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海明威傳 | 上頁 下頁
一六


  十月份的大部分時間,歐內斯特住在他外叔祖父泰勒家裡。有時,同赴在隔鄰的一位妙齡女郎雪萊·卡麗華約會,到外面玩,一起走過五個街口到附近的電影院看電影或觀看多格拉斯演出的輕鬆喜劇。喜劇演員穿著乳白色褲子,戴著飾有絲綢帶子的寬邊帽。對於雪萊來說,演員這種衣冠楚楚,富有羅曼蒂克的形象多少能減少她那天晚上在其它方面引起她不悅的心情。原來歐內斯特那天晚上去找她的時候,不注意修邊幅,穿得邋裡邋遢。當他們來到劇院進口處,那裡的人很多,雪萊快步搶先走在前頭,不願意讓別人看到她那個樣子難看的男伴。散戲後,他們來到附近一家雜貨店買冰淇淋加蘇打水吃,歐內斯特神情憂鬱,一言不發,接著兩人便友好地分手了,事情也就完結了。

  過了一段他自己認為是休整時間之後,歐內斯特搬到一個他在霍托海灣認識的朋友卡爾·埃德加那裡住。卡爾在阿格紐斯街公寓租了一小套房間。從這裡去《明星報》社上班比從他外叔祖父家要遠些,並且只能在普羅斯特大街搭無軌電車,坐很長一段時間才到達目的地。但是,歐內斯特不怕麻煩。他認為生活在那暗淡無光的房子裡意味著光明和自由的到來。這樣自由自在的生活只有當他同勞·克萊拉罕一起外出步行旅行時才能相比。他有生以來還不曾有過一次離開家人親友超過數天以上的。他同卡爾相處得很好,他稱卡爾為奧德加。卡爾唯一感到不滿意的是,本來大可用來睡覺休息的時間,歐內斯特卻偏偏要大談特談「新聞界的羅曼史」。這年秋季,有一天,歐內斯特為了完成一項工作任務,下班晚了。他懶得費時間坐電車回家,便在印刷車間過夜,睡在用澡巾鋪墊的澡盆裡。事後他洋洋得意地向人提起他這個不平凡的經歷。

  他開始接觸到一些超出他年齡和知識範圍的社會情況,但同時又瞭解到這個城市的一些內幕。「我進行新聞採訪,到的地方不多,」後來他回憶道,「其中有在第十五號大街的警察局,火車站和醫院總院。在十五號大街我採訪了犯罪案情況。一般是小案,但也說不定,有時可能會碰上一個大案。火車站人來人往……我認識一些下等人,也結識了一些著名人物。醫院總院在火車站那一頭的山坡上。那裡經常出問題,常常發生暴力事件。」在十一月多霧的天氣裡,醫院窗戶裡的燈光就象在山坡上那雜亂無章的樓房裡發出的指示燈一樣。有時,甚至還隔得很遠,他覺得自己已聞到「一種防腐蝕的氣味」。

  他經常向在報社工作多年的記者和專業作家請教,問他們怎樣收集素材,怎樣寫作。《明星報》社有一個文學部,專門剪輯、摘錄報紙書刊雜誌上的文章,搜集國內外報紙新聞資料以饗讀者。給報紙寫文章「就要學會寫敘述句,如何避免陳詞濫調,如何寫得生動活潑」。青年記者還要學習文體學。有一本專門談文體的書說,「寫好新聞報導的關鍵是文句要簡短,要以簡短的段落開頭,用詞恰當,語氣有力,作文流暢,從正面著筆」。文學部,文體學書籍以及有經驗的記者,還有編輯助理威靈頓等在新聞學領域裡給歐內斯特提供了知識和經驗。

