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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海明威大聲喊道:「跳車!」

  大家立即跳下車,奔到路邊的土溝裡。眨眼間,一架飛機朝公路俯衝下來,緊接著是機關槍的瘋狂掃射。一陣空襲過後,那輛吉普車被打成了蜂窩。

  奇怪的撕裂聲遠去之後,匍匐在地上的同伴們才抬起頭來,他們看到,海明威站在那裡,一手端著隨身帶的酒壺,正泰然自若地喝他的馬提尼酒。那神態,宛如東非高原上一頭君臨百獸,迎風佇立的雄獅。

  躲避飛機的俯衝掃射,趴倒是沒有用的。海明威的戰場經驗之豐富,不遜于職業軍人。

  這是海明威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歐洲戰場上最後一次歷險,也是他一生與戰爭永遠告別的象徵。

  第八章 老人與海

  1.受審與受勳

  1944年冬天,盟軍已打到德國本土,戰爭接近尾聲,但這個冬天特別寒冷。

  在這次戰爭中,海明威歷盡艱險。他在戰場上被傳奇化為「刀槍不入」,12月裡的嚴寒卻把他擊倒在床上,他得了重感冒。從頭到腳的各種老疾新傷也一齊來助紂為虐,他渾身疼痛難忍,經常咳嗽吐血,特別是頭,痛得像要爆裂。

  但是,若有來探望他的朋友問到他的健康狀態時,他便立刻踢開蓋在身上的被子,伸出一條肌肉暴突的大腿來回甩動著說:「棒極了!」

  而他的比他小16歲的弟弟卻說,他哥哥那副蒼白的臉在濃密的黑鬍子襯托下顯得更蒼白了,每次上廁所嘔吐完出來,總得扶著桌椅等家具,才能步履蹣跚地走回臥床。

  情緒很容易波動的海明威不免有幾分沮喪,這與其說是傷病引起的,不如說是因為不能「行動」。

  一不能行動,他就難受。可前不久,他說差一點被軍法處剝奪了「行動」的自由。

  他捲入了「海明威案件」。

  戰爭是職業軍人的事。日內瓦公約規定,戰地記者的任務只是觀察和報道,一律不得攜帶武器。

  可海明威未經授權而參加戰鬥,並率領一支沒有軍人紀律和未經訓練的遊擊隊打仗,應當受到軍事法庭的審判。

  「海明威案件」由美軍第三軍團的軍法部門和總檢察署審理。庫爾特·辛格說:

  調查進行了兩個月。

  「你見過歐內斯特·海明威手裡拿槍嗎?」

  「沒有,但是拿過鉛筆。」

  「你曾見過歐內斯特·海明威射擊嗎?」

  「見過。」

  「在哪裡?」

  「他給我弟弟射(攝)了一張照片,我打算寄給母親的。」

  「歐內斯特·海明威是否想把你編入他的部隊?」

  「什麼部隊?因為他是我的朋友,我才跟他走的。」

  「你看見過海明威打死人嗎?」

  「看見過。」

  「請把細節講述一遍。」

  「這事發生在巴黎近郊的樹林裡,一個男人,是個德國人,帶著槍躲在一棵樹後面。海明威和他格鬥,把他的槍奪了過來,扔在一旁。他把那人緊緊按在樹樁上,那個納粹分子給按死了。」

  ……

  軍法部把這個案子擱置一旁,查不到海明威犯罪的證據。除非嚴刑拷打,他們傳到軍部來的男男女女的證詞不會改變。艾森豪威爾將軍下令說,對於似乎會運用自己的想像力求得戰爭勝利的人應該不予追究。軍法部長最好去清算罪有應得的納粹戰犯的全部罪行。

  軍事法庭的審訊就此作罷。

  海明威本人也接受了審訊,他是運用「想像力」來對付訊問的。

  你為什麼在戰地不穿記者的藍制服?

  當時是8月,天氣很熱,為保持儀容整齊,有時便脫了,但每次脫下的時間都不長。

  為什麼會有人稱你為「上校」、「將軍」、「司令」?

  那只是出於一時興趣,開開玩笑。正如新英格蘭沿海一帶,你只要有一條平底小木船,人們就稱你為船長。

  你幹嗎在住地掛軍用地圖?

  那只是便於尋找採訪地點,確定採訪路線。

  那你房裡堆放了槍支、彈藥,如何解釋?

  朋友寄存的,他們信任我,我那兒也方便。

  你到處收集軍事情報做什麼?

  沒錯。那是為了收集給報社寫文章的資料。

  可有人說你向軍方提供了軍事情報。

  我只是當翻譯,因為我的法語講得流利,很少出差錯。

  至於問及他是否跟隨朗哈姆的部隊打過仗,海明威的回答是:他的一舉一動完全可由巴頓將軍和朗哈姆上校證實,他根本沒有摸過槍。

  在回答訊問之前,海明威履行了首先必須起誓的程序。從軍法部出來,他找到一個酒吧間喝了一頓悶酒。

  他有生以來第一次犯了偽證罪。「橡園鎮」文明讓他從小接受了以「誠實」為尚的教育,他敬畏的少數東西之一就是「法」,因為它公正無私。然而他卻不得不欺騙公正無私的東西。被傳去訊問就是很不光彩的事情了,更何況還要用神聖的誓言去把謊言包裝成真話呢?

  後來,儘管有關方面宣佈他無罪,他感到寬慰,還在朋友面前得意地說:「我的罪名已經解除。」但他一想到這件事的前前後後,心裡就有一種難言的痛苦。當時如果他承認了事實,他將聲名掃地,灰溜溜地被遣送回處在世界末端的「瞭望田莊」,現在,他隱瞞了真相,摘除了自己頭上的英雄冠保住了另一份榮譽。

  這滋味真有點兒像吞了一隻蒼蠅,還要說「味道好極了」,讓人又噁心又惱火。實在難以猜透,人為什麼總是要受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捉弄。

  但不論怎樣,海明威不願意老老實實穿上他的藍色制服,端端正正地別上那枚戰地記者徽章,這種槍林彈雨裡的護身符,他不需要,甚至為之感到羞恥,他渴望的是同敵人廝殺。「海明威案件」尚未結案,他又挎著卡賓槍隨二十二團沿齊格飛防線突進到西德。

  這倒不是他非要以身試「法」。

  他的「想像力」使他相信完全有可能出現這種奇跡,他將迎面碰上希特勒,那麼,他只消一拳,就會把這個法西斯頭子打個仰面朝天!

  可惜他最終沒有到達柏林。病體困住了這位虎膽壯士和孤膽英雄。

  為真理、正義與進步、和平而戰的人,歷史不會讓他蒙羞受屈。1947年6月13日,在哈瓦那的美國駐古巴大使館裡舉行了一個授獎儀式,三年前曾經在軍事法庭上受審訊的海明威,現在接受了美國陸軍總部頒發給他的一枚星字勳章,授獎榮譽狀上表彰了他的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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