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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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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國大黨的入黨禮 我應當認為我參加國民大會黨的阿姆裡察會議是我真正參加了國大黨的政治活動。我出席過去的幾屆年會,只不過是為了要重申我對於國大党的忠心罷了。在那種情況下,除了僅僅是私人事務以外,我從來不曾感到有什麼工作需要我去做,而且自己也不希望做更多的事。 我在阿姆裡察的經驗說明,也許有一些事情我是有一點能力做的,而且對於國大党是有用的。我已經看出,我在旁遮普所進行的調查工作,已故羅卡曼尼亞、德希班度、潘迪特·莫迪拉爾等領導人是很高興的。他們常常邀請我參加他們的非正式集會,我發現他們在這種集會裡,討論和構成提案委員會的議案。只有那些得到領導人特別信任以及他們的服務是為領導人所需要的人,才能得到邀請參加這種集會。在這種集會上,有時還有一些不相干的人來參加。 第二年有兩件事情引起了我的興趣,因為我對這兩個問題有一點癖好,一個是紀念嘉裡安瓦拉花園的大屠殺。國民大會黨已經通過了一個決議,得到熱烈的支持。為此必須募集五十萬盧比以上的基金。潘迪特·馬拉維亞吉在公眾事業中享有群丐之王的聲譽。但是我知道就這方面來說,我比他差不了多少。我在南非的時候發現我有這方面的能力。我沒有馬拉維亞吉那種向印度權貴們募集大宗款項的那種無可比擬的魔術。然而,我知道為了建立嘉裡安瓦拉花園紀念堂而向王公們募捐是不成問題的。正如我所預料的,募捐的主要責任就這樣落到我的肩上。慷慨的孟買市民捐獻了大量的款項,而紀念堂的基金至今在銀行裡還有一筆相當可觀的餘款。然而今天全國所面臨的問題卻是在那個地方建立一個什麼樣的紀念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印度教徒,穆斯林,錫克教徒絞盡了腦汁。這三個教派的人不但不能在和諧和仁愛中團結一致,卻在那裡公開地互相攻擊,以致如何應用這一筆紀念基金的問題,整個印度都沒有辦法。 國大党可以利用我的另一種能力就是起草文件。國大党的領導人發現了我有把問題簡煉地表達出來的能力,這種能力我是在長期的實踐中鍛煉出來的。當時國大黨的黨章是戈克利的遺作。他擬定了幾條規章作為國大黨這個機構運用的基礎,制定這些規章的有趣的歷史是戈克利親自告訴我的。然而由於國大黨的事務越來越繁重,現在大家都感到這些規章已經不能適應需要了。這個問題年復一年地被提出來。那個時候國大黨在閉會期間事實上並沒有什麼機構進行日常工作或者處理在這個期間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現存的規章規定有三個書記,但是事實上只有一個書記做實際工作,而且還不是專職幹部。他一個人單槍匹馬,怎麼能夠照顧國大黨的黨部,考慮未來的工作,或者承擔國大黨上屆大會所規定的今年的任務呢?所以在那一年內,大家都覺得這個問題比往常更加重要了。 國大黨大會是一個非常臃腫的組織,討論公眾的事務很不方便。大會對於代表人數毫無限制,對於各省代表的人數也沒有規定。對於這種混亂的情況,大家都覺得有絕對的必要進行一些改進。我答應在一個條件下承擔修訂黨章的責任。我明白當時有兩個領導人,即羅卡曼尼亞和德希班度,對群眾有極大的影響。我的條件是,作為人民的代表,他們應當參與修訂黨章委員會的工作。但是他們顯然沒有時間親自參加修訂黨章的工作,因此我建議委員會裡應有兩個享有他們信任的人同我一齊工作,委員會的委員不超過三人。這個建議被已故羅卡曼尼亞和已故德希班度所接受,他們分別提名克爾卡和埃·比·沈先生作為他們的代表。黨章委員會連一次會也沒有開成,但是我們依靠通訊互相商討,最後提出了一個一致同意的報告書。我認為這個黨章有一定的可以自豪的地方。我以為如果我們能夠完滿地制定出這個黨章,這個事實本身就可以為我們帶來自治。就因為有了這種責任感,所以我說我已經真正加入了國大黨的政治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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