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海明威 | 上頁 下頁


  但他還是憑他那副特棒的身架進了足球隊,不過,是候補隊員。足球隊出外參加重大比賽時,常請他爸爸作隨隊醫生。一次他爸爸對教練和隊長說,歐內斯特身材魁梧,體力好,是隊裡最好的巡邊員。教練和隊長都不表態認可。但比賽結束後,還是給海明威發了一件印有「橡園中學」字樣的球衫,這是被接受為正式隊員的標誌。

  父子倆都喜氣洋洋,認為是一個很大的勝利。

  也許是發現自己「不會配合」,也許是承認自己確實「腳笨」,海明威的足球熱沒有持續多久,他要顯示男兒的威猛和雄健的欲望把他的眼光引向了拳擊場。

  拳擊不要考慮與別人配合,腳笨點也無妨。

  拳擊,短短幾分鐘,甚至幾十秒鐘,就能把男兒的「力與速」之美展露無遺,勝與敗來得既鮮明又果斷!

  它把文明和野蠻以極端的形式結合在一起。

  這確乎是海明威根據自己裡裡外外的全部優勢在體育運動方面作出的最佳選擇。

  但是像多年來的通常情況一樣,他要去學拳擊的事引起家裡的爭執。埃德蒙醫生表示贊成,格萊絲卻認為那是一種危險、激烈、尤其是

  「難看」的運動,她指出,歐內斯特的功課雖然都很好,但他花在課外運動上的時間已經太多,這會影響音樂和學業。

  經過無數次的爭論,海明威終於到芝加哥拳擊訓練班上第一堂拳擊課了。

  這險些兒成為他的最後一課。給他安排的鬥拳對手是個中量級職業拳擊手中的佼佼者。這位拳師從訓練新手起見,開始時注意輕打互讓。但是海明威勁頭十足,出手兇猛,大有初生牛犢不怕虎,要一決雌雄的氣勢。

  拳師被激怒了。

  於是,片刻之後海明威就倒在地上,鼻子挨了頗有分量的一擊,血糊了一臉。

  「這種事情我早料到了」,海明威後來對一個同學說:「但我無論如何要試一試。」

  「那時候你害怕嗎?」

  「當然害怕,那傢伙打起來真的要你的命!」

  「那你何必要跟他真打?」

  「嗐,我還不會嚇成那個樣子……」

  第二天,海明威的鼻子上貼塊紗布,眼睛底下一片紅腫,但他照樣出現在拳擊訓練場上。不久,他右眼又挨了一拳,醫生擔心他這隻眼也會減退視力。

  別的學員早已紛紛退出訓練,海明威卻堅持到底。他身上常常是青一塊紫一塊。他就像一頭小公牛,從來不知道退卻。在名師的指點下,他的技藝不斷提高。他要強,好勝,但絕不投機取巧。

  有時候,他把他母親的音樂室也作為拳擊場,帶一大幫同伴到那兒一打就是好幾場。當他們的拳擊練習轉變為毆鬥時,格萊絲就把他們趕走,於是他們練習拳擊的地點便又馬上轉移到附近一個地下室裡的小體育房。

  他代表橡園鎮到芝加哥多次參加拳擊比賽。他從中學時代開始的拳擊熱保持了一生。他到老都沒有失去對拳擊的興趣,技藝也一直沒有荒疏。

  他後來對朋友不論是表示親熱,還是表示憤怒,都情不自禁地使用拳擊動作。這是他從拳擊中產生的特有待人方式。

  拳擊中還產生了海明威的人生哲學:「拳擊教會我絕不能躺下不動,要隨時準備再次躍起。」「打拳擊憑天性,即使打死人也不是為了要打死人。正大光明地打,打拳擊是為了取勝。」

  取勝。

  正大光明地打。

  絕不能躺下不動。

  海明威將此奉行了一生。

  5.校園小作家

  海明威是橡園中學引人注目的體育健將,他在學業方面也有非得出類拔萃不可的追求。

  3歲時就開始釣魚和5歲起參加阿卡西俱樂部的收益,使他剛進橡園中學,就取得一次課堂上的小勝利。

  這是在生物課上。他寫了一篇關於蚱蜢的論文,一下就寫了6頁。對於蚱蜢,他再熟悉不過。他不知抓過多少蚱蜢作魚餌,他父親帶他作過解剖。但他在文章裡不提這些,仿佛完全是課堂的收穫。

  老師看了很高興,給他90分,並批了「很好」兩字的評語,還要同學向他學習。

  他的文科學得好。這正是橡園中學注重的。但他不喜歡已無實用價值的拉丁文,他母親懂拉丁文,在家給他補課,費了很大力氣才提起他的興趣。但他喜歡的幾門課程學習成績都名列前茅,古代史考試經常得滿分,這大概也是他母親對高雅文化的崇拜在他的學業上結出的碩果。他本人沒有「好古」的天性,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他越是看重「現在」,看重「今天」。

  但他要求自己幹好,幹好才有榮耀。

  他最擅長的是寫作,演說也得過獎。一位老師多年以後評論說:「歐內斯特是『優等生』,在文字表達方面很有天賦。進校頭一年,他對於描寫生活中的驚險場面就懷有無窮的興趣。」另一位老師說:「我記得,他在課內寫的東西就完全與眾不同,在我看來簡直不像佈置的作業。」

  這兩位老師是英語教師兼校園文學雜誌的顧問。

  海明威對這兩位老師也記憶久遠:「在中學,我有兩位英語教師,一位是芳尼·比格斯小姐,另一位是迪克遜小姐。她們兩位是學校的那份文學雜誌《寫作園地》的顧問。她們兩位人都很好,對我特別好,因為我既是運動員,學英語又很用功。」

  這兩位老師熱心指導海明威習作。她們的性格一個接近海明威的母親,一個接近他父親。比格斯小姐喜歡寫想像的、浪漫的文章;迪克遜小姐則誠懇,講求實際。她們對海明威的中學習作都有影響。他各種體裁都寫,各種題材都有。他寫詩歌,寫類似小說的短篇故事,寫遊記,寫校園通訊報道,寫小品文。有文筆隨和的,有一本正經的,有幽默風趣的,也有追求詩情畫意的。

  他的構思豐富,寫得洋洋灑灑,同時也在鍛煉他最喜歡的寫作技巧,尋求他最拿手的表現題材。他寫得最多的是驚險故事和幽默小品。

  他的第一個重要「作品」是《賽比·金根》。

  這是一個虛構的故事。但他努力把情景和氛圍寫得很真實。故事借一個印第安人的口講述,以對話形式結構。情節是行兇、復仇、流血事件:一個惡棍殺了人,被害者的叔叔帶著一條狗四處找惡棍復仇,惡棍也揚言要殺掉復仇者。兩年以後的某天——7月4日——這一對仇人在一條偏僻的鐵路邊相遇,惡棍先下手,一棍打倒復仇者。那條狗則撲上去咬死了惡棍。那狗的名字就是賽比·金根。

  這樣一個故事卻有一個簡潔優美,情境逼真的開頭。如果想到海明威當時才17歲,就會覺得這個片斷值得一讀:

  初升的滿月從東邊的山後露出了一個邊緣。我們的右邊是一道雜草叢生的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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