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改變世界的13位女性 | 上頁 下頁
三五


  為了事業犧牲個人生活

  那些為事業犧牲個人生活的女性有麥當娜,瑪麗亞·卡拉斯、艾恩·蘭達,格洛麗亞·斯坦內姆,琳達·沃切納和奧普拉·溫弗雷,其中麥當娜和奧普拉並不跟著不變的生物時鐘運轉,奧普拉已年近40,麥當娜在80年代末與西潘有多次調解,答應少工作,生個孩子,然而,當表演迪克·特雷西中氣喘吁吁的女孩機會來臨時,麥當娜不僅將許諾拋在了腦後,而且與沃倫·比蒂發生了關係,再婚也就成了泡影。她犧牲母親天性去追求事業,在她通往頂峰的途中這種情況時有發生。麥當娜的一位朋友梅琳達·科珀說:「在她體內沒有一份母性血骨」,並說麥當娜在這過程中至少有過三次人流。

  琳達·沃切納從沒打算要孩子,但覺得這是個錯誤的決定。現在年近40中旬時她說:「我真的喜歡有個孩子」。但承認事業總是居先,「我想我是根本沒有時間生養孩子,而且會以通常有的男子沙文主義行為來處理事情」。格洛麗亞·斯坦內姆總感到年輕時應該結婚生孩子,她覺得應該結婚以使自己覺到生活完整,但她內省性反思道:「我不斷地認為我確實應該結婚,但不是現在。」斯坦內姆從事著一項又一項的女權主義事業,直到最後超過了結婚生育的生理年齡。1984年她用自己的婚姻狀況作為平等權力修正案通過的動力,發誓說:「我要等修改案通過後再結婚」。它沒有通過,格洛莉亞在年滿60時還單身一人,而自嘲地將目前的狀況稱為是:「我不再能迷住別人了。」

  奧普拉·溫弗雷與有孩子的斯泰德曼·格蘭漢姆訂婚並生活在一起,她一直潛意識地推遲婚期,現在已近生孩子困難年齡,難道這是個放棄母親權力的無意選擇嗎?到1994年1月29日,她已40歲,而自1986年以來一直與斯泰德曼難分難舍。儘管她事業達到佳境,但溫弗雷對結婚和生孩子的遲疑,使她失去了多年具有男性伴侶的生活及可能降生的孩子。她在1993年告訴《紅色書籍》「她不能與斯泰德曼結婚,因為她無法把他——或任何人——置於自己的事業前面」,溫弗雷作為完美的談活節目女主持的傑出成功是以犧牲個人生活為代價的。她常常為生孩子之事猶豫,這可以從下述引用1991年《好管家》一書中的話得以反映:

  我想有個自己的孩子嗎?有時候是的,我想有那種經歷,有時我必須
  承認有個孩子並不那麼令人唉聲歎氣。也許我會害怕,養育孩子是件嚴肅
  的事情,你必須心理成熟而有責任心,但我在說這些話時,我不能保證做
  到這些,至少目前還無法做到。

  瑪麗亞·卡拉斯像琳達·沃切納一樣,與一個比自己大許多(事實上大27歲)的人結婚,為什麼?原因之一是深重的不安全感,需要有個年長而有經驗的導師領導和指引她,她的傳記作者常將卡拉斯描繪成一個「孩子氣的婦女」,由此反映出她選擇年紀大的伴侶的原因。貝蒂斯塔·梅涅根尼成為她的指導、老師、愛人和經紀人。卡拉斯需要不斷的公眾吹捧來滿足深重的不安感,她的丈夫,貝蒂斯塔成為平息她內在烈火,滿足她安全需要的重要因素,貝蒂斯塔的寵愛和指導平息了她基本不安感和發瘋的鬱悶天性,讓她得以犧牲孩子而成全事業。(梅涅根尼,1982,斯坦辛那伯拉斯,1981)

  以後卡拉斯遇見了阿裡斯蒂德·奧納西斯,她那長期壓抑的母性需求和浪漫氣質立即復蘇,她為阿裡放棄事業、丈夫及一切,令她高興的是他同意結婚和有個孩子,但隨後又背棄了許諾。當1966年意外懷孕,有了「阿裡斯托的」孩子時,他命令她作流產,她受到的打擊沉重但還是默忍了,並為自己解釋理由說:「我怕失去阿裡斯托」(斯坦涅考夫,1987),她隨後在巴黎的公寓中以兩個搖籃作為假想的孩子。

  艾恩·蘭達從來沒有時間要孩子,所有一切都服從寫作需要,蘭達不計較其他一切,以及她未曾有過的母親角色。她理智到極點,與南森尼爾·布蘭登保持了達15年之久的精神戀愛關係,艾恩告訴她的丈夫和布蘭登的妻子,他們的關係是種精神上、知識上的關係,不包含任何情感衝動。蘭達的坦誠和理智是令人稱羨的品格,但卻沒有留下做母親的餘地。蘭達願意犧牲生活中的一切來補償寫作生活,以及主觀主義哲學思想。

