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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歐內斯特回奧克派克升高中的時候,身高已六尺,體重一百五十磅,完全合乎條件參加輕型足球隊。不久,他加入了第一足球隊。但他仍是那樣笨手笨腳,他只希望能當個後衛隊員就心滿意足了。他的腳在踢足球時同跳舞時一樣的笨。因此,有關他踢球時出洋相的笑話,很快在隊裡就傳開了。學校儲藏室裡所有的球鞋都不合他穿。隊長高爾頓·謝普建議請補鞋匠在歐內斯特自己那雙多孔系帶的球鞋上打上楔子或墊子。還有當教練員第斯特衛特囑咐邊鋒包抄掩護中鋒謝普時,歐內斯特被派上場,謝普就感到不安,他說,「歐內斯特跑得很慢,配合會不好,和他一起打,我就打不好。」季度比賽的時候,他們隊以三十五比十九勝懷特·多列多隊。這次比賽,他父親作為隨隊醫生同行。他渴望在這次比賽中歐內特斯能取得學校代表隊員的稱號。他對教練員和隊長說,他兒子身材魁梧,是隊裡最好巡邊員,可是他們兩人都不表態。

  一直到季度足球比賽結束,隊裡才給歐內斯特發了印有OP字樣①的代表隊員運動衫。這對他來說,真是一個很大的勝利。接著到了冬季,他成了學校游泳隊隊員,同時還被選為新成立的水球隊隊長,他更是喜氣洋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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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O·P·這裡代表Oak Park(奧克派克)。

  不過,寫作比起運動來,他感到容易得多。「老師經常拿他的文章在班上朗讀,」蘇三·勞雷寫道,「並要大家向歐內斯特學習。」他最喜歡的英文老師是芬尼·畢格和瑪嘉勒·迪森兩位。「他們兩位對我很和氣,」歐內斯特寫道,「他們對我特別喜歡,因為我既是學校運動隊隊員,表現好,又能寫文章。」英文老師畢格小姐身材雖然瘦小,但很結實。她最喜歡寫浪漫題材和虛構的文章。迪森小姐為人「率直、誠懇,講求實際」。歐內斯特在這個時期所寫的文章,大多數故事情節逼真,講究實效,有獨創性,十分切合學校的生活和寫作要求。足球比賽的高潮過後,Tabula報刊登了他的第三篇短篇故事。那是描述作者在密執安結識印第安人的事蹟。文章標題為《賽比·晉安》。賽比·晉安是一條大狗的名字,它的主人叫畢利·苔伯肖,一個身材瘦長,栗色頭髮,樣子普通的「奧傑布華」人①。這是一個有關復仇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畢利是虛構的。一個名叫保爾布萊克·波德的印第安人壞蛋,殺害了畢利的侄子。畢利四處尋找兇手,兩年過去了,仍然沒有著落。七月四日那天,他獨自沿著帕爾·馬葵德鐵路行走的時候,被人一棍子打倒在地。打他的人正是保爾布萊克·波德。此人揚言要親手打死他和他的狗,然後把屍體丟在鐵軌上讓過往火車輾壓,消滅罪證。可是這個惡棍萬萬沒有估計到那狗十分精明,波德還來不及防避,潛隨在他後面的那只狗,咧著嘴巴,露出厚利的牙齒向他猛撲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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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北美印等安人的一支。

  歐內斯特在讀高中時所寫的文章絕大部分是刊登在學校的《特拉佩斯》週刊上的遊記。在一九一六年十一月和一九一七年五月之間,他每一星期平均寫一篇以上的文章,大多數寫體育方面的情況。有些文筆隨和,有些一本正經。他的幽默的得意之作是在芝加哥《論壇報》上連載的《靈格·拉德納》,受到廣泛讚揚。他在十二月份發表的一篇文章,題目是:《小靈格·拉德納急於發表文章》。但是他還沒有掌握拉德納這個人的沒有受過教育所寫出來的文章的文體。他的工作草率。文章是在他家三樓自己的臥房裡,用一台舊打字機猛敲出來的,不加修改便送給科主任約翰·蓋爾曼看。歐內斯特不大注意拼寫,例如動詞have變成現在分詞時忘記去掉字母e再加ing。連詞nor用於否定時,他總用得不妥當。在他一生中,他總是把already同all ready混淆,還認為英文裡確有alright這個字。但是他在中學讀書期間在寫作上所表現出來的沖天幹勁和敢闖精神,以上這些缺點與之相比就顯得十分次要了。後來,他有句口頭禪,「你寫文章,可請別人替你改正錯別字」。

