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海明威 | 上頁 下頁


  「咱們坐下吧」,比爾說,「我給你講過賽比·金根的故事麼?」

  「很想聽一聽。」我回答道。

  「你記得老烏鴉保羅嗎?」

  「就是上次7月4日那天喝得醺醺大醉,後來睡在皮爾馬奎特鐵路上的那個傢伙?」

  「對了,他是印第安人裡的一條惡棍……」

  簡明的結構,富於跳躍感的對話和洗煉的畫面,都顯示了他日後風格的苗頭。

  他有一段時間喜歡模仿當時美國很受歡迎的作家拉德納的筆調寫幽默小品。他為校報寫關於校園生活的通訊報道也常用幽默的筆調。1916年5月,他的一個同學兼拳友,名叫裡曼·華盛頓,在橡園鎮自來水廠附近的水塘旁邊看見有人投水自殺,立即跳入水中將那人救上岸來。警察局和公共福利部都高度讚揚裡曼·華盛頓救人於危難之中的英勇行為。報道了上述情形後,海明威以此結束這篇短文:如果說此事也有什麼不良後果的話,就是這位勇士救人時,衣袋裡掉失了一份為校刊撰寫的笑話底稿。

  這種幽默小品在海明威中學時期的習作中很多。但滑稽幽默不是後來海明威的風格。當他意識到自己不能重複別人的時候,他就告別了這種從馬克·吐溫起就盛行於美國文壇的幽默。它與海明威式的富於力度和強度的美不相稱。

  幽默小品對於海明威的意義,只是為他在同學們中博取了「文名」,其中不少走出了橡園中學的校園文學園地,署名「小拉德納」出現在芝加哥《論壇報》上。

  他高中畢業前夕的半年裡,也即1916年11月到1917年5月之間,是他中學階段的「創作高峰」時期。他擔任了橡園中學校刊《秋千報》的主編,他用各種各樣的筆名寫故事,在這段時間裡,他連續寫了二十多篇故事,平均每週一篇以上。

  海明威中學時代的習作完全是出於一種寫作欲的驅使。在這方面他似乎不是為了「出風頭」,至少不像他在體育運動上表現得那樣直露和強烈。他的臥房在他家三樓,很安靜,裡面有一台舊打字機。他的文章都是在這台打字機上敲出來的。

  6.路在何方

  也許是由於不在乎別人的叫好,海明威的中學習作中常出現與橡園鎮溫文爾雅的中產階級文明相衝突的內容。

  這從他一次假日旅行途中構思的一個故事可見一斑:

  地點:曼斯羅納。時間:一個下著大雨的夜晚。人物:一個面目醜陋的伐木工

  人和一位印第安姑娘。情節:伐木工人先殺死那姑娘,然後自殺。

  這個構思是他在一個冷冷清清的小車站上等車時產生的「靈感」。在漫長的幾個小時裡,空空蕩蕩的候車室裡就三個陌生人:一個伐木工人,一個印第安姑娘,還有他。他一邊與挨得較近的前者斷斷續續地說話,一邊不時瞧一眼坐得較遠的後者。候車室外細雨濛濛,他的創作「靈感」不期而至,爆出火花。於是,後來在他的寫作記事本上就出現了上面幾行字。

  從他另一個已完成了的得意之作則幾乎可見全貌。

  這也是一個先殺死別人,然後自殺的故事。背景是美國北部的原始叢林,人物是一個印第安人和一個白人。故事說他們是很要好的一對朋友,但有一次,那個印第安人丟了一個錢包,他懷疑是他的「白人朋友」幹的。於是在他朋友經常往來的道路上佈設陷阱企圖殘殺他。後來他發現他的錢包是被松鼠拖走的,他立即飛奔前往設陷阱處搭救他的朋友。可是當他到達那裡時,他的朋友已被狼咬死,雪地裡血跡斑斑,留下了一串惡狼的爪印,兩隻烏鴉正在啄食他朋友殘骸上的肉。他被朋友死亡及死亡慘像而震驚,縱身跳進了自己設的陷阱裡。這也許是為了解脫無法向朋友懺悔的良心苦痛,也許是用自決之死來躲避殘酷之死。

