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海明威傳 | 上頁 下頁 |
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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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內斯特跑到山坡那邊迪爾華茲家裡去。韋斯萊答應替他向那個巡邊員說情,他說他認識那個人。接著歐內斯特便到查理沃克斯湖那邊的伊倫頓,他伯父喬治海明威的避暑住地去。七月三十日晚,他令人不可思議地摸黑走回朗費爾德農場。他在地裡摘了一些菜豆,挖了一些馬鈴薯,還殺了一隻雞以便他不在家時,他母親缺菜時吃。然後又趕回伊倫頓他伯父那裡。等到那件事得到徹底解決,平安無事,他才回家去。他父親從奧克派克寫信給他,要他到法庭接受陪審團的審判,要他承認自己打死了那只蒼鷺。但是因為無知而觸犯了法律的。歐內斯特在波恩市的法庭上對法官述說了那件事的經過。法庭判決罰他十五元。歐內斯特繳了罰金,懷著受了懲罰,鬱鬱不樂的心情回到農場去幫忙收撿乾草。勞·克萊拉罕聽了故事樂得很開心。後來他寫道,「可惜當時我不在那裡,你從農場跑出來,住在迪爾華茲家裡時情況怎樣呢?」歐內斯特把事情看得很嚴重。他認為他吃了官司,他是個壞孩子。在他後來的生活中,他認為巡邊員是最可疑的。隨著他年齡的增大,此事在他記憶裡越來越明顯。當他五十多歲的時候,還一本正經地對一位英語教授說,曾經有兩個巡邊員在密執安到處追捕他。謝天謝地後來幸虧沒被送進勞教學校。他還根據這件事寫了一個充滿孩子氣的故事。在故事中,兩個巡邊員喝醉了威士忌,徹夜不眠,守在溫德米爾他家的門口,他和妹妹松尼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中倉惶跑到荒野去。 一九一五年整個秋天,歐內斯特作為候補隊員參加菲普非爾德輕型足球隊。他們集中練習的地方離他家有三公里。每次練完足球,他總感到很疲倦,不能學習。他嚴格地按規定進食他自稱之為——中和食品的東西,以保持體重不低於一百三十五磅。此時,他發覺學拉丁文比踢足球容易些。「拉丁文cicero叫煙斗,」他寫道,「現在即使反剪雙手,我也能寫。」不久前,他在古代史考試中得一百分的成績。但他仍然喜歡步行和打獵,勝於足球賽和學習。每個星期六上午他最愛好的活動之一是到第普靈河對面大草原的捕獵場去狩獵,那個地方在他家的西面大約兩公里遠。獵場的主人渥利斯·伊萬斯經營該獵場主要目的在培殖野生動物。尤其是雉。那次他闖進獵場,第一次打死一隻雉。後來他回憶起那件事,仍然覺得很奇妙。當時那只野雞格格地叫著朝多刺的灌木叢上面飛去,亂拍亂跳猛力掙扎,接著掉了下來。他等到暮色降臨才壯著膽子把野雞帶回家去。「那只野雞又肥又大,一身肉,」他後來寫道,「把雞藏在襯衣裡胸口處,它那長長的尾巴就橫擱在腋窩裡,趁黑沿著吉卜賽人常把大車停歇在路邊過夜的泥土路(即北大街)慢慢向城鎮走去。」 一九一六年春,歐內斯特練習拳擊的熱情很高。他年紀雖小,身體卻很高大。由於每年夏天在農場裡勞動,他身體很棒。他的性格有點怯強淩弱,這是從他的拳頭同別人教量的過程中產生的。有一個時候,他利用他家的音樂室作為拳擊場,帶一大班同學(其中有許多年齡比他小)到那裡一打就是好幾場。當他們的拳擊練習變成毆鬥時,葛萊絲就把他們趕走。於是,他們練習拳擊的地點便轉移到湯姆·庫塞克地下室的小體育房,有時他們也在外練打。