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狗娘養的戰爭 | 上頁 下頁


  在寫我的祖先們的光輝的歷史時,我詳實地記錄了我父親所告訴我的一切,可能有時事情和人不太對號,但這些事情是我的先輩們做的,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正是這些事蹟大大地鼓舞了我。我真誠地希望我的子孫們在讀了這些筆記以後也能和我一樣,同樣地受到鼓舞,並忠實於這個家庭的光榮傳統。

  1877年巴頓將軍的父親從弗吉尼亞軍校畢業後,在校擔任法律教師一年……

  後來,爸爸在他的舅舅格拉西爾那兒學習法律,又在他的律師事務所工作。1884年12月28日,我的父親娶了我的母親露絲·威爾遜。一開始他們住在溫雅湖。我就是在那兒出生的……

  後來又到洛杉磯。我們住在山上,山下是法院,我的妹妹妮塔出生在這裡。記事的時候,我就看到衛兵在法院下邊那座監獄的牆外走來走去地巡邏。後來由於爸爸身體不好,他不得不離開律師事務所,永遠地回到了溫雅湖。在那兒,我渡過了我的童年時光。

  巴頓崇拜他的父親和他的祖先,但可能他自己一直都不清楚自己像母親家裡的人像到了什麼程度,尤其是外祖父本傑明·戴維斯·威爾遜,巴頓在相貌和個性上都像極了他。

  喬治利巴頓小的時候和父親、母親和妹妹妮塔還有幾個傭人住在一起。

  1927年巴頓寫道:我記得最清楚,一次我和妮塔在米申峽谷口玩的時候,看到爸爸騎著安妮姨媽的那匹叫做貝塔的栗色馬駒出門。我想和他一起去,但他讓我玩修建城堡的遊戲,還下馬來用岩石手把手地教我。當他又騎上馬穿過峽谷的時候,我們的保姆瑪麗說:「你該為是這樣英俊瀟灑的西部百萬富翁的兒子而驕傲。」當我問她什麼是「百萬富翁」時,她說「就是農場主」。

  1927年喬治·史密斯·巴頓《我的父親》。

  在我小的時候,每次跟爸爸媽媽說晚安的時候,通常會親爸爸許多次卻只親媽媽一次,這顯得很幼稚。爸爸過去常告訴我,為了讓家裡的日子富裕一點,他操心得要死。我說我也想操心。他問我為什麼,我說我怕他會賣掉布洛克——他的一匹純種馬。

  我和妮塔一人有一件釘有銅扣子的藍色水手服,妮塔常說她是上校,而我卻自稱是上等兵,因為那時我覺得上等兵級別要高一點兒。每天早晨,爸爸騎著馬要走的時候,他總是向我們敬禮,問候「上校」和「上等兵」。

  有時候我和妮塔互相換穿衣服去吃飯。一次我正穿著妮塔的衣服,爸爸講起了羅伯特·李的故事。我聽得興奮極了,但爸爸說因為我穿得像個女孩子,極有可能是不好鬥的,我就放聲大哭起來……

  1892年媽媽要帶著安妮姨媽去東部做手術。她們走後,爸爸就給我和妮塔朗讀《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在客廳靠近壁爐的地方有一把很大的椅子。我和妮塔一個坐在他的腿上,一個就坐在旁邊的椅子上。

  那時爸爸總是穿著一件棕色白色相間的格子便衣。媽媽說爸爸總留著這件衣服是因為上面有我的味道。我小的時候常把吃的東西吐在上面。

  在我還很小的時候,爸爸給我買到一支22式步槍。一次爸爸、媽媽和我在外面散步,爸爸在籬笆上放了一個桔子,我開槍射中了它。我們都非常高興,我也很自豪……

  有一次過聖誕節,爸爸送給我一輛玩具的蒸汽火車,還有一次送給我一部靜止引擎。這兩樣東西開始是爸爸替我操作。後來我長大了能自己操作了,爸爸才不再幫我。我還有一把帶有皮帶的軍刀和一支帶有槍機的步槍,我和爸爸出去溜達時總會背著這杆槍,還帶兩發空的22式子彈。每次我都鄭重其事地把子彈殼上膛,假裝向獅子或是強盜開火。

