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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只因為我會打籃球,我就必須假裝能夠給你人生的指引與方向,這公平嗎?認識我之前你是怎樣過日子的?認識我之前你是怎樣工作、上學的?在你把自己投射到這偶像化身之前——只因為你發現真的喜愛、崇拜、仿效此人——你的人生「是黑白的還是彩色的」?只因為這個人會打籃球,你就真的要穿上印有他畫像的運動衫假裝自己就是他嗎?

  我不認為然。我們是運動員,我們不能為別人安排生活,那不是我們的職業。我們沒有所有的答案,老兄。我們之中或許還有人對人生有疑問呢。如果你從我的角度來看,為何我要讓你相信我所相信的呢?如果我這麼做,那就是讓自己跌進陷阱裡去。就是有人等著對我這種落井下石,若真的失足了,他們會說:「哦,我早就曉得會這樣的。我早知道了。」

  我為什麼要相信這種人?我為什麼要相信他是個不會讓我失敗的模範?

  今天的社會是一團糟。孩子們在住家附近就有很多誘惑了,根本不必擔心我對他們有負面影響。NBA的寵兒們認為我樹立起壞榜樣?他們真該去街頭看看,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了。你沒那麼重要,兄弟。

  毒口的氾濫如同小河流進街道,少女懷孕年齡層越來越低,得愛滋病也不分年齡。我的女兒愛麗絲長大之後,我曉得她也會遇到麻煩的。我會把所知的全都告訴她。我會這樣說:「如果你要打炮,就用保險套。」要注意安全,要小心。我不能叫她不要去。如果這樣做,她反正還是要去的。為了跟我賭氣她還是會去做的,我只能教導她,給她意見。

  我認為很多事情讓孩子自己去決定,他們會比較尊敬你。如果你告訴他們,可以搞性關係,但是要小心。他們就會注意,然後會這樣想著:「他說我可以搞性關係,但是你知道嗎?如果我不想做,也就不必去做。」

  對我來說,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的。你曉得其中沒有詭詐,要接受它或忽視它就比較容易一點了。我只是想要娛樂大眾,並且對自己與比賽保持真實。我不對孩子們說教,我不跟孩子們說話。但我知道每個孩子都想要逃避,不管他們是住在國宅還是住在郊區別墅,他們都想在外面的世界裡找尋什麼。我的整個童年都在找尋一種逃避之道。在我長大到進入高中打籃球之前什麼都沒有找到。那時候也像是逃避找到了我。

  當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我非常迷惑。我對我的性傾向、我的前途都感到迷惑。我不知道我要什麼。在國宅裡長大的孩子,世界是那麼地渺小。你的思想並不是訓練用來看路的。你無法猜到往左與往右走會有何不同的發展。在你的座標系統裡面並沒有目標或後果等事情。大多數的孩子都是如此,程度不同而已。你只是個孩子,日子一天天的過去,你必須在體驗錯誤當中找到自己的路,沒有任何運動員能幫助你做到這些。而我認為,如果NBA明星自以為能做到這點,那就相當的愚蠢與自負了。

  第六章 籃板球絕技——唯我獨尊的肮髒本領

  我從不想得分,從不。我只想抓籃板球,我要打破連續奪得籃板王頭銜時間最長的記錄。若能做到,他們就必須承認我是有史以來最佳的球員之一。當把我列入名人堂的時刻來臨,他們一定會抓個小辮子找藉口不讓我列入。

  摩斯·馬龍(Moses Malone,前76人隊中鋒)連續五年奪得籃板王頭銜,是目前最高紀錄。我到公牛隊的時候已經連續拿到四年了,我真的相信開始能讓我的成績更加完美。如果我打破了摩斯·馬龍的記錄,那麼將會是籃球史上最驚人的紀錄——較喬丹連續七年取得分王還要精彩;比張伯倫(Wlilt Chamberlain)的連續八年平均每場籃板數超過二十個都要來得顯赫。

