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我行我素 | 上頁 下頁


  看看克裡斯·華許本(Chris Wshburn)與威廉·拜德福(William Bedford)這些人,他們都是NBA選秀中第一輪被選中的,後來卻都因為吸毒毀了前程。象他們這種人投入職業籃壇的前幾年,就因為不知道守本份為自己打球,因而惹來大麻煩。我在進入NBA以後也有自己的問題——即那種由儉入奢的問題——但這些都只讓我的心志更為堅強。由於我能打籃球,終於讓我得到東南奧大學校附近社區的接納。這是我首次見識到名聲在外的力量與所有的甜頭。我是該地區最佳的球員——邊續三年榮獲NBIA全美明星球員,平均得分超過二十五,抓下十五個籃板,兩次得到籃板王榮銜,大三那年領導校隊奪得NBIA總冠軍——因此,學校對我的功課也只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這是我頭一回能夠看穿人們真正的想法。我知道若是沒有打籃球的本事,我只不過是個普通的黑鬼罷了,到死或許都無法看透。

  他們心裡的真正想法是,「不管你是不是黑人,只要能打好球就好。」

  現在一堆白人跟我好,也都能接受我,但他們或許不能接納過去那個奮鬥的黑人小子。學校不會接納那個在街上遊蕩的傢伙,或者是那偷手錶的、逃學的傢伙。對於成功無望的人,你是不會去注意的。社會上允許你隱藏過去的一切,然後對你說:「好吧,你現在被接受了,羅德曼,因為你有錢了。你被接受了,因為你有名氣,我們歡迎你。」

  當我二十歲的時候,人們看到我就會跨到對街去,免得與我打照面。現在他們擠在我身邊索取簽名。這真是狗屎——我早就看透了。

  我總是有貴人相助,在奧克拉荷馬州,此人是仲姆斯·瑞奇。不是什麼富人或有名望的人,只是一名靠著送信維生的尋常農夫,一個循規蹈矩的人。每當我把事情搞砸的時候,他會對我說:「喂,你不能這麼做,你是從低收入戶國宅來的,你是從街上來的,但這裡不是街上,你想回街上去嗎?」

  初到他家時,我總是會望著他頂嘴,「對啊,我想回去。」

  「夠悍嘛,」他說,「我不會讓你回去的。」

  這人把我人性的一面給找出來了。他讓我變好,他絕不允許我越軌,絕不讓我迷失。沒有對我說教,他只不過是教我正確的方式,讓我知道該怎麼做。我必須工作,必須幫忙,必須守規矩。從他身上我學到不少——這人甚至連小學六年級都沒畢業。

  他仿佛是童話故事裡的智慧長者。真不敢想像這人會出現在我的生活裡,不敢想像世上會有這種人存在,他明示出:我若能面對現實,必須可以超越自我,前途沒有任何阻擋,一條陽光大道。

  他對任何事都是勇往直前,一條腸子通到底。他不是那種會下來告訴我若我努力足夠,必然可以成為出名籃球員的典型人物;他不會灌輸我那種東西,因為他不是那種人。不過他會這樣說:「不管你做什麼,腳踏實地的去做,照你所想的做,而不要依別人的意思。」

  當我離開達拉斯時,拋開了一切。我認為要出頭的唯一辦法,就是將昨日種種都拋到腦後。必須要忘掉它,才能前進,不能再分心。

  我專心的向前看,決心追求成功,拋下了不少事情,甚至包括我媽在內。母親撫養我們長大非常辛苦,我很感激。我也為她做了點事——買房子、汽車,但我們並不親。我們之間的關係有點奇怪;有時候我們一周說兩次話,有時整整一個月都沒有交談。我跟兩個妹妹也不親,我們偶爾會聊聊,瞭解她們生活裡的一些事情,可是自從我走以後我改變了許多,兄妹間的感覺與過去大不相同。

