她保鏢射殺的那個傢伙就曾經威脅說,若是得不到她,便要把她喉嚨撕裂。出去吃個晚餐都不簡單。經常會有機會讓人偷襲她、攻擊她、使她無法動彈。

  說來直介悲哀,她被自己的知名度所囚,她不能做普通人做的事,她到任何地方都引起大騷動。人們注意我、煩我、跟我要簽名,可是我不會讓這些阻止我去做我想做的事。我想出去玩就出去玩,盡可能地維持正常。麥當娜做不到這點,只有少數幾個地方讓她能比較自在。

  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在電視或錄影帶裡,得到的印象是:她是強悍的人,在大衛·賴特曼(David Letterman)的節目裡,二十分鐘的訪談滿嘴髒說。但在私底下,她完全不是這樣,我們一起出去時,不記得她曾開口講過髒話,她都保持著優雅的風度。

  我們之間從未有過爭執,那是段很輕鬆自在的感情。性方面很好——不是最好的,但夠好了——但我倆的關係並不僅止於性。我倆相知甚深,到了令人害怕的地步。

  雖然她有甜美的一面,可是不管我何時與她在一起,仍然知道她是個擁有權力並瞭解如何去運用的女人。她是事業上的女強人,非常瞭解自己想要什麼。從她把我邀到邁阿密的方式可知一二:她跟《微碧》雜誌搭上線,用這個引我到那裡去。她要會會我,於是她讓這件事成真。

  她要誰就有誰。她擁有全世界的錢,她是有力量的女人,這對我極有吸引力。她對我則一無所求,就是單純地喜歡我這個人,喜歡跟我在一起。我不需要懷疑什麼時候突然揭開了騙局,發現她開始要我的錢。我的錢只不過等於她口袋裡的零花錢罷了。

  性方面也很不錯,對我們之間的感情有助益;不過雖然不錯,但也沒有再多說的價值。既不瘋狂、野性,也不荒唐。一點也沒有,就是還不錯而已。

  大家都以為跟她會有最好的、性狂野的性,每個男人都夢想跟她上床。我則到了不會老想跟她那樣的地步,我們在一起很自在,性愛很滿足。她在床上不象特技表演者,當然也不是條死魚。

  我必須召供一件事:我跟麥當娜在一起時,還有另一個女朋友,名叫金姆。她跟我在聖安東尼奧同居,可是我們之間的關係陷於低潮,因為我認為關於她身份方面對我有所欺騙。她一直說自己很有錢,結果都是一堆謊言,我跟麥當娜在一起更覺得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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