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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接著,在一九九四年全明星賽時,她在電視上說,她想會會丹尼斯·羅德曼。她好象是這樣說:「我認為丹尼斯·羅德曼實在酷死了。我認為他很能為自己活。他很真實,我想見見他。」

  我沒被選入全明星隊。那賽季我平均每場抓下十八點三個籃板——當然是全聯盟最高者——可是我沒被選入全明星隊。

  從那時開始,大約有三個月的時間,一堆公開宣傳人員開始從中撮合麥當娜與我的會面。這件事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如果那女人想要跟我見面,那就趕快見面了事,不必要借一大堆人之手來安排,才能坐下來談。最後,到了四月份,麥當娜的一名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要我到邁阿密去,因為麥當娜將代表新潮前衛的《薇碧(Vibe)》雜誌訪問我。他們跟我說麥當娜被該雜誌指定為訪問我的人,專訪及照片將做為九四年六月號的封面故事。

  老實說,我認為這都是些狗屎倒灶的事,不覺得真的會有這種事。這女人能從我身上得到什麼?公關人員不過是耍噱頭,想辦法要讓我們碰頭。他們一直告訴我說,她為這次訪問對我做了很多研究。說實話,我根本不相信這種鬼話。

  該去的時間到了,我才在想,搞什麼鬼?我根本不相信這種鬼話。

  由於正處於球季當中,計劃是我在練球結束後由聖安東尼奧搭飛機到邁阿密,接受訪問與拍照後,第二天再趕飛機回聖安東尼奧參加晚上的比賽。

  我跟布萊恩·瑞奇一起到邁阿密與麥當娜碰面,到她家停留。我不會讓布萊恩失去見大明星的機會。等我們到了那裡,麥當娜的一名女經紀前來應門。我們走進去,麥當娜走下樓梯來歡迎我們。

  我看著她,好象跟一般人初次見面一樣,不過是另一個普通人。對於見到大明星,我不會有什麼興奮的。我說:「我是丹尼斯·羅德曼。」她則說:「我是麥當娜。」然後我們同時說:「很好。」這就是麥當娜,我的口氣像是,「酷——麥當娜,也沒啥大不了的嘛。」這並不是我的夢想或怎樣,大概也不會是她的夢想吧。

  我不喜歡她的工作,也不喜歡她的音樂,這我也跟她說了。我認為她是一名光彩奪目的藝人,可是她的音樂並非我喜歡的風格。她為配合新專輯《睡前故事》做了些改變,變得很酷,不少人卻無法接受。

  雙方經過介紹之後便展開訪問。她坐下來拿出筆記,她已經把問題擬好,事先寫好的。在我們開始訪問後不久,他們開始拍照,我們便對上了眼。從拍第一張照片開始我們就摟在一起。我不在乎她是麥當娜或是誰,對我來說她就是一名女人,我們相互中意。在我倆快要把持不住的時候,他們結束了拍照。後來我們一同到同性戀酒吧去,那是一次不一樣的經驗,她在那裡沒被人包圍,因為那裡的人都認識她也經常看到她。她在邁阿密有幾處比較熟悉的地方,不會造成人們的騷動。

  最後我們回到她家。走進房裡我直奔客房,準備倒頭就睡。可是布萊恩已經睡在那裡了。

  在我還沒問出要到哪睡之前,麥當娜性感十足地望著我,說:「你跟我睡,在我的臥室。」無疑的,不管布萊恩有沒有睡在客房,她都不會讓我走進那間房的。接著她關上門並告訴她的經紀人:「他跟我在一起。」

  於是我一頭倒在其他雜種狗睡過的地方。一開始:轟!我們相互摸索,仿佛是繼續拍照時未完成的事,只是這回旁邊沒人在看了。

  親吻了一陣子,她停下來看著我。

  「你不先吃吃我『那裡』嗎?」她問我。

  我說:「哦,是必要的過程嗎?」

  「就是要這樣。」好說。

  「相信我,我不會這樣做。達令」

  她說:「你不打算吃吃我那裡嗎?我喜歡這樣的前戲。」

  我說:「不,不這樣。」

  她說:「我喜歡別人吃我那裡,讓我先放鬆。」

  我沒做。我想對於遭到我拒絕,她有點吃驚,我竟然「對麥當娜說不」。很多男人不相信我會拒絕麥當娜,但確實是這樣的。

  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她克服了這點,開始撫摸我的下體進入狀況了,沒多久我便進入她體內,我們開始搞了。我會說我在跟她做愛,可是通常你不會跟初見面的女人在第一晚便「做愛」。我們做了一會,我跟麥當娜,就在她床上。看得出來她蠻爽的,因為她很有感覺。她雖然不是表演特技的,可是性功夫仍然很棒。她帶著熱情,不怕讓它流露出來。當時,我猜想,事情到此便告結束了,我只不過是她長串打炮名單裡的新獵物罷了。

  第二天早上我跟布萊恩飛回家,幾乎在我進門的同時,麥當娜就打電話來了。當晚她又打來,再打來。她不斷地打電話來、打電話來,一直不斷的打電話、傳真給我。

  這真是很瘋,我不知道要怎樣對付。跟丹尼斯·羅德曼會面這件事我原本以為只是一個噱頭,現在卻變成了實際的男女關係。她想要來段羅曼史,我以為她只要性,沒想到她是想要找個人來照顧她。百般風月淫猥,她是要找個好男人,而我雀屏中選。

  打從一開始她就帶來一個問題:她想懷孕。一開始她便提及,稱我是她孩子的「首要天然樣本」。她不讓我戴保險套——從來不准,她急著要懷孕。她傳真給我寫道:「我很想跟你在一起,我想你。」經常如此。還有其它的傳真是這樣寫的:「我要你每一顆精子都流入我體內。我不會放過它們,因為我想要懷你的孩子。」

  麥當娜經常提到想要個小孩,經常說到。她想得要命,令以難以置信。我認為她想要丹尼斯·羅德曼的一切,包括結婚、孩子,一切。她覺得終於找到與她相同層次的人了,因此絕對不會讓機會溜掉。

  提議要在一起的人是她。當初做出這決定時,我以為她只是要發掘出我是怎麼樣的一個人,然後跟我搞一回。我以為這就是她的打算,至少就我所知,她並不是真的在尋求某種關係,只是一段情,如此而已。

  結果沒想到,《微碧》雜誌的事情是真的,但是訪問的內容卻未公諸於世。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們不喜歡事情演變成這樣的結果,所以把訪問的內容刪掉了。本來是要做封面故事的,可是訪問的結果卻非他們所預期。

  我們的交往卻比那篇故事幸運多了。在進一步相互認識之後,我們發覺彼此之間有很多的共同點,人生哲學有很多類似之處。我們的想法接近,對於生活在這冰冷的世界上,都覺得是很愚蠢的事。我們都是隨心所欲過日子的人,我們看透了一切,兩人意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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