  當冬天的冰雪融化的時候,他劃獨木舟的興趣和熱情又越來越濃。春假期間——一九一七年四月二日至六日,他同雷·奧爾森從伊利諾斯河劃獨木舟到伊利諾斯,渥太華附近的色利縣的洛克·帕克。他們一邊劃一邊互相招手稱對方為當鋪老闆。他們在外未回,海明威醫生給他妻子和大女兒寫了封信,當時他大女兒瑪絲琳正到俄亥俄州俄柏林學院上學。信中寫道,「親愛的葛萊絲和瑪絲琳:家裡孩子都很好。有三個去游泳,厄休拉在浴盆裡洗澡,現在天開始下雨了,而且下得越來越大。歐內斯特有三天假,現在出去划船了。雷·奧爾森的父親今天接到奧爾森的信,說他們出發的第二天路上遇到許多麻煩,今天只前進了十五公里,因為他們有好幾次不得不水陸聯運,把獨木舟抬上陸地,走一段路,又再放到河裡去。後來到了伊利諾斯運河又得停下來接受守衛運河的士兵檢查。不過,一切都順利。幸好他隨身沒有帶槍枝,子彈和炸藥。」

  看到那些守衛運河的士兵使他們想到美國捲入歐洲戰爭的情景。歐內斯特和他的許多同學一樣表示願意到戰場上打仗。當要他選擇上那所大學時,他和奧爾森以及威爾科森都說到伊利諾斯大學。但這僅僅是說說而已,他並沒有真正申請報考該校。歐內斯特的外叔祖父泰勒在堪薩斯城裡做木材生意。歐內斯特的父親曾寫信給他詢問是否有機會讓歐內斯特到《明星報》當隨習記者。不久,泰勒回信說要到九、十月份才有機會。這是預料之中的事。歐內斯特並不在意。這時,他的思想早就飛到北密執安,準備在那裡度暑假了。

  高中快畢業時,歐內斯特經受了他一生中的第二次窘境。一次,他和傑克·潘特科斯特以及莫斯曼在第·普靈斯河岸邊露營。那時芝加哥報紙報導說,「有一群小偷在奧克派克和普羅威梭地區行竊。」歐內斯特和傑克在帳篷裡睡到淩晨二點,突然一夥「暴徒」偷襲他們的營地。這夥暴徒邊吼叫邊砍脫帳篷的繩索,搶走他們的東西,向樹林裡逃去。傑克猛力抓住他身邊的一位暴徒,歐內斯特揮斧向另一個砍去,差點砍中那人的頭。另三個暴徒向他圍上來,抓著他往前拖。歐內斯特拚命掙扎,那些暴徒便將他推入滿是泥漿的河裡。當他爬上岸來時,他才恍然大悟。原來是一場蓄謀的鬼把戲。偷襲營地的人全是奧克派克的高中學生。那天晚上這些人正在湯姆·庫薩克家裡舉行男子交際會。會上有人提出去偷營,於是這場惡作劇就開始了。他們坐車到北大街,偷偷摸摸地穿過樹林來到歐內斯特的宿營地。後來,學校《特拉佩茲》週刊報導說,「兩邊都講和了,不過,這個戲弄人的騙局的製造者承認他們失敗了」。這件事,歐內斯特永遠忘不了。他想要是當時他的斧子真的把那人的腦袋砍脫了,事情將如何了結?芝加哥一位記者喬治·薩弗撰文稱持斧人和偷襲者雙方都是這場惡作劇的受害者。想要刊登在學校《特拉佩茲》週刊上的文章不提到他揮斧砍人的事是辦不到的。就象上一次他開槍打死一隻蒼鷺一樣,他又一次險些冒犯法律吃官司。想到這裡不由得一緊,十分害怕。這件事在他的記憶裡同第一個事故一樣佔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到了五十歲,他還經常想起他童年時候曾經度過的一段驚險的生活,常常獨自喃喃細語,他曾揮斧砍人想把對方置於死地。不過,這未免有點言過其實。是他又一次的文學誇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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