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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偷竊和贖罪 我在這個肉食時期以及在這之前的若干時候——大概是在結婚前後,還有其他一些錯誤,應當說一說。 有一個親戚和我都染上了抽煙的嗜好。我們抽煙不是因為它有什麼好處,也不是喜歡香煙的味道,我們只覺得香雲吐霧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的叔叔有這個嗜好,我們看見他抽煙,便想學他的榜樣。可是我們沒有錢買煙,所以我們便把叔叔拋棄的煙頭偷偷地揀起來抽。 不過,煙頭並不是常常有的,而且也沒有多少煙好抽。所以我們便開始偷竊傭人的零用錢,拿去買印度土煙捲。可是問題在於:買來的香煙擱到哪裡才好。我們當然不能在長輩面前抽煙。這樣偷錢買煙的事,繼續了幾個星期。同時我們聽說,有一種植物的梗,裡面有許多小孔,可以當煙吸,所以我們又開始抽這種煙了。 然而這些事還遠遠不能使我們滿足。我們開始感覺不自由的難過。沒有長輩的許可就不能做任何事,這使我們無法忍受。最後,我們覺得非常厭煩,便決定去自殺! 然而怎樣才能自殺呢?我們從哪裡可以得到毒藥呢?我們聽說鬧陽花子是一種有效的毒藥。我們便到叢林中去尋找,果然找到了這個花子。我們以為晚上行事最適宜。我們到克達濟神廟裡去,把酥油放在神燈上,到神壇參拜一下,便要找一個僻靜的角落去自殺。然而我們的勇氣消沉下去了。如果我們一下子死不了,怎麼辦?自殺究竟有什麼好處?缺少一點自由,為什麼將就不了?雖然,我們還是吞下了兩三粒花子。我們不敢多吃,我們倆都有點怕死,於是決定到羅摩吉神廟去鎮靜一番,擯除自殺之念。 我這才懂得:萌自殺之念易,而行之則難。而且從此,我一聽見人家嚷著要自殺,很少動心或根本無動於衷。 自殺的念頭終於把我們兩人抽煙頭和偷傭人的零錢去買煙的壞習慣革除了。 自從我長大成人以後,我再也沒有抽煙的要求了。我總以為抽煙是野蠻的,肮髒的,有害的。我一直不懂世界上為什麼還有這麼一種抽煙的狂熱。我最不能忍受坐在一節全車人都抽煙的車廂裡去旅行,我受不了那種氣氛。 然而比這種偷竊更嚴重的卻是我在不久以後所犯的一次。我偷零用錢在十二、三歲——可能更小的時候。我在十五歲的時候,又犯過一次偷竊。這一次我是從我那位吃肉的哥哥的手鐲上偷了一小點金子。他那時欠了一筆大約二十五個盧比的債。他手上的一隻鐲子是純金的,弄下一小塊並不困難。 金子真的弄下來了,債也還清了。然而這一次我實在受不了,我立志不再偷竊。我還決心向父親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面談。我並不是怕挨打。不,我記得他從來沒有打過我們,我害怕這件事要使他痛苦。不過我覺得必須冒一冒險;我以為沒有坦白的承認,就不能做底悔改。 最後,我決定寫一張悔過書交給我父親,然後懇求他的饒恕。我寫了一張字條,並且親自交給了他。我在這張字條上不僅承認了我的罪狀,而且請求給予適當的處分,末了我還要求他不要因為我的過錯而自責。我還發誓以後永遠不再偷竊。 我雙手顫抖地把悔過書遞給我父親。當時他正害著瘺病,困於病場。他的床只是一塊光木板。我把字條交給他以後,便坐在他對面。 他讀完以後,晶瑩的淚珠流滿了他的雙頰,連那張紙都弄濕了。他閉上雙眼沉思了一會兒,於是把紙條撕毀了。他看著悔過書的時候是坐著的,後來他又躺下了。我看見他內心痛苦的樣子,也情不自禁地哭了起來。如果我是一個畫家,今天我還能把當時的整個情景畫下來。它在我的記憶中仍然非常生動。 那些出於慈愛的珍珠般的眼淚,滌淨了我的心懷,並且洗掉了我的罪惡。只有經歷過這種愛的人,才能體會什麼叫做愛。正如聖詩所說的: 只有受過愛之箭傷的人, 才曉得愛的力量。 對於我,這是「非暴力」的一堂實物課。當時我以為這不過是一種父愛,今天我才懂得這是純粹的「非暴力」。當這種「非暴力」包括一切的時候,所有的東西都起了變化。它的力量是無限的。 這種至高無尚的饒恕,對我父親來說,並不是生性如此的。我以為他一定會生氣,斥責,並自擊其額。然而他卻是那麼異常的平靜,我相信這是因為我坦白悔過的緣故。坦白悔過,加上永不再犯的諾言,如果在一個有權利接受的人的跟前陳述,實在是一種最純潔的懺悔。我知道我的悔過使我的父親感到我是絕對安全的,也使他對於我增加了無限的慈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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