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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紐約時報》評論說,《我們的時代》的故事情節使人愉快,文筆簡潔,語言地道,用詞很新穎,讀來耐人尋味。評論家赫伯特·哥爾曼說了一句使海明威很受鼓舞的話:「海明威大刀闊斧地砍掉了一切不必要的繁言冗語,不加修飾地說出了最本質的東西。」

  另外還有人說,這個集子裡的很多作品還不能稱之為短篇小說,但《我的老人》這一篇除外,它的描寫十分動人,雖然有安德森的痕跡,可安德森本人寫的也不一定能超過。

  海明威對那種說他模仿安德森的論調很反感。安德森的作品現在正在走下坡路,而且,海明威歷來認為獨創性才是作家的榮耀。儘管人家說他比安德森寫得好,他也極不情願被套在安德森那個逐漸黯淡的光環裡。

  他萌生了一個想法,要寫一部與安德森風格完全不同的、以滑稽諷刺為主調的作品,用以擺脫老是有人拿他與安德森相類比的陰影。

  不錯,他還在習作階段的時候,是模仿過安德森,也不錯,安德森是他的恩師,他現在的成功離不開安德森的幫助和引導。但如果不擺脫那片陰影,他充其量只能作個二三流的作家,而他,事事是要爭一流的,包括喝啤酒比賽和喝完啤酒後打碎酒瓶赤腳從玻璃渣子上踩過去也要比人強。

  這是物競天擇的原理,也是新陳代謝的規律。

  海明威決定在文壇上打出一記「怪拳」,不僅要以諷刺為主調,而且諷刺對象就是包括自己許多朋友在內的一批歐美文壇的文人雅士,甚至還準備影射安德森、斯泰因、門肯等人。正有人說現在美國文壇缺少斯威夫特、缺少菲爾丁、缺少高水平的諷刺作品,那麼,讓他海明威來填補這個空白吧。

  誰也想不到,評論家並非惡意的評論與海明威那特殊個性的碰撞,竟會使海明威想要打出這樣一記「怪拳」。

  這簡直是陰陽二電相遇,會爆發出震耳的雷聲。

  雷聲是春天到來的信號。

  海明威就將這部小說定名為《春潮》,再版的《我們的時代》打破了美國出版界的堅冰,引起了還從來沒有過的眾多反響,這使他感到欣慰。可這些反響似乎不溫不火,這使他很不滿足,他願意在痛苦或狂歡中激蕩,就是不能忍受平淡,平淡就意味著平庸,是「第一流」的死敵,這與白雪皚皚的山村寧靜是兩回事。沒有一記「怪拳」,恐怕沖不破平淡,沒有一聲響雷,帶不起滾滾春潮。

  海明威的邏輯很奇怪,很頑劣,但在商業手段已滲透到了社會各個角落的20年代美國,也是很實在,很精明的。這樣用攻擊朋友和「大人物」來換取「名聲」的把戲,在別人做起來,無疑是大逆不道的,你總不能咬那只喂你飯吃的手,但海明威做起來,卻像一個頑童做遊戲。

  拳擊場上的對手,並不都是仇敵,有許多還是至親至愛的朋友。海明威就是這樣來看待他那些文壇上的「恩師」和「友人」。

  隨著《我們的時代》的反響逐漸冷寂,海明威的慍怒日益遞增。終於有一天,他劈裡啪啦敲響了打字機,突發猛勁,一鼓作氣寫完了《春潮》。

  7天后,他的案頭出現了這部長篇小說的一大摞書稿。儘管作為長篇,它的篇幅不大,但寫作速度實在驚人。

  海明威知道,這一拳擊出去,將會使許多冒牌的和真格的文人暈頭轉向。他也知道,同時也會招致各方的還擊。他沒有急於發表。

  《春潮》不僅是打向文壇的「怪拳」,也成了他與出版商周旋的錦囊妙計。

  為了確保自己不至於栽倒,他還有一記「重拳」殿后。

  這就是另一部長篇——《太陽照常升起》。它已在《春潮》之前完成初稿。海明威後來說:「我是在26歲生日那天在巴倫西亞開始寫這本書的,後來是在巴倫西亞、馬德裡、聖塞巴斯蒂安、昂代和巴黎等地花了三個月寫完的。」「小說初稿上的最後一行字是:『全書完。1925年9月21日於巴黎。』」這以後,他花了很長時間去修改。

