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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人們會說:「你在講什麼?你連二十分都拿不到。「狗屎。只要我想要,照樣能拿下二十分。可是這並不是我想的,我所想的並不是拿下二十分,或是讓防守的人得分降低,並且說:「我讓他灰頭土臉,他只得十八分。」要是輸球了,誰在乎這些啊?我出場是要成為場上的一道難題,是要把別的球隊擊敗。

  跟我搶籃板球成績完全相反的是罰球。認為我罰球差勁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對我來說,罰球是我懶得做的小事情,就好象我害怕投球一樣。一九九四年到九五年球季是我罰球率最高的一年,達到百分之六十八。雖然為這並不算好,可是總比我一九八九年的紀錄好得多,那年十五場比賽中只有百分之三十七。要這麼差勁也很難啊,兄弟。

  如果我願意,仍然可以提高罰球命中率,然而就是有事讓我不想這樣做。就好象「我得走了,我得動一動。」站在罰球線前面,周邊的一切都靜止了,讓我覺得非常不自在。這就是為什麼每次我都是一拿到球就投出去了。沒有準備動作,沒有投籃姿式,什麼都沒有。我常常是左顧右盼的,也不運運球,然後突然間就投出去了。投籃的時候我的腳會移動,有的時候甚至無法確定我有沒有在看籃框。我就是不想站在那裡,我要比賽趕快再開始。

  記者與教練都會跑來對我說:「你不是個好罰球射手,你罰球不准。」可是在聯盟裡也沒多少人罰球很准。我想是因為我接近罰球線時,會讓某些人不悅吧。

  有一件事人們忽略了,那就是,當我需要投進時,我會讓它投進的。當比數相當時,想信我——我會投進的。到那個時候我會好好地做好姿勢投籃,我不能告訴你有多少次做到,應該有不少次的。

  我的罰球命中率若是能提升到百分之七十五或是八十,那我的平均得分應該能提升到至少兩位數字,然後我便能象那些大牌球員一樣,大搖大擺地談論我的「兩個雙位數」。可是單單這樣並不足以讓我操心罰球命中率的問題。

  或許有一天我真的會開始想要得分,這會不會讓大家抓狂?如果突然間我的平均得分達到十五分再加上十八個籃板球,會有什麼結果?他們會選我為最有價值球員嗎?不,他們可能會選我當「最有進步球員」。

  如果我真的這麼做了,的確會讓他們抓狂。他們會想:「哇靠,他下一步會做什麼?他總是讓人驚奇。」

  每個人都對得分狂熱,這是我不感興趣的原因之一。只要我願意,平均每場可以拿下十五分,單單靠搶得進攻籃板我就可以拿下八到十分了,所以每場平均得十四或十五分不會太難。一場比賽裡從罰球我也可以得到四分左右,看看我拿球的樣子,就知道這會是輕而易舉的事。問題是,這樣並不是對球隊最有幫助的做法。

  我在聯盟裡所產生的效應是顯而易見的。在我每場比賽裡都看得到:他們想阻止我丹尼斯·羅德曼,讓我受挫,讓我退出比賽。

  丹佛金塊隊對付我的方法非常特別。那時我在馬刺隊,每次與金塊隊對抗時,他們便專人伺候我,整場比賽面對面防守,每次我們遭遇到他們,就看到整場比賽有個傢伙拿手擋在我前面。我不記得那痞子是誰了——我對記別的球員名字不太在行。他們派出一名球員面對著我防守,另有一名球員在我後面防守。由於我不具有得分的威脅,所以大家都認為我沒什麼好防守的。可是在丹佛,他們竟然包夾我這個連球都不要的人。可是我在與他們比賽時仍然拿下了二十二個籃板球。

  球隊耍我、要脅我或是禁止我出賽,那才讓我沮喪呢。他們那樣做或許有效,可是對其他的球隊來說,這種阻力反而讓我更加有活力。發生這種事我還是很爽。被推擠、被撞、被膝蓋頂來頂去都無所謂,越粗暴越好。

  出賽前我都具有心理優勢。對手望著我心裡想著:老天爺,這傢伙那麼瘋、那麼野,搞不清楚他要幹嘛。他不跟人講話,他不看任何人,他的腦袋瓜裡在想些什麼?「

  我想這就是一九九一年季後賽發生在斯科特·皮彭身上的事。系列賽都由我負責防守他,我付出的代價是被罰款五千美元,因為我把他推到看臺上,之後他患偏頭痛休息了一場。我想或許他確實得了偏頭痛,但也可以是因為我的關係吧。

  人們不知道如何對待我。去問教練(查克·達利)或別的球員,他們都不知道要如何接近我。我就是喜歡這樣,我不要籃球比賽周遭的人接近我,我的四周存在自己建立的力場,我不想失去這種神秘力量。

  在我轉入公牛隊數周之後,斯科特·皮彭接受《運動畫刊》的訪問時,對於是否曾經和我講過話的問題回答說:「沒有,我從來沒跟丹尼斯·羅德曼講過話。我這輩子從來沒有跟丹尼斯·羅德曼講過話,因此我不認為現在談這件事有什麼新鮮的。」

  這就是我的優勢所在。若別的球員能夠瞭解我,他們或能發現我並非心目中所想的那樣。然後他們或許就會開始想在球場上限制住我,我不會給他們這種機會。

  你必須自己找到阻攔我的辦法,兄弟,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找到。

  並非很多人有過我這種經歷。如果你在十三歲的時候就被告知,將來要進入到NBA打球,那麼你在意志上就不會象我這樣堅定。我必須要努力抬高屁股爬過一大堆大便,才能得到今天的地位,記得那地下通道嗎?我知道意志力有多麼重要。

  有些教練會指定某個球員來對付我丹尼斯·羅德曼。你知道我怎麼做嗎?我會說:「好啊,很好啊——我接受這項挑戰。想辦法把我弄傷啊。」如果你想讓我受傷,很好,那就得找個比我還狂野、比我更瘋狂、比我還能搞怪的傢伙來,這是唯一能成功的辦法,而我還不知道此人會是誰。

  你知道嗎?我甚至於不確定世上是否有這樣一個人呢。

  第七章 英雄本色——球場內外的種族問題

  談到籃球場上的種族問題,這件事情很簡單:一名黑人球員知道他可以在球場上把白人球員修理得很慘。他能擊敗白人球員,他明白這點。就這麼簡單,也不會讓人覺得驚奇。黑人球員總是有這種感覺。打從心裡明白。

  不過,事情也並不全是那樣。約翰·史托克頓打後衛,聯盟裡無人能及;丹尼·安基強悍球風數一數二;「大鳥」伯德數項兼備,層次更高。我要談的是態度問題,黑人球員自發性地認為隨時都可以擊敗白人球員。

  相較于白人運動員,黑人運動員易將所參與的運動項目視為一場戰爭。尤其黑人籃球員更是每一次都想打贏這場戰爭。我觀察所得是這樣的,黑人球員把每一次的比賽都看成是自己投入全部的聲譽做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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