「我記得在大草原後面北尤克裡德八百二十二號同厄裡爾比賽拳擊時,」他的親熱朋友勞·克萊拉罕寫道,「歐內斯特把對方打敗。」後來歐內斯特常常提起他十六歲之前向芝加哥職業拳擊家學習拳擊的事。他的拳路和秘訣分別從他的導師(他是這樣說的)山姆·蘭福德、傑克·布萊克本、埃迪·麥克哥蒂、托米·吉朋、傑克·迪龍以及哈裡·格雷勃等那裡學來的。課程的練習都是在象基德·霍華德或者弗伯和費瑞蒂的體育館內進行的。歐內斯特讓聽他講述的人相信,他的視力不好是被他的對手暗算的結果(如在皮手套上粘松香,鬆弛的帶子拍打他的眼球),他還令他的聽眾確信他所說的是真的。在他的性格上,他有喜歡炫耀自己的一面,也有自重虛心的一面。他從炫耀自己,誇誇其談中暗暗取樂。這樣也有助於提高他的聲譽,讓聽眾相信並讚揚他是個出類拔萃的演說家。迄今沒有任何資料可以證明他當時或後來曾在芝加哥學習拳擊。歸根到底,正是他,在五歲的時候,設法讓他的外祖父相信他赤手空拳攔住一匹正在飛奔的野馬。唯一能證明這一情況的是,他曾在他母親的音樂室裡,以及在湯姆·庫塞克的地下室體育房和在大草原後面北尤克裡大街八百二十二號湯姆的家裡練習最基本的拳擊技術。 另一方面,由於他對拳擊有興趣,他抽出幾個星期六上午到弗伯和費瑞蒂以及基德·霍華德等人家裡觀看拳擊是怎樣進行的。在那裡,他若認真聽一聽老守場人講述的情況,就可以作為新篇故事的良好素材。四月份,當他的拳擊欲望達到狂熱程度的時候,他最早的一篇短篇故事刊載在一張地方報紙《Tabaja(書板報)》上。《關於顏色的問題》是由一個拳壇老將給青年人講述的一個幽默的故事。故事開頭的幾句話,讀起來就像是歐內斯特星期六上午到芝加哥體育館那裡學來的話一樣。「『呵,你沒聽說過佐·甘斯的第一次拳擊比賽嗎?』老鮑勃·阿姆斯特朗邊說邊把一隻手套戴上。『是這樣,孩子,我正在給他上課的那個小夥子使我想起了畢·斯衛德。此人最會搞陰謀,我們便從中取利,』」老鮑勃接著講起他有一次給個輕量級拳擊賽做裁判。比賽的人是蒙塔納·唐摩根對佐·甘斯——一個黑人。他斷定唐摩根會贏,下了大筆賭注,並雇傭畢·斯衛德站在拳擊場一邊的幕布背後,等唐摩根把對方推到那個地方的時候,畢·斯衛德就用壘球拍將佐·甘斯擊倒。可是斯衛德這一次卻打錯了人,於是比賽結束後,老鮑勃狠狠地把斯衛德整了一頓。『你怎麼搞的,要你打黑人,你卻打了白人?』他惡聲惡氣地說。『阿姆斯特朗先生,』斯衛特回答說,『我得了色盲症。』」 《關於顏色的問題》這篇故事,後來登在學校的文學小報上。這是他登在這個小報上的第二篇故事。第一篇是在二月份發表的。那是一個關於在北部森林裡佈設陷阱殘殺別人而進行自殺的駭人聽聞故事。故事說一個名叫彼爾的克裡印第安人認為他的白人朋友偷了他的錢包,於是在他朋友經常往來的道路上佈設了陷阱企圖殘殺他。後來他發現他的錢包是被松鼠拖走的,他立即飛奔前往搭救他的白人朋友。可是,已經太遲了。當他到達那裡時,看到血跡斑斑的雪地裡,留下了一串惡狼的爪印。兩隻象中世紀民歌裡唱到的「大渡鴉」正在啄食他朋友殘骸上的肉。彼爾震驚不已,也縱身跳入捕熊的陷阱。這就是「自然神」①的裁決,因為他不信任他的朋友。正如故事結尾時所說的,他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省得讓餓狼來吞噬他。 -------- ①北美印第安人所信仰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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