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我行我素 | 上頁 下頁


  我只替庫克郡打了十六場,念了一學期以後被當掉,也認為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我可以打得很好,但我並不在意。每場平均得分超過十七分、十三個籃板——對於從未正式參加過球隊的球員來說,這算很不錯的了。我有這個天份,可是其它配合的條件還沒成熟。

  我又回到達拉斯和從前的哥兒們打混,但除了偶而偷點小東西之外,並沒有做出其它違法的事。儘管我有一名朋友是個毒販,其他的一些朋友也在為他做事,但我只在老媽家與街上閒蕩,無所事事,跟過去沒兩樣。

  隆恩·雷斯曼(Lonn Reisman)當時是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籃球隊助理教練,曾經在庫克郡看過我打球,這所大學的球隊屬￿NAIA(美國全國校際運動聯盟),隆恩認為我能夠打出一番名堂,於是告訴總教練傑克·哈定(Jack Hedden),兩個人前來找我。他倆的意志頗為堅決,但因為我在經過那一學期的大學生活之後已經決定不再讀大學了,縱然他倆一再打電話到我家,我始終拒絕接聽,我不想聽他們說什麼。後來讓我跟他倆談話的原因是,有一天他們上門來找我,剛好是我去開的門。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飛人」喬丹、「大鯊魚」奧尼爾,或者是其他的NBA球員被大學召募的同樣方式。回想在我有今天這種地位之前所發生的種種事情——那名女孩說服我去參加面試、每一個人都把手錶還回去使我免了牢獄之災、教練上門時剛好是我去應門——你或許能同意冥冥之中必然有人在照顧我。

  兩位教練說服我到那裡去闖闖看。自忖也曾下定決心:必須離開達拉斯,必須遠離過去一起在街上打混的廢人,開創自己的生活。我匆匆忙忙,漫無目標地離開了。

  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位於奧州杜蘭特(Durant),這是個人口約六千的小鎮,跟我的家鄉比起來,杜蘭特是個截然不同的世界,老兄,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對於初次離開家鄉的我來說,在這兒頗不自在。我只瞭解家鄉和國宅,到了這個小鎮很不習慣。

  我立即察覺到其間的差異。到了那裡不久的某天,我在上學途中,有個痞子從車子裡探出頭來對我叫道:「滾回去,狗狼養的黑鬼。」這種事時常發生。他們會對我說,「抬著你的黑屁股滾回去。」或者是「滾回非洲,黑鬼。」

  有了幾次我要找這些人算帳,我所知道要討回公道的唯一辦法就是:用暴力。

  但我沒有這麼做。因為有個小子勸我不要這樣。

  這小子叫做萊恩·瑞奇(Bryne Rich)。我在進入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就讀之前參加籃球夏令營時,認識了這個小子。他十三歲,我二十二歲,我還記得他(白人)看我(黑人)搞怪,這在那種年代是頗不尋常的。我經常把硬幣夾在耳朵上到處逛,我不知道為何要這樣搞怪——或許這樣人們會以為我很交瘋狂。不管怎樣,布萊恩和我成為朋友——最要好的朋友。

  在夏令營的時候,布萊恩有點喜歡上我的意思。他邀我到他家晚餐,我去了,心裡覺得有點怪怪的。我還記得說道:「這小子為何喜歡上我?他為什麼那麼喜歡我?」

  布萊恩家在柏奇多(Bokchito),距離杜蘭特十五英里,沒多久我也住到那裡了。柏奇多是個小地方,比杜蘭特小很多,除了幾條泥土路與農場外,什麼屁也沒有。瑞奇家有座農場,他老爸仲姆斯在郵局裡做事。我在學校時有宿舍,但我搬到那裡住,因為我與布萊恩很合得來,自然而然的會想在一起。布萊恩與我有許多類似之處,雖然講起來有點奇怪。我們都是出身貧窮家庭,都對生活周遭的一切感到困惑。我正處於不知道何去何的的時候,布萊恩則是因為一年前在一次打獵中的意外陷於迷惘之中,在那場意外裡他誤殺了他的好朋友。布萊恩跟他父母說想要一個兄弟,他拿我當成了替代品。

  我想,我倆的邂逅正逢其時。那真是個溫馨的故事。住在那裡我得面對各族歧視者,而布萊恩家人協助我度過難關。這真是很虛幻的景況:從未離開過黑人國宅的我,跟這白人家庭住在一起,每天早上五點起就擠牛奶或是打雜。這家人從未跟黑人打過交道,因此他們並不是十分的自在。布萊恩的母親佩特最為難受。她那時也在東南奧大上課,每次我找她搭便車回農場時,她卻總是躲著我。她是怕別人看到她跟個大黑人在一起,人言可畏啊。有時她會繞遠路回家,免得別人看到我在她車上。

  我經常取笑她,說道:「瑞奇太太,你為什麼走這條路?」我知道她為什麼如此,故意裝傻問的。但這樣並沒有讓我在這家庭裡不受到歡迎,這只不過是在這小地方裡的形象問題罷了,甚至於還有人以為我跟她睡在一起呢。

  這些人對黑人一點都不瞭解,所想的都只是男女暖昧的事。

  他們會詫異,他跟這男孩的媽在一起幹嘛?

  還有人以為布萊恩是我的兒子。

  這些經驗讓我更為堅強。我學到不少東西,那是在達拉斯街上鬼混時所無法學到的,這是無庸置疑的。我想我也讓她得知她從不知道的另一種生活。經過兩年的相處後,她比較瞭解我,我也被接納為布萊恩家中的一分子。

  他們促成我今日的成就。若是當年我找那些混蛋算帳,不知道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有好幾次當那些人叫我黑鬼或者是叫我滾回非洲的時候,我手上是握有散彈槍的——要不就在手邊。好幾次我都想幹掉他們。有一回,車上有一把布萊恩借我的鏟子,當時有個傢伙罵我是垃圾,差點被我拿鏟子在頭上敲一記。我可能做出某些事來,然而都是被那孩子阻止。

  布萊恩阻止了我,不然就不會有今天的丹尼斯·羅德曼了。若那時候布萊恩沒有陪我在一起,我很可能拿鏟子打那混蛋,然後在監獄裡度過餘生。除了用這種方法之外,我不知道要如何對付這種人。

  做事情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採取退縮的態度,然後做出全世界最壞的事情來——那麼你就不可能會成功了。在那時候最容易的辦法就是用那把鏟子,或是那把槍;那就是一種退縮,然後我的人生便失敗了,同時也有了藉口。

  布萊恩還是我的好朋友。他現在協助我經營我的營建公司——位於德州費斯科(Frisco)的羅德曼挖掘公司——我們還經常在一起聊天。我們肝膽相照,那是種強烈的情感。

  我住在瑞奇家的時候,每天都得工作。清晨五點起床擠牛奶,或把生病的牛只趕到殺倉,都是些農場的事。不管晚上有沒有球賽,我都得做事。

  那所大學對運動員並沒有特別優待。我的平均成績是C,也沒得到什麼獎賞。身為球員會有一些特殊待遇,但在課堂裡就一視同仁了。我若是被當掉,那就當掉了,沒有送分,也沒有任何金錢報酬或者是免費提供汽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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