  「寫一部長篇小說,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從頭到尾一氣呵成。我寫得太快了,後來又得重寫一遍。」海明威這裡說的就是《太陽照常升起》的「快寫精改」的過程。實際上,他的大多數作品都是這樣產生的。他那有時非常急躁有時又特別耐心的性格正與這種寫作習慣相吻合。

  海明威對這部長篇非常滿意。他寫的過程中非常投入,常常寫到晚上二三點。直到腦袋變得「像一株冰凍的大白菜」,才昏昏沉沉睡去。幾個小時之後又突然醒來,原來模糊的詞語已能聯結成清晰的句子,他立即翻身下床繼續寫下去。

  那種持續而長久的艱苦,在他的創作生涯中稱得上空前絕後。後來的修改又花了他一個冬天和半個春天,他帶著書稿在歐洲大陸到處尋找離群索居的環境,其間大部分時候,連哈德莉也沒在一起。——這倒不光是為了擺脫干擾,而是由於另一個女人的介入,使他和哈德莉之間產生了危機。

  全著尚未修改完畢,他已對這部長篇滿懷信心,寄予厚望。

  與他簽約,對他的前三部作品擁有出版優先權的利夫萊特出版社也在翹首等待他的第二部作品,他們已為這部作品預付了部分稿酬。

  偏偏在這時,斯克裡布納出版公司也對海明威投以青睞了。這個出版公司的審慎而精明的編輯帕金斯已從種種信息中預測到,海明威的這部新作,不會讓出版商失望。

  帕金斯許諾,願先付給海明威1500美元,願出華美的精裝本,願按高於通常標準15%的數額計付稿費……

  海明成立志獻身文學的第一天就有嚴肅的追求。觀其一生,他完全可以問心無愧地說,他沒有為金錢寫過一個字,他心目中第一位的是藝術。早在芝加哥肯裡沙龍裡用退稿信糊牆壁的時候,他就教訓過文友:

  「藝術家,藝術家,懂嗎,就要有藝術。」

  他後來還總結出一條赤裸裸的真理:「雖然好作品終究會賺錢,可是作家去掙錢是危險的事情。」

  海明威再潦倒,也不願讓他的文學事業成為金錢的奴隸。他認為毀掉作家,把作家弄得不倫不類的,「第一是經濟」。

  不過,他的作品一旦寫出來了,他就會像猶太商人一樣看准行情,「待價而沽」。他的《五萬元》寫了一場為保住五萬元巨額賭注而既鬥蠻力又鬥巧智的拳擊,他的好幾個小說都表現出對「欺騙與出賣」問題的濃厚興趣,他絕不推崇或者毋寧說深惡痛絕「欺騙與出賣」,但他也有的是辦法對付那些剝削作家的「剩餘勞動價值」的文化商人。

  斯克裡布納出版公司財大氣粗,擅長發現和推出暢銷書,菲茲傑拉德就是擺在海明威面前的大獲其益的先例。明珠不可暗投,這誰都懂。何況懷抱《太陽照常升起》的海明威?

  可利夫萊特出版社有約在先,並慷慨地預付了200美元。

  這個局面可能使別人進退兩難,卻不會使海明威尷尬。他沒有「哈姆萊特式的躊躇」,只有果斷的行動,但不是「堂吉訶德式」的盲目行動。

  於是,海明威打出了那一記「光明正大」而又迫使對方犯規的「怪拳」,這頗有點像《五萬元》中因為自己暗中將賭金押在對方身上而希望裁判判自己輸的次輕量級拳王傑克。

  他把那一大摞《春潮》的稿子作為自己的第二本書,交給了對他的前三本書有優先出版權的利夫萊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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