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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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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些鬼玩意通通給扔了。我想人們一定是認為我看起來特異獨行又狂野,必須會吸毒。即使是現在,大家多半曉得我是從來不會吸毒的,但還是有人認為我會。我不需要用這些鬼玩意來讓我狂野,要把持我自己,問題就夠多了。我做得不錯,不需要別的幫助。 在酒吧裡別人請我喝酒也是出於同樣的心理。他們只是想向朋友炫耀說,曾經請過丹尼斯·羅德曼喝酒。這種事經常發生,沒什麼大不了。 在我菜鳥第一年,有一次到薩克拉門托去,比賽結束以後我在一間酒吧裡遇到一名叫做安妮·貝克(AnnieBaker)的模特兒。當時是國王隊遷至薩克拉門托的第二年,每個球員都不喜歡到這裡來。大家都很無聊,旅館也很爛。但是在旅館附近有三間酒吧,所有球員——當然還有所有的女人——都喜歡在賽後到這裡來泡。 我到NBA的事情還很嫩,剛離開奧克拉荷馬不久,相當的天真。安妮和我很談得來,我們在一起,發生關係——所有的事情都做了。之後我們又見了幾次面,第二年她就懷孕了,接下來我的女兒愛麗絲(Alexis)在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生。 安妮和我沒有結婚,因為我不認為這樁婚姻會成功。就是不對勁。我愛我的女兒,儘量找時間去看她,但我並不認為我適合婚姻。 我認為婚姻與運動員之間有種壞的關係。婚姻的事總是會讓運動員分心。並不是說所有的運動員的婚姻都不好,畢竟有很多的運動員的婚姻很美滿很快樂。可是在大多數的時間裡,環境不會允許你結婚得到快樂,只因為你還有許多夢想還沒實現。而身為職業運動員,夢想的大門才會為你而開。 每個人都覬覦你。女人到處都是,都想你帶她回家搞一下。面對這種誘惑不動心實在很難。如果你跟老婆坐在家裡,你知道外面有這些誘惑,會無法自拔。必須是心志非常堅強的男人或女人才能把持住的。 可是後來我們還是結婚了。那是一九九二年九月在塔候湖,是我待在活塞隊最後一年,在集訓開始之前的事情。我們住在塔候湖的一間旅館裡,愛麗絲、安妮與我,愛麗絲不斷地地問我:「爹地,你什麼時候才會娶媽咪?爹地,請你娶媽咪好嗎?」 我能說什麼?我女兒快滿四歲了,向我要求娶他的媽媽,這很難說「不」。 因此,我們結婚了,就在塔候湖,但八十二天后這樁婚姻便告結束。 我們真不應該結婚的,我倆並不適合。在有婚姻關係的八十二天裡,我們住在一起約一個月。在底特律兩個禮拜,然後發生了一些事情,接著我便把她與愛麗絲送回薩克拉門托住兩周,然後再接回來。重複這種過程有好幾次。 那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種婚姻。我們是奉女兒之命成婚,一開始我就應該知道這樣維持不了多久的。我們在婚姻之外各自發展其他的關係,我也難辭其咎,我的過錯不會少於安妮。 這樣說好了:安妮養漢我偷人,我倆都在外面胡搞。我對她沒有隱瞞,她知道一切,相對的我也一樣。我不想隱入婚姻太深,因為我們都不很看重婚姻。 打從一開始我就應該想到,我的婚姻不會持久,因為結婚的動機不正確,我是為了孩子才結婚的。我的想法是:勇往直前這樣做,一切或許都可以擺平的,我以為一切都會變得順利。我女兒很漂亮,我愛她,但是維持這段短時間的婚姻對她並沒有好處。我當時真應該我加思考的。 我們之間形成了拉鋸戰。我感覺安妮在女兒面前數落我的不是,讓她覺得我不好。我認為孩子被教導對父親存在惡劣印象,我卻無話可說,因為我知道說了也沒用。所有的孩子都站在母親那邊,這是人類的天性。這種情形在我們離婚之後變得更糟——我能怎麼辦?她擁有孩子,我被打入冷宮。 一開始就註定了,我對此感到遺憾。你會為孩子做出瘋狂的舉動來,而結婚這件事或許算是我為孩子所做的瘋狂舉動吧。大家都已有各自的生活,很難勉強湊在一起。 離婚是在球季當中發生的,這讓整個球季更加亂紛紛。查克·達利離去,球隊分崩離析,情況很糟。我簡直無法再忍耐。那是一段不好過的日子,因為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對我造成打擊。我很少看到女兒。安妮回到薩克拉門托,我跟著球隊南征北討,對她們好象漠不關心。 安妮與我經歷的事,與其他離婚夫妻所經歷的一切沒什麼不同。 她做出我認為是很瘋狂的事:不讓我看愛麗絲;她說將前往歐洲,讓我永遠看不到孩子。 甚至於當我真的前往看孩子時,也很困難。我與安妮之間的關係繃繃緊,就算是為了愛麗絲,兩人也無法相處在一起。那年,頭一次,我無法藉由籃球來逃避問題。 當時有很多人說我為了安妮而消沉,自我毀滅,這是錯誤的,根本是無稽之談——結束這段婚姻關係之後我所面對的問題,都是與愛麗絲有關的,並非安妮。我不會讓女人毀了我的生活或者事業。只要能跟女兒在一起,安妮嫁給別人我也無所謂。 在底特律最後一年發生的所有事情——我的意志消沉、我所做出被認為是自我毀滅的事——都跟籃球有關。 在他們拆散我們這支冠軍隊伍之後,我開始反叛。我絕不會背叛曾經幫助過我的人,我那時候反叛的對象是毀掉我們這支黃金組合球隊的人,譬如說比利·麥金尼(Billy Mckinney),他取代了傑克·麥克羅斯基(Jack McCloskey)成為球隊總經理。 麥金尼與查克·達利的離職有很大的關係。達利走時,我想我的心也跟著他走了,我無法接受他們炒他魷魚的事實。在NBA裡面我最尊敬的人便是查克·達利,少了他,在活塞隊打球的最後一年簡直就要了我的命。他在這離職前的最後三年所受的待遇很不公平,即使我們連續兩年贏得冠軍,他還是一年訂一次約,他的酬勞也無法獲得保障。從他們對待達利,讓我看透了這種生意經。 麥金尼跟其他人在底特律對查克·達利做出許多不足為外人道的事。這些我都知道,因為我在那裡待了七年,但我不認為有立場說些什麼。 達利跟我無話不說,但是接替他擔任教練的朗·羅斯坦(Ron Rothstein),我幾乎沒跟他說過話。那年實在亂七八糟,賽季開始以後情況越來越糟。 我們這支偉大的球隊就這樣消失了。一九八八年到八九年賽季後,瑞克·馬洪走了,詹姆斯·愛德華、維尼·強森則在九零年到九一年賽季後離開。九一到九二年賽季結束,約翰·沙利被賣掉。藍比爾還在,但上場時間不多(因傷)。剩下的老隊員只有我、伊夏、喬·杜馬斯。我可以預見到:我是下一個。 麥克羅斯基,簽下我的人,走了。甚至連訓練員都走了。大家都走了,最主要的問題是,他們並沒有找來能夠取代這些人的球員。 我自己也有合約的問題。在一九九零年到九一年賽季開始前,我簽下了六年一千萬美元的合約,之後我便獲選為全明星隊員及籃板王,當時的新進球員待遇也開始猛漲。經營者告訴我,他們曉得這種情況,不會虧待我,但是在那糟糕的球季裡他們食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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