  與家中關係的改變,我其實沒有選擇的餘地。我與瑞奇家親近,把他們視為一家人,或許讓我在家裡感到不是味道。可是我實在是必須要切斷那讓我回頭的任何往事啊。

  當你是個住在黑人國宅的小孩子,你會被教導要上進,努力工作以便能脫離那裡。若你能把一切拋開獲致成功,卻會被指責忘本。「你忘了出身。」每一個人都會這麼說。

  我沒忘了我的根,從未。我經常回到家鄉,開車或走路到橡木崖街上。我回顧過去種種,想起我是如何克服了一切。我回到那裡是為了展望未來,因為有時候我需要如此,它會讓我有饑餓感,讓我腳踏實地。

  我在東南奧大讀完四年級之後,在NBA門前徘徊,象個唱獨角戲的。他們檢視我的攻守記錄,再看看我的年紀(那年我已二十五歲),不知道要怎樣用我。他們欣賞我的體格與速度——大家都說我有資格參加奧運四百公尺賽跑——但是他們無法確定我在NBA的合適位置。

  不管我到哪裡,他們都提供同樣的事情:試驗計劃。在他們眼裡,我是某個值得給予機會試試的人,因為將來不知道從我身上會得到什麼樣的報酬。

  我並不在乎這些,只要有人肯給我機會就好。我參加了季後全明星賽,表現優異。東南奧大的教練跟我說,我可以到NBA去打球,但我不象別人想得那麼多。接著,我在維吉尼亞洲普茲茅斯(Portsmouth)邀請賽裡得到了最有價值球員頭銜,那是大學籃球好手如雲的一場盛事,而我讓大家大開眼界了。

  在那些比賽裡面,有不少著名好手,我狠狠地修理他們。就象過去一樣,我比別人更認真,更為渴望成功。現在,大學的著名球員根本都不參加這種比賽了,他們認為這些都是浪費時間,因為他們早在進入大學打球前就已經建立起名聲,同時他們的經紀人與教練也會勸他們,「不要參加,免得受傷。」

  若你真他媽的厲害,就到那兒去秀一下,不要管會不會受傷。去跟其他的好手較量,讓別人知道你準備拼一拼。

  活塞隊在一九八六年選秀大會第二輪中選了我,我是當年第二十七名被選中進入NBA的球員。順位則排在肯尼·華克(kenny Walker)、布瑞德·賽勒斯(BradSellers)以及強尼·道金斯(Johnny Dawkins,)等人後(按:前述三人均為遊走各隊的板凳球員)。在我前一位被選的是葛瑞格·垂林(Greg Dreiling),一名來自堪薩斯州的七尺中鋒,在NBA每場平均得分二點二,籃板球二點二個,我想他可以說是表現始終如一的。

  我進入活塞隊與伊夏·湯瑪斯、比爾·藍比爾、維尼·強森、瑞克·馬洪、愛德林·丹特利(Adrian Dantley)等人同隊——他們已是固定的陣容。他們曉得我會給隊上帶來活力,但或許認為不先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就無法從我身上得到什麼。若有什麼收穫的話,記得吧,老兄,是個試驗計劃,我願意盡一切努力換取留在NBA打球。我與別人不同,我是外人,但我想盡可能留在那裡。我從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因為我知道,我拋開一切,到達這樣的地位,要犧牲多少代價。

  我喜歡這樣默默無聞地進入NBA,我不在乎。第一次在活塞隊參加集訓時,一名記者問我:「你是誰啊?」我望著這名「觀光客」說:「我是突然蹦出來的無名小子。」

  第三章 狂野夢想——活塞隊的正確抉擇

  剛到底特律我就鬧出新聞了。簽約當天,我得了換氣過度症(病理生理現象,呼吸急而淺,吸入過多氧,症狀為手、足及面部麻木或刺痛,伴隨目眩頭暈,多為緊張導致),被送去給隊醫看。

  我想我並不是經常都象現在一樣,看起來那麼酷。

  從到底特律的頭一天開始,我病了一周,也記不清楚當天的事,或是如何發病的。只記得當時我很興奮。終於達成努力的目標,再加上生病的事,可以說我可能是太過興奮以致於換氣過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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