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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人們用不同的眼光看我們,為何?我認為答案如下:人們為逃離自己的生活,拿運動及音樂作為工具,或者是觀賞運動比賽、閱讀運動畫刊、聊聊運動的事情等等。因此在如此多的人對運動有興趣的情況下,有人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便不會被接受。人們被運動迷住了。

  這種事也不能跟別的球員談。我不能直接地問他人:「你有沒有想過做同性戀者?」沒有球員會說:「是啊,你知道人我有這麼想。我希望能成為同性戀者,我希望能做到。」即使是事實,也沒有球員會這麼講。

  我不是鼓勵孩子們做同性戀者,只是希望他們不要因為是同性戀就不敢進入運動界了。你不能因為我承認有跟男人做愛的想法就認為我沒有男人氣概。我也不是要引導孩子們以為做同性戀者很酷,跟著感覺走,順著心意做,就象其它的事情一樣,只要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

  別讓別人的想法決定你的本質。

  每當我跟球隊巡迴比賽時,想到大家的行李從飛機上卸下來由輸送帶轉到取行李台的事,我心裡就暗自好笑。大家的行李都在那裡,都有漂亮的衣服,我的也在那兒,裝著我的牛仔褲、T恤——還有些女人的衣服。

  裡面或許有件鑲著亮片的露背裝,或許有些女人用的絲裙,甚至會有緊身短皮褲。你絕對猜不到裡面有些什麼東西的。

  我想我是全NBA唯一帶這種衣服上路,然後穿上它們到酒吧或夜總會的球員。我曉得我是唯一敢承認這種事的人。

  承認又怎麼樣?就算我是全世界唯一做這種事的人,也不會讓我停止下來。很多人欣賞這些球員在場上飛奔,進行陽剛味十足的男人競賽之余,不會注意到誰在男扮女裝。

  跟我打過球的人都不曉得我穿著女人的衣服出去玩。他們知道我打扮很瘋狂、很野性,可是他們目睹我的穿著時,也搞不清楚那是女人的衣服,還是同性戀的打扮。

  我承認,那很難分辨。當我參加MTV音樂頒獎典禮時,我是男扮女裝的。我穿的是女人的露背裝,還搽了指甲油。我穿上女人衣服並不明顯,不過仔細看就會發現到了。

  我第一次搽指甲油是在一九九四年的萬聖節。搽的是橙色與黑色,人們看見後瞠目結舌:羅德曼不愧是羅德曼。現在,我根本想都不想,我經常搽指甲油,大約一星期上美容院一次。這只是一件新奇的事,我喜歡低頭看到手上不同的顏色。

  這沒什麼了不起。那不是一個人躲在家裡,偷偷穿上女用內衣。那不是我的風格,我不穿女用內衣的。我認為男扮女裝,即我那種打扮,較人們所想的更易被接納。現在有很多服裝都是做中性設計的,在服裝店裡有時很難分辨是在男裝部還是女裝部。沒多久以前人們看到男人戴耳環還會昏倒呢。

  我自女人堆裡長大,小的時候我偶而會做女孩的打扮。扮過過家、扮醫生病人——大家都玩這些,有的人特別喜歡扮女孩。玩打扮成女人的遊戲,很多小孩都玩過,我經常整套的——穿上女裝、化好妝,舉止學女人。

  現在我男扮女裝只是表達丹尼斯·羅德曼另一面的方式,呈現同全新的包裝,變成萬能的人。就象美式足球裡的跑鋒,能夠跑到界外再跑進來,然後接住傳來的球一樣。

  想到什麼打扮就做什麼的打扮,沒有什麼關係。我想打扮的時候,會挑選時間與地點。我在紐約、洛杉磯、芝加哥、底特律以及達拉斯等地都做過這種裝束。穿這樣到一般的酒吧、同性戀酒吧,沒什麼差別。到那裡我都不怕。

  在紐約,我會到「海峽」夜總會或「通道」夜總會,這兩個地方都讓我覺得很自在。我會跟在不同城市裡認識的朋友一起出去玩,但絕不跟球員。與傑克·哈利不同,我不跟球員混在一起。

  男扮女裝跟我生活裡其它的事一樣,我不去多想,做就對了。我不記得長大以後頭一次做女人打扮是什麼時候了。並沒有一個特別的時刻,而是逐漸形成的,過程是由耳環到指甲油到露背裝到緊身虎褲。進入NBA的早期階段,我就如此做過,可是在我做出決定——回到那次在停車場的卡車裡想自殺的時候——我要按照自己的意願過日子,之後便是顛倒雌雄的打扮了。

  還沒嘗試過穿晚禮服,可是我買了一件準備上霍花·史特恩(Howard Stern)的節目。結果那次因為起床晚了沒來得及穿。通告是清晨七點鐘,我必須從旅館趕過去。

  我喜歡穿緊身的衣服,也喜歡亮片,我經常穿上衣配短褲與珠寶。穿露背裝時會搭配不同的耳環。在衣服底下還穿著絲裙,但是不用女性內衣,也沒到穿高跟鞋的地步。只是穿著普通的皮靴,我經常穿的那雙。

  我所買的衣服尺碼真的很嚇人。全都由自己採購,沒人替我打理。我到女裝店去,一點問題也沒有。我沒有找過人來訂做,因為那並非是我的風格。再者,那麼做好象在隱藏什麼似的。我大可找人到家裡來為我量身什麼的,可是大半的樂趣就是到店裡去試衣服,然後看著別人的表情。

  店員喜歡我上門。他們不敢相信這樣一個昂昂七尺之軀的大男人,竟到店裡來買女人的衣服——而且還是為自己買的。

  我還立即發現到一件事:女人喜愛看我做女性打扮。她們愛死了。男人會對我說:「我不會這樣穿,可是你這樣穿還蠻好看的。」女人則是對此瘋狂的喜愛。她們喜歡看到男人不怕失去男子氣概,當一名男人有自信到可以搽粉紅色指甲油、騎粉紅色哈利摩托車時,她們愛死他的。她們喜歡看到男人穿鑲亮片的露背裝並且覺得非常舒適。

  一切都看我感覺怎樣。不管球賽贏或輸,都不影響到我的穿著,我不會因為這種事影響我的選擇,只依據感覺與想要表達的情緒來定奪。想怎麼穿,就怎麼穿。

  徹底的自由,完全的自由。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跟別人無關——這是我的另一面,大多數人所不敢呈現出來的另一面,是我多方面發掘出來的,不知道還有多少未曾發掘,正等著我去發現呢。

  第十章 我和麥當娜——一段老式羅曼史

  我跟麥當娜在一起的頭一天晚上,我們到邁阿密的一家同性戀夜總會玩。我坐在桌子前,啜飲著酒,望著麥當娜與她的女朋友在舞池裡跳舞。麥當娜拉著她的女友們跳舞、擁抱、親吻。

  那晚很好玩,我身在其間,欣賞著,想著這種瘋狂的生活不知道又要帶給我什麼了。我一點也不知道這將是六個月瘋狂生活的開端。

  麥當娜闖入我的生活是在一九九四年,當時她經常到紐約麥迪遜花園球場觀看尼克隊出賽。她跟一些大明星如伍迪·艾倫(Woody Allen,名導演,近作為《子彈橫飛百老匯》、《強力春藥》)、史派克·李(SpikeLee,黑人導演,尼克隊超級球迷)、比利·克裡斯多(Billy Crystal,《比利遇上莎莉》男主角)等人來看球。當時她喜歡約翰·史塔克斯(John Starks,得分後衛),不過老實說,我也從未注意過她的愛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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