  要比這些紀錄都偉大,原因如下:

  我讓比賽的防守部分變成一種藝術的展現,讓醜小鴨變成天鵝。搶籃板是做苦工——就像在機場裡值大夜班——但是現在它已被接納為重要且了不起的角色。

  誰要搶籃板?沒人。

  誰要得分?每個人都要。

  我在進聯盟時便已認清這點。非常明白。搶籃板的訓練十分無趣,身上扛著隊友,然後再設法用屁股把擋著你的人擠開,讓手在正確的位置去搶球,這種訓練相當沒有意思。只有少數幾個人對搶籃板有興趣,其它人都是隨便應付一下就算了。而且從沒有人拿搶籃板做為職業生涯的重頭戲,甚至到得不得分都沒關係的地步。

  人們認為我衝動、愛出風頭、狂野——隨便你就——可是他們就是喜歡看我表現搶籃板球的技巧。

  藉由我的動力,全世界終於認同搶籃板球對比賽的重要性。我的職業生涯中,每當我在場上,球隊便能打得更好,贏得更多,這種例子不少:

  ○在丹特利腳踝受傷後,我到活塞隊的第二年成為先發,在我先發上場比賽的前二十四場比賽裡面,我們贏了二十場。

  ○在活塞隊的最後一年,或許是我最糟的一年,有二十場比賽沒上。在那二十場裡面,活塞隊輸掉其中十六場。那年曾經有過十七場勝十二場的紀錄,但在我沒出場的日子裡,則有過連輸十二場的紀錄。

  ○一九九四年到九五年球季,我在馬刺隊的最後一年,我打了四十九場,贏了四十三場,且讓馬刺隊成為該球季正規賽季戰績最佳的隊伍。在馬刺隊把我交換到公牛隊之後,他們便無法維持這種成績了。在此同時,公牛隊再度興盛。

  聽說高中與大學籃球隊教練都要感謝我讓搶籃板球再度成為很酷的事。那些人或許會以為我是教練的噩夢,可是他們感謝我這方面的貢獻。孩子們願意搶籃板球了,因為我把它從陰影裡帶了出來。

  別的球員來找我求教搶籃板的事。他們大抵是這麼說的:「我需要和這方面的天才談談,聽聽他怎麼說。是什麼讓他如此賣力?是什麼讓他如此瘋狂?」這便是我聽到最多的字眼——瘋狂。

  我不跟這些傢伙說太多。不談細節,只對他們說:「必須發自內心。如果不是發自內心,你就無法產生力量。」

  我在底特律經過那可怕的最後一年,當時有人向伊夏·湯瑪斯問到我,伊夏說:「我真的認為丹尼斯·羅德曼是某種天才。」

  在聯盟的歷史裡面,有幾個球員能全然改革比賽的某一特殊部分,張伯倫算是偉大的籃板王,可是他比別人高出一個頭來,而同時聯盟的投籃命中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幾。現在聯盟的投籃命中率達到百分之五十左右,從籃圈掉下來的球自然就比較少了。

  比爾·羅素(BillRussell,NBA史上四大中鋒之一)讓阻攻成為一種藝術。他是頭一位想到如何阻攻然後轉變為幫助隊友進攻的球員。他的辦法是結合了阻攻和籃板。他敲火鍋可以變成傳球,因為他能神奇地控制球,讓它飛到隊友的手上。

  此外,還有誰呢?「飛人」喬丹的確神乎其技,可是「J博士」朱利斯·歐文(Julius Erving)的灌籃就像十年前的喬丹。雖然灌籃具娛樂效果,卻不比其它的投射來得重要。它是種藝術,但也不過就是那麼兩分吧。

  在過去五年間,談到籃板就必須從我說起。我與張伯倫相反:他是往下看人,我是往上看人的。六尺八寸的身高兩百二十磅的體型打大前鋒,我算是小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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