  可是他坐不下來,一天到晚在外面採訪,找不到人。新聞編輯室無法同他取得聯繫,老闆對此十分惱火。「我們打電話到醫院找他,」威靈頓說,「對方說歐內斯特跟救護車出去了,他簡直是什麼地方出了事,他都要去看一看。」一天,他有事匆匆忙忙到火車站去,路上碰到一個人因出天花發高燒,倒在地上,歐內斯特自己種過牛痘,有免疫力,立即攙扶他坐出租小汽車到醫院去,並建議汽車司機對該汽車進行消毒。診治這個病人的醫生一下就同歐內斯特結成朋友,他熱情地款待他,滔滔不絕地向他講述本地區的名人軼事以及在賣淫者中間盛行吸毒的情況。這時,歐內斯特雖然還未出名,但是他已作了兩篇出色的報導;一是《出天花小插曲》,二是描述「一個妓女站在裝飾得美麗幽雅的舞廳門口哭泣,眼看著她愛上的那個士兵正同一位穿著時髦的女舞伴走進舞廳」。

  歐內斯特現在感到要看要聽的事很多,簡直是應接不暇。堪薩斯城是個有三十萬人口的都市,二十年前它還是十九世紀末一個鬧哄哄的邊遠小鎮。歐內斯特認為這個城市「有好的一面,也有醜的一面」。特別是從火車站到屠宰場至密蘇裡河這一帶的建築十分淩亂難看。不過,這個城市發展得很快。一九一一年《明星報》社從第八號大街原報社總部搬離鬧市區到現在這個地方時,許多具有遠見的人就預言說,位於格蘭德大街的新樓房離市中心太遠,諸多不便。可是,只有短短的六年光景,這一地帶的空地全部建上了新樓房。伴隨而來的犯罪率增加,正義得不到伸張,社會良好道德得不到支持。《明星報》一位年青的編輯戴爾·威爾遜回憶說,有一次十幾個黑人被法庭提審,因為有人控告他們玩投骰子賭博。法官齜牙咧嘴地命令他們站成一行。接著判決那些個子高的坐牢五天,個子矮的罰款釋放。在特韋斯大街上妓女公開地活動,有人別出心裁地把這個地方取個外號「烏德婁威爾遜大街上的廉價肉欲市場」。儘管公佈法令禁止妓女在二流飯店,旅店的餐桌上拉客,但只要有人主動提出要求,便立即成交,旅店也會向他們大開方便之門。

  一位名叫裡昂·卡洪摩斯的《明星報》記者——此人嗜酒、自私、好鬥,最善於揭露這個城市的陰暗面。雖然歐內斯特同他交情不深,但此人的能言善辯,樂觀向上以及他的潛在才能都給留下深刻的印象。每當他多喝了幾杯,他的內勁外露,溢於言表。他的文風潑辣,用詞華麗浮誇。儘管歐內斯特為此人的舞文弄墨而浪費了巨大的精力,禁不住感到惋惜,但對此人的黃色新聞作風還是敬佩三分。歐內斯特有一次寫道,「裡昂·摩斯最擅長故事改寫。他腦子裡可以同時構思四個故事情節,然後去打電話,電話打完了,腦子裡又多了一個故事情節,接著用最快的速度將這五個故事寫出來交給編輯部。肯定說,每個故事都有其動人的地方。裡昂·摩斯在記者中工資最高,凡是他工作過的報社,都是這樣。如果他發現同行中,有人工資比他高,他便要求提薪,否則就辭職不幹。除了他喝醉了酒,否則,他從不同別的記者談話。他個子高大,體格健壯,胳膊又長又粗,長著兩隻大手。他是我看到過的打字最快的人。他有一輛小汽車,是一個女人送給他的,這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一天晚上他們開車在去傑弗遜的林肯大道上,這女人用匕首刺殺他。他搶過刀子,丟出車外,朝她齶部猛擊一拳,齶骨打斷了,接著對她施行可怕的動作。後來,人們發現她躺在車後座上。原來,摩斯把她捆綁在車後座上,然後開著車子回到堪薩斯城。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