  創造幻想家的丈夫們

  有權勢的婦女往往習慣于在婚姻生活中像男人般地起主導作用。女幻想家——根據十三位女主人公的事例——傾向類似於以有權勢男子們慣用的方法來處理伴侶關係,這些女領袖的丈夫常常像典型的女性「花瓶」似地成為陪襯。傑出領袖的女伴常常被報界描繪成她們負有盛名的伴侶的鏡子(希拉裡·克林頓成為當今社會的例外)。事實上,弗蘭西斯·裡爾在她與諾曼·裡爾分離時,戲稱自己常被當作「某人之妻」,她感到自己處於嚴重的屈從性地位,甚至感到裡爾的離婚補償費是對她屈從地位的賠償。這些婦女在處理伴侶關係中的態度與男人沒多大區別,有權勢的男女都操縱她們落在後面的伴侶。

  凱瑟琳大帝不僅鄙視她的丈夫——彼得三世,而且謀害了他,根據英國當時駐俄大使的說法,她花了相當於15億美元的錢保持與年輕隨從的關係。瑪格麗特·米德在三次與有權勢男人的婚姻中保持強烈的獨立,堅持保留自己的姓(這種舉止在二、三十年代並不流行)。米德在22歲時與魯塞·克裡斯曼結婚時保留自己的姓——米德,並自信地聲稱:「我不久會成名」,她又結婚兩次,每次都保留自己的姓,即使與世界著名人類學家格裡高利·貝特森結婚時也不例外。

  弗蘭西絲·裡爾兩次婚姻中也保留自己的姓利爾伯,將裡爾放在自己姓氏之後,她又不理會邏輯和女權主義者的思維,在80年代中期用她前任丈夫的姓作為《裡爾》雜誌的名字。自從走出「某人妻子」的角色,裡爾自認為是個有力量的婦女,她聲稱:「我有多種理由成為男人」。芭芭拉·沃特斯是對此書作研究的另一女性幻想家,她也在三次婚姻中保留了姓氏——沃特斯,每次丈夫都在相互關係中被怠慢(奧本漢姆,1990)。莉蓮·弗農在最後一次(第三次)婚姻中才改姓,以此來命名公司,弗農早就是她那世界著名的莉蓮·弗農目錄冊公司的標誌品牌,將引來作為自己與凱茲或她的姓麥那斯基的聯繫。

  艾恩(羅森鮑姆)·蘭達保留「自己名字,儘管這是取自打印邏輯的假名字。人人都知道弗蘭西絲·裡爾的世界著名的丈夫諾曼·裡爾,然而誰是艾恩的丈夫呢?他是忠誠如一而通情達理的弗蘭克·奧考納,充其量只是男人般自治的妻子的花瓶人物。她是個年輕的俄羅斯移民,寫作新手和臨時女招待,她不得不結婚以獲得美國簽證成為美國居民。這婚姻維持終生,弗蘭克最終成為她長期的編輯和校對,這是英俊有才華的男人無法想像的角色。

  簡·芳達在三次婚姻中也保留自己的姓,這是一個更家喻戶曉的姓,除了她新任丈夫泰德·特納是例外。她利用這些男人來填補精神上對父親人物的需要,但她從未喪失個性,以其無與倫比的方式,芳達在每次婚姻關係中卻成為主導人物。

  莫裡斯·梅爾森是哥達·梅的終身伴侶,在她政治生涯和家庭生活中無足輕重。梅的傳記作者雷夫·馬丁描述她的丈夫形象說:「莫裡斯與哥迪亞的生活力相比簡直無足輕重」,他說:「哥達是宮殿的操縱者」,他們婚姻中主導/眼從關係在婚後不久便顯露,梅單方面決定居住生活到以色列進行猶太複國主義運動,邀請她丈夫共同遷居異國他鄉,她與莫裡斯挑明,如果他拒絕同行,她會單身前往。

  丹尼斯·撒切爾同樣是個沒名氣的丈夫,而榮幸地有位使用其姓的的妻子,他是她事業中無形的力量,而又是她成功無關緊要的因素;他只是在需要時露面,作為正規場合的一件必備擺設。同樣地,喬·勞達如果沒和化妝皇后艾斯蒂·勞達聯姻,不可能在美國企業界成為認可的名字。誰又是歌劇明顯瑪麗亞·卡拉斯的丈夫呢?人人都在談論她與阿裡斯蒂德·奧納西斯20年的羅曼關係,而且一直維持到他與傑奎琳·肯尼迪結婚後。

  做了卡拉斯10年丈夫的貝蒂斯塔·梅內吉尼是意大利的工業巨頭,但只是變幻無常的歌劇女主角的一個臺階,她利用他,而在充滿魅力的奧納西斯登場後又拋棄了他。琳達·沃切納結婚過一次,在她導師般丈夫1983年去世後沒有再婚,原因之一是她所處的位置,她的事業比個人生活更重要,1990年她告訴《世界主義》雜誌:「我想再結婚,但遇到一個能明白我以生意為第一需要的人,實在大難」。她難以找到合適伴侶的另一個原因是她那頗具威攝力的個性,她的權力欲。沃切納不喜歡與軟弱的人相處,她那壓倒一切的氣勢使人難以開口,她讓大多數男雇員望而生畏,在婚姻關係中無疑是個卸下武裝的鬥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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