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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同歐洲人的親密往來(上)

  寫到這一章,我有必要向讀者說明這個故事是怎樣一週一周地逐步寫出來的。

  當我開始寫的時候,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計劃,我沒有日記或文件可供寫作這個體驗的故事的基礎。我在寫作的時候,是隨著心神的運行而寫的。我不敢說定我一切的有意識的思想和行動都是按照神靈的指示而行的。然而檢查一下我這一生所採取的最重大的步驟,以及那些可以被視為最小的事情,要說都是遵照精靈的意志而行動,也不為過。

  我沒有見過神,也不認識神。我之信奉上帝是出於本意,而且由於我的信仰是不可消除的,我把這種信仰視為一種經驗。然而,把信仰描寫成為經驗,可以說是等於竄改了真理。也許這樣說更加正確些:我實在找不出恰當的話來表明我對上帝的信仰的特性。

  我為什麼相信我寫這個故事是出於神的主意,現在也許比較容易理解了。當我開始寫前一章的時候,我用的是這一章的題目,但是我在寫作當中意識到在我敘述同歐洲人交往的經驗之前,我應該寫一點象緒言之類的東西。我這樣做了,題目也就改了。

  現在,當我著手寫這一章的時候,我又遇到了一個新問題。關於我打算寫的那些英國朋友,哪些事情應該提,哪些可以略去,成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如果把有關的事情漏掉了,真理就受到隱蔽。而什麼是有關的事情,卻很難直截了當地作出決定,因為關於如何寫法才算適當,連我自己都還不很明白。

  今天我更加清楚地懂得,很久以前我所讀過的說一切自傳都不宜當作歷史的這個意見,是有道理的。我知道在這個故事裡,我就沒有把所有記得的東西都寫下來。為了真理,誰能說我究竟應該寫進多少、省漏多少呢?我在法庭上所提供的我生平某些事件的片面證據,又有什麼價值呢?如果有好管閒事的人檢查一下我已寫成的幾章,他也許會給這幾章增些光輝;如果遇上一個挑剔的評論家,他甚至會把「我的許多矯揉做作的虛偽之處」全都掀出來,以炫耀他自己。

  因此這幾章是否還要寫下去,我倒有點猶豫了。但是只要沒有人禁止這種發自內心的聲音,我必須繼續寫下去。我必須遵循聖哲的名言:除非從道德上證明是錯誤,凡事既然開始了,就不應當半途而廢。

  我寫自傳不是為了討取批評家的歡心,寫自傳本身就是對於真理的一種體驗。目的之一當然是給我的同事們提供一點安慰和回憶的材料。真的,我就是根據他們的願望著手寫作的。要不是捷朗達斯和史華密·阿難德堅持他們的意見,這本書也許就寫不成了。所以假如我寫這本自傳是錯誤的,那他們也應當分擔責難。

  現在還是談談題目以內的事情吧。正如有很多印度人同我住在一起,象我的家人一樣,我在杜爾班的時候,也有英國朋友同我住在一起。並不是所有同我住過的人都喜歡這樣,但是我堅持要留他們住。我並不是在每件事情上都是聰明的,我也有一些痛苦的經驗,包括印度人和歐洲人。我並不為這些經驗感到遺憾。儘管我有過那些經驗,儘管我時常引起朋友們的不便和不安,我卻一直沒有改變我的行為,而朋友們也很客氣地同我相處。當我同陌生人來往而朋友們感到不快時,我就毫不猶豫地責備朋友們。我認為信奉上帝的人要想在別人身上也看見體現在他們身上的同一個上帝,必須有足夠的超然之情去和別人共同生活。同別人一起生活的能力是可以培養的,不是回避這種交往的難得的機會,而是用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來歡迎這種交往,這樣才能使自己不受到有無機會的影響。

  所以波耳戰爭爆發的時候,我的屋子雖然已經住滿了人,我還是接待了兩個來自約翰內斯堡的英國人。他們都是通神學者,其中有一位就是吉特慶先生,關於他以後我們還有機會多談一些。這些朋友們常常弄得我的妻子眼淚縱橫。不幸的是,因為我的緣故,她經受過很多這樣的考驗。英國朋友象家人一樣親密地同我住在一起,這還是第一次。我留學英國的時候雖然是住在英國人的家裡,但是那時我是按照他們的生活方式生活的,多少有點象住在公寓裡。現在情形頗為相反,這兩位英國朋友成為我們家裡的人,他們在許多方面都採用了印度人的生活方式,屋裡的設備雖然都是西式的,內部的生活可以說主要是印度化的。我記得把他們當作家人看待確有過一些困難,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說,他們在我家裡做到完全象住在自己家裡一樣,是不太為難的,這樣的交往在約翰內斯堡就比在杜爾班多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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