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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或許大衛·史特恩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也或許他不知道「郵差」卡爾·馬龍(Karl Malone)在籃下打拐子、頂屁股等小動作都沒被抓到。可是就算史特恩不知道這些,我仍然認為找個人出來殺一儆百是很不公平的事。想要清理門戶,別讓我成為全聯盟的靶子。

  我是樹大招風,抓到我太容易了。他們說我是壞傢伙,大眾也接受這種說法。他們變得期盼丹尼斯·羅德曼成為NBA裡的壞男孩。他們不會這樣對待史托克頓,因為這樣會改變人們對他的看法。

  NBA決定誰是乖寶寶。當格蘭特·希爾自杜克大學畢業後,立即被罩上光環,宣傳機器開始動作。他當時已獲得年度新人獎,也被選入全明星隊。在他還沒有到NBA打過一場球前,聯盟方面就已經為他塑出何種形象了。

  格蘭特·希爾符合NBA球員的標準形象。他出身名校著名球隊,因此他早在全國性媒體上曝光不下百萬次了。大家都認識他,大家都喜歡他,長相也不賴。他父親——卡文·希爾(CalvinHill)——曾經是個了不起的美式足球員,他母親則是華盛頓的知名律師,他的家世良好。在籃球場上他能夠漂亮的灌藍,能夠得不少分數。真的非常適合NBA;聯盟如獲至寶。

  我認為這很荒謬。聯盟決定把他捧上天;他有廣告價值,有外快,什麼都有。當邁克爾·喬丹決定退出籃壇時,格蘭特·希爾將是他的接班人。他將自喬丹手上接過王冠。

  我想要知道的是,他們幹嘛不乾脆拿著望遠鏡爬進他的褲襠裡,告訴我們還看到什麼別的事將要發生,讓我們知道整個未來,兄弟。

  希爾菜鳥的第一年發生了一件怪事。達拉斯小牛隊來了個傑森·基德,跟他分庭抗禮。基德球打得挺好,但沒有完美的背景。在選秀開始之前基德曾經闖禍,他在加州奧克蘭高速公路出車禍後駕車逃逸。那是在清晨,而他剛從一間酒吧出來。這件事上了所有的報紙,因此幾支球隊開始懷疑此人是否夠格進入到NBA來。達拉斯小牛隊決定選用他,基德也決定全力報效該隊,讓他的貢獻不會亞于格蘭特·希爾。

  基德給NBA帶來麻煩。他們會怎麼處理?與希爾並列為年度最佳新人。這就是他們的狗屎決定。

  我有個疑問:一年怎麼能有兩個最佳新人?怎能這樣亂搞?他倆表現得一模一樣嗎?認為這只是巧合的人,就大錯特錯了。

  一九九三年選拔全明星隊時也發生同樣的事,那年在猶他州比賽時,克托克頓與卡爾·馬龍分享年度最有價值球員獎,看起來真是彌足珍貴啊。

  聯盟方面要散播這種清新的形象,他們會盡可能保護這種形象。這種形象沒什麼不好,可是,該死的——別他媽拿這些形象問題來壓迫人,也不要強迫別人去喜歡它。不是每一個都象格蘭特·希爾。他那樣沒什麼不好,但我不是他那種人。

  到目前為止,我職業生涯當中最好的幾年是在底特律時,在查克·達利手下打球。他並沒有玩清新形象這一套把戲,他讓我以及隊中的每一個人,成為真正的男子漢。如果你在練習與鬥牛時勝出,你便能上場,否則坐冷板凳,不管是誰或你做了什麼。

  加入活塞隊第二年開始,我逐漸取代了丹特利的地位。他在NBA的資歷頗深,當選過全明星隊球員——可是我能帶給隊上更大的貢獻,因此我上場較多。查克·達利不管我在球場外的私生活如何,除非影響到我在球場上的表現。

  他不想為我建構我的生活,我不必成為某種模式,只要給我機會上場。而當機會給了丹尼斯·羅德曼,他會一頭栽進去,我不會認為一切都是天上掉下來的,因為我出身低微,我得到的都是靠自己努力得來。

  有些人喜歡來看我打球,卻不會去看格蘭特·希爾打球。人們喜歡看我上場。

  他們喜歡我以及我代表的意義。在大街上與酒吧見到的真實人類,他們都喜歡我。他們不認同格蘭特·希爾。

  我吸引不同的族群,新新人類。他們瞭解我在幹什麼。我或許不是那些西裝革履者所喜愛的球員,但是真實的人類會在賽後跑來對找我說:「我來看你打球,真不敢相信你所做的事。」

  我問他們:「你為什麼來看我打球?」

  幾乎每一次他們都是同樣的回答:「因為很有趣。」

  他們知道,自己並不和其他數以百萬計的美國人一樣,出於羡慕白領階級球員能做到灌藍的心態而喝采。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年都是不同的打扮,人們就喜歡看這樣。

  我想全世界的人都會喜歡這樣的。但我從未對選入奧運代表隊抱有希望。巴塞隆納奧運「美國夢幻隊+丹尼斯·羅德曼」完全是個幻覺。我不是很在乎,可是有的時候也想到若能加入奧運代表隊打球,會是很酷的事情,也可以成為一椿美好的回憶。

  最重要的是,我將有機會向全世界展示我們國家運動員並不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在滿是得分球員的球隊裡,我在場上將促成完美的組合。奧運籃球代表就象放大了的公牛隊,任何這種隊伍都用得上我這樣使壞搶籃板又不想得分的球員。

  可是這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這是我經常面對的狗屁倒灶事:籃球並非NBA最重要的部分。我猜想美國籃球界人士深怕我的加入會搶走夢幻隊的光采。我將成為渙散的重大原因,就象我以往一直造成球隊分心。我想我得習慣這樣的反應吧。

  在聖安東尼奧馬刺隊,他們也認為我是搗蛋鬼。每次發生事情都讓球隊表現脫軌,都要怪說是我搗蛋。到馬刺隊第一年由於季後賽史托克頓事件,我成了眾矢之的。當時麥當娜的出現也讓人說成是製造渙散。

  到馬刺隊的第二年季後賽,當我坐在板凳上,脫掉球鞋未參加場邊的小組會議時,也被說成是不團結的表現。他們讓我看起來很不合群。他們對待我像是個兩歲的孩子般,於是製造出這種不團結的樣子。若他們對我夠意思,我就不會這樣子。

  葛瑞格·帕波羅奇是馬刺隊的大問題,我們從一開始就不對弦,他既保守又刻板又魯莽。這是他第一次當總經理,他要讓大家知道他是很重要的。他對如何收服我毫無主張。

  帕波維奇用與巴斯同樣的話來搪塞我,要我等到球季結束。我曉得一直受到哄騙,也知道他們會不斷地這麼做。只要我在那裡一天,他們就會採取高姿態,無論我做什麼,都可能被拿來做把柄,仿佛把我列在黑名單裡面一樣。

  換來的是什麼?我知道我在馬刺隊搞得天怒人怨,但這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外界並不知隊上視我如糞土;還有,他們也不知道多年來我一直不喜歡穿球鞋。我討厭穿鞋子,看看我的腳就知道原因了,它們就象老樹根,盤根錯節。只要能不穿就不穿,腳塞在鞋子裡面實在難受。大家都聽球隊方面的一面之詞,我的說法直到現在才有機會說出來。後面將再詳述關於鞋子的事以及在場邊圍在一起開小組會議的事,這裡要說的重點是:他們說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經過兩年我已厭倦於此。我能怎麼做呢,把屁眼塗滿凡士林說道:「好吧,來吧,我彎下腰來準備再給你們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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