  這故事含義複雜深刻,文明與野蠻,友誼與仇殺,人心與命運,詭秘與坦誠……什麼都有,其核心是表現印第安人「自然神裁決」的觀念。

  這故事很難令人想到竟是出自一個牛高馬大,熱衷在拳擊場上鬥狠揚威的中學生之手。

  但不論怎樣去善意理解,它畢竟太殘酷,太「流血」,太駭人聽聞。

  要知道,橡園鎮可是一個衣冠楚楚,彬彬有禮,連賭咒也是罪過的地方。

  而且,這裡還有自豪的鄉規民約——「橡園鎮禁酒法令」。

  他的一位老師評論說:「在基督教和清教徒的哺育下長大的孩子,竟會對於惡棍和下等社會知道得那麼清楚,描寫得那麼生動,這使我本人和別的許多橡園鎮人都覺得奇怪。」

  一個鄰居也表示驚訝:「歐內斯特居然能寫出那種故事,實在叫橡園鎮的人大惑不解,驚訝不已。」

  海明威並非偶一為之的這類習作使橡園鎮文明的典型代表——他母親格萊絲愁腸百結。但無論她嚴辭責駡還是婉言規勸,對正處在青春期個性膨脹階段中的海明威都不能產生多少效力。

  偏偏在這時候,海明威還從拳擊、足球、釣魚、打獵、遠足、露營等「戶外運動」中頻繁地帶回青紅紫綠的傷口。

  而且,他還邀橡園鎮社交界一個叫朵拉斯的活潑女孩跑到芝加哥去看籃球賽,他還在瓦倫湖與一個印第安姑娘一起游泳。可不久前,他在報上看到「亂搞女人」一詞,還以為就是「把搗碎了的馬鈴薯泥糊在一個像香煙盒上的女人那樣漂亮的女人身上」之類的行為。

  而且,他還跑到芝加哥的貧民區,混到黑人、混血兒、特別是那些樣子難看的,打成殘廢的和威武不屈的同齡人裡面打架。

  而且,12歲時喝第一杯威士忌酒喝得齜牙咧嘴,淚流滿面的他,17歲時竟在同伴中口出豪言:海明威,酒滿杯。

  而且……

  而且……

  然而,格萊絲出於理解兒子的良好願望,費盡心機,邀請一些漂亮而又有教養的女孩參加的舞會、音樂會,他卻總是找藉口逃脫。

  於是,格萊絲的責駡和規勸便日甚一日地演變成為與「教子問題」已脫離關係的咒駡和怨憤,而且要連帶上埃德蒙。因為他一貫認可甚至支持兒子從事「戶外運動」。他帶3歲的他去釣魚。他給10歲的他送獵槍作生日禮物。

  而講究「因勢利導」,但也曾罰跪過童年海明威的埃德蒙醫生,此時也束手無策了。兒子已比他高出半個頭,而且「一如其父」般筋骨壯健,腮邊唇上長出了一抹一抹的青褐色汗毛。種種跡象表明,「子不教,父之過」的責任期即將過去,於是,在「母與子」的衝突中,只要不牽涉自己,他便也明智地採取「中立主義」態度。

  「我們家裡不論男女,都各行其是」的時代很快就要開始了。

  當海明威剛學會走路就說出「我什麼都不怕」這句話的時候,年輕的父母曾無比驚喜。

  現在呢?

  但是,海明威絕無逆子貳臣的天性,就在進橡園中學的前幾個月,他在芝加哥柯裡西姆表演中心參加演出時,由於淘氣,挨了母親的責駡。第二天他就寄給父親一封信,表示自責與後悔:

  昨天在柯裡西姆我表現不好,今天上午我在教堂裡做禮拜也不規矩。從明天起,

  我一定表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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