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我行我素 | 上頁 下頁
三六


  運動與娛樂並非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們看事情的角度經常是一致的,她知道不會一輩子都是性感女神的化身,我也知道我的運動界超級巨星的時間不會太長,不可能做長青樹的,我倆都明白這點。我們不會活在幻想的世界裡,以為現在擁有的一切會永遠地保存著。但是,我們也都想把握住機會,及時行樂,盡其所有地去經歷一切。

  我們知道人家是沖著你的名氣來供養你的。我們知道誰是真正的朋友,誰是利用你為自身牟利,這方面我倆各自都有經驗。

  她開始真正的喜歡我,因為她看出我的真實個性。她看出我與她過交往的人完全不一樣,她在我身上找到某些東西,我無法形容。我跟她在一起,仿佛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可是,有件事情我做不同:那就是我沒辦法叫她的名字麥當娜。我無法想像我叫她:「嗨,麥當娜。」聽起來就是不順,太奇怪了。結果她給我取了一個昵稱:「長腿爸爸」(Daddy Longlegs),而我叫她「踢踏」(Tita)。我不曉得這名字怎麼來的,就是喜歡這名字,於是決定這樣叫她。就是這樣靈光一閃,我覺得「這個名字聽起來蠻酷的」。

  她被我吸引的另一個原因是她喜歡籃球員,她甚至想過要買下一支籃球隊呢。布萊恩·蕭(BrianShaw,現役魔術隊球員)在熱火隊時曾與麥當娜一起。她可以說她「讓布萊恩·蕭成名」,她給了他身份地位。我可不需要這樣。她跟我說布萊恩·蕭到處炫耀這件事。我回答說:我不是布萊恩·蕭。

  「我不管你他媽的是誰,」我說:「如果我跟你在一起,那是因為我要跟你在一起,而不是因為你是麥當娜,或是能讓我受到注意。」

  籃球對麥當娜來說,就好象是芭蕾舞者或是其他的舞者,她覺得這兩者都很雍容優雅,很帥,她欣賞。運動員真的可以挑動她的情欲,因為那種流暢的動作讓她非常欣賞。

  麥當娜是肢體美學的鑒賞家。她深入研究過。如果你與麥當娜一樣曾經到過世界不少地方,見識自然比別人廣。你必然會成為某方面的鑒賞家,對她來說,這方面即為其專長。

  她觀察籃球員,想要是如何做到那些動作的。這讓她產生很大的興趣,同時決定要去掘那是不是她每日生活裡最想要的東西。她能夠擁有全世界任何一個人,因為她是每個男人的夢中情人,所以她能選擇任何人。

  我想,她決定要我。誰跟麥當娜約會,都會引起注目。如果是個無名小子,那麼沒多久大家就都會認識他了。當我跟麥當娜在一起的時候,引起的注意真是令人驚異。那跟我過去的情形無法比擬,還有人可能會以為我跟她在一起是為了引起注意。

  事實是,更過分的在後面呢。跟麥當娜在一起最糟糕的地方,就是跟她在一起所引起的側目。她很棒,可是跟她在一起我沒辦法做別的事,如果你要知道我後來為什麼沒有跟她在一起,那就從這裡開始講起。

  我一直不瞭解她有多麼在意這段感情,直到那天她在猶他州出現以後。猶他州是個大地方,我們正在與猶他爵士隊進行季後賽第一輪的比賽,麥當娜從洛杉磯飛來——她在那也有棟房子——來看我們進行該系列第三場的比賽。

  我不敢相信她會跑來,到猶他州來看我出賽。誰要來猶他州,尤其是象麥當娜這種身份的人。她在正規賽季最後一場也來看我,但那是在洛杉磯與快艇隊對壘,同時她原本就在洛杉磯了。那又是另一段插曲。

  她跟我說她要來,可是我不相信。我說:「是,好啊——等你來了再說。」第三場賽事當天,我待在旅館房間裡,她打電話來說:「我找輛大轎車來接你。」

  這可是玩真的了。如果她只是對性有興趣,就不會專程飛到猶他州來跟我在一起。她對我的心意不僅止於性,我當時應該察覺出這點,我應該感謝她專程趕來,也應該告訴她,我瞭解到要她大駕光臨是挺不容易的事,可是我並沒有這麼說。我以為她是忙裡偷閒,於是決定要來看看我。她對我有興趣仍然造成我的神志不清,同時我心裡並未相信這不止是一段速食愛情而已。

  該系列第三場賽事是在一九九四年五月三日進行。我們在五戰三勝的第四場輸掉,我當然又遭到指責——因為我又成了罪魁禍首。麥當娜跟我在一起的事成為禍因,因為我沒打第三場球賽。

  那場比賽我被禁止比賽,同時還罰款一萬美元,是聯盟決定的,因為我拿屁股頂撞約翰·史托克頓。我承認我做了,也正如我前面所言,約翰·史托克頓是全聯盟裡最卑劣的偽裝者。他打球比誰都髒。他們還說我打了卡爾·馬龍——我還是不認為我碰過他——以及從後面用手肘打了湯姆·錢伯斯(Tom Chamders,大前鋒,已退役)一拐子,像是拿斧頭劈下去那樣。

  我只能說,那系列比賽本來就是肉搏戰。

  就這樣,輸掉那系列比賽變成我的錯,也不說大衛·羅賓遜失常。我被指責,原因在於我遭禁賽一場,還有麥當娜到猶他州看第三場比賽。

  我沒跟球隊待在鹽湖城。我是該待在梅·奧特與一堆球員在一起,應付要求簽名的球迷,同時坐在房間裡看電視轉播呢,還是跟麥當娜到山上有三間臥室的私人公寓呢?你會選那一樣?她在鹽湖城山上租了一棟別墅。那裡門禁森嚴,同時一輛大轎車等在門外,這樣的情況,我做出抉擇來並不難。

  在那幾天裡,這輛大轎車變成我的定點往返專車。我在山上過夜,然後搭大轎回去練球或比賽,之後再乘坐大轎車回到山上。我很快就習慣這種生活方式了。

  麥當娜的名氣是建立在性上面,她非常熱情,可她並不是那種一天要搞個三、四回的女人。她只要求能來一次夠勁的,希望能讓她受孕。很多人跟我說:「跟麥當娜生孩子?這樣想吧:這回你可是用孩子海撈一票了。」這就是人們所想的,沒有人會認為這不過是兩個名人在胡搞而已。

  在猶他州那段時間,我不希望與球隊有所牽連。我甚至於沒告訴教練或球隊經理我到哪裡去了。傑克·哈利是我在隊上唯一的朋友,所以我選擇他知曉我在哪裡過夜。我給了他電話號碼,同時跟他說「只有在緊急狀況下」才能把電話號碼告訴別人。

  這當然問題很大,當然了——動搖士氣。同樣的戲劇性老是在我身上發生,問題是,誰從中得到好處?球隊跟約翰·路卡斯。

  麥當娜來看球,顛倒眾生。而我卻……操,我能做什麼?我當然跟她一起走出去。我能怎樣?別的球員也有女朋友,不是嗎?他們不是也有老婆嗎?只因為我女朋友是全世界最知名的女藝人,就不能帶她來看球了嗎?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