  有時爸爸拿著爺爺的軍刀,我拿我的玩具軍刀,他半跪下來和我拼鬥,每到那時我都戴著他給我的那副拳擊手套。

  我有一個專門做木匠活的小屋,裡面有一個小木凳和一套漂亮的玩具。這套玩具是威廉·本甯上尉送給我的。爸爸和我又做了一艘玩具船。一天他說要給我做一把刀,我們從雞圈的柵欄上抽了一根板條,爸爸用它給我做了一把帶十字護手的軍刀,瑪麗又給我做了一個粗厚堅硬的刀鞘,我套在軍刀上,整天背著,後來我自己又做了許多類似的武器。有一次我帶著我的槍和爸爸騎著馬爬上桃花嶺,我給槍裝子彈的時候,馬鞍翻了,我結結實實地摔了一跤,但沒怎麼著。當時我用的馬鞍……是爺爺臨死前還在用的那個。鞍頭上有一小塊暗紅,我想大概是他的血。爸爸也是用這個馬鞍學會騎馬的。

  我十歲還是十一歲的時候,爸爸送給我一副很好的從英國進口的馬鞍和籠頭……

  我十歲時爸爸給我買過一支曆式蓋奇重型獵槍;十二歲時爸爸又給我買了一支12式勒菲弗水槍。後來的那支槍花了125美元。買槍那天,爸爸從銀行借了錢,我覺得太貴了,爸爸卻說這支槍會伴隨我一生的,它現在還和新的一樣好使。在槍上刻我名字的編寫時,我讓爸爸省去了Tr(小),那樣他也可以隨便用這杆槍了。

  只要家裡人想要什麼,爸爸從不吝嗇,但他自己什麼也不買,可能那時我們每月生活費是300美元,但我們總能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

  1834年,爸爸參加國會選舉,我們都不希望爸爸選上,因為一想到爸爸要離開家,我們就很難受,所以我們就決定,如果爸爸落選,我們會舉行一次划船比賽以示慶賀。爸爸落選那天一定很難過,但他還是帶我們去水庫划船了。

  我生平釣的第一條魚是和爸爸在一起釣的。一個星期天吃完飯後,爸爸和我,還有庫柏表哥一起去池塘釣魚,我釣上一條貓魚,第二天早餐就吃的這條魚。從那天以後,我再也不喜歡吃魚了……

  爸爸每次出遠門都讓我承諾不遊過碼頭。一次我潛水潛得太深了,因而越過了碼頭。直到爸爸回來,我向他承認了錯誤,這才安下心來。當然,他沒有一點兒不高興,他對我的游泳技術自豪極了。

  另一次爸爸和我還有幾個人去打獵,我們到阿瓦隆時,和往常一樣,一群人圍上來問我們打了多少山羊。他們別人都只每人捕了一隻,我卻打著好幾隻,我洋洋自得地大聲炫耀,爸爸說:「孩子,如果你不提你比別人打得多,你就更像運動員了。」

  過去爸爸還常在冬天帶我去島上打獵,他一直陪著我去釣魚、打獵,這都是他愛我的表現,因為他自己既不喜歡釣魚也不喜歡打獵,但直到我成年以後,爸爸還是陪我去……

  爸爸和我兩人從加利福尼亞回來以後,他給我帶來了我的第一把軍刀,那時洛杉硯一個店裡在賣1870年法式軍刀,我讓爸爸給我買了一把。我至今仍記得回到家後我躺在草地上欣賞的情景……

  在家的時候,周日中午的那頓飯都上一點兒白葡萄酒,妮塔和我也能喝一點兒。我20歲的一天,我和爸爸待在辦公室裡。爸爸從酒櫥裡給自己倒了一杯酒。那個酒櫥裡還有一些含酒精的酒,他給我倒了一杯飲料,說:「兒子,這個櫃不上鎖,什麼時候你想喝酒就自己喝吧。」爸爸不在的時候,我從來沒有自己喝過酒,我想他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威爾遜家的兩兄弟從小被管得很嚴,長大後都變成了酒鬼。他是想讓我知道喝酒是很平常的事,所以就不會很看重它了。爸爸還常說:「一個有志氣的人,不應該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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