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改變世界的13位女性 | 上頁 下頁 |
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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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多種主人的代價 每位成功的創造天才都致力於追求完美,然而,想充當多種主人是極其困難的。研究的一致性結論是:婦女能成為妻子、母親和事業家,但並不是沒有代價的。成功的事業、稱職的妻子和母親需花費時間,每項都有相應的代價,試圖同時出色地充當這兩種角色看來幾乎不可能。副總統戈爾的妻子蒂珀告訴《紅色書籍》雜誌(1994年2月14日):「我認為你不可能同時兼而有之」。她說道:「如果我想從事自己的事業,我們將會有分離的生活方式,我甚至不知道我們是否還能維持婚姻。」瑪麗·凱·阿什和麗莎·克萊伯恩選擇順序法,直到將各自孩子養育成人後才進行創業冒險,在這種情況下成為兩個主人,使她們在45歲以後才開始商業生涯,那些試圖同時實現者(芳達、勞達、梅、弗農)都被迫犧牲家庭時間而用於事業,她們的事業極其成功,然而她們的家庭卻代價高昂。將家庭和事業同時實現,看來使婦女付出將大部分精力用於一項為此支付巨大的心理和金錢代價。其中的六位女性沒有孩子,而格洛麗亞·斯坦內姆從未結婚,這些卓越成就婦女中有半數沒有孩子,這並不讓人驚訝。她們選擇成為另一領域的主人,因而導致她們犧牲家庭生活的機會。 女領袖能二者兼而得之嗎? 凱瑟琳大帝20歲時與塞吉·索特克夫生下了保羅一世,他理所當然地成為俄羅斯皇位繼承人,自出生之日起便被伊莉莎白皇后帶走,這不僅極大地激怒了凱瑟琳,而且使她立下更大的決心要掌握自己的命運,成為俄羅斯女皇。以這種決心,她害死了她的丈夫彼得三世及她的侄子伊凡六世。對自己的兒子也不例外,她滿足於將他置於「她的陰影之下,一位有教養而馴順的孩子——一個可取的繼承者,而不是未來的對手」,而且,只要她活著,她固執地認定沒人能統治俄羅斯。 當瑪格麗特·米德與馬羅塞克萊斯曼結婚時,他們決定不要孩子;此後,當她與羅·弗通結婚時,她投身於「以野外工作為生活方式」,瑪格麗特在與丈夫格裡高利·貝特森一起在南太平洋野外工作時,有幾次流產,此時她決定圓做母親的夢,說:「我決定,不管有多少次流產,我也要有個孩子」,她在38歲時有了凱蒂·貝特森,但仍然身兼二職:紐約大學講師和紐約博物館館員。米德生孩子後雇了個保姆,當孩子兩歲時,將她讓另一對夫婦萊雷和瑪麗·弗蘭克撫養,以讓孩子有個家。她與貝特森忙於國際會議,取得了事業成功;女兒是生活中的寶貴財富,但也不得不被置於他們鍾情的事業之後。凱瑟琳大帝和瑪格麗特·米德都在事業上極其成功,但都不是哺育孩子長大的母親及好妻子。 這十三位當代婦女中有五人選擇平行道路,企圖同時兼而有之,她們想同時有孩子和追求事業。很明顯,她們的家庭因為有這種富有才氣而事業取向型的妻子、母親而付出了代價。試圖選擇平行處置法的有簡·芳達、艾斯蒂·勞達、哥達·梅、瑪格麗特·撒切爾和莉蓮·弗農,在她們心目中,世界水平的事業大大優先於家庭生活的需要,要成為最佳,達到頂峰需要具備預先排除生活中其他一切的全身心的、冷酷無情的投入,這些婦女所從事的事業高度基本不容忍有其他主人。我們引用過的芭芭拉·沃特斯說過的話:「女性能從成為妻子、母親和擁有事業間作出選擇,她能兩者俱得,但不可能三者兼而有之」。瑪麗·凱·阿什深表贊同,她描述自己在成功地成為瑪麗·凱化妝品公司創建人和總經理後與麥爾·阿什的婚姻時說:「我必須作出些巨大調整來成為他所需要的妻子,他不需要公司總裁做妻子,不想讓別人告訴他該以什麼方式、什麼形式和什麼模式去做事情;我回到家,他需要我在那段時間成為好的妻子」。根據來自這些成功女性的反饋信息,很顯然你能兼而得之,但並非毫無代價。 這些成功女領袖為事業抑制所有其他一切,在許多情況下犧牲了她們的家庭,可能有許多偉大婦女沒列入此研究中,因為她們在事業上沒有傑出的成就,她們在這個關鍵的選擇中,天平傾向了家庭。瑪格麗特·米德最後決定成為母親時已38歲,在此以前她已成為國際知名人士,她以極大的決心和喜悅迎接女兒的誕生,但卻將女兒托給保姆和寄養其他家庭,以能立即進行講課和研究,看來她是如此沉浸於職業生活方式,以至無法適應新的母親角色。書中其她婦女在試圖適應和處理家庭和事業關係中有類似的經歷。瑪格麗特·撒切爾在雙胞胎麥克和卡羅爾出生後4個月便站在法庭上,當孩子1歲時她便開始律師生涯,他們6歲時,她成為保守黨一員,她對事業目標的焦灼投入明顯超過她的哺育本能。麗莎·克萊伯恩在兒子亞歷山大出生前一直從事紐約城時裝設計,在他出生後兩周便重返設計工作。 哥達·梅疼愛女兒和兒子,但卻投身於猶太複國主義事業,而沒有成為全天候的母親,她留下孩子在集體農莊讓別人照料,自己去追求建立以色列王國之夢,梅在自傳中承認,自己犧牲婚姻和孩子去追求猶太複國主義事業。她說:「無論我被要求去做什麼,我都去做了;黨說我必須去做,我便去了」。瑪格麗特·撒切爾的雙胞胎兒女,從她開始攀登英國政界階梯起就在寄宿學校讀書。她家的一個老朋友評述她試圖同時處理好家庭和事業所作的努力,「瑪格麗特·撒切爾政治上獲得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成功,但她明白自己不是一個好母親。」 同樣地,簡·芳達在1971年將女兒維妮莎留給羅傑·維迪姆,去追求自己的社會反戰事業;隨後,她又置維妮莎和新生兒子不顧,追求形形色色的表演練習,她只能成為各種主人,而遠非一個合格的母親,她承認如果沒有足夠的錢雇保姆,她將不可能取得事業上的成就。艾斯蒂·勞達的婚姻是她追求事業的第一個悲劇,在她與喬·勞達離婚的4年間,孩子被送往寄宿制學校,來回奔波於紐約和邁阿密海灘。在開始建設化妝品王國時,她試圖處好二者關係,但卻每次都聽從美容護膚事業的召喚,將這置於家庭之上,她走遍美國,營建了這一領域主導性公司艾斯蒂·勞達化妝品公司。 所有這些女性都成為各自領域的巨頭,但她們的孩子卻因為有位卓越成就的母親而蒙受損失。她們經常因商務出差,孩子則因母親不在身旁而擔驚受怕,儘管研究表明,早年隔離生活和獨立性是影響成功的積極因素,但這些創造幻想家的孩子,沒有接受到來自「正常」父母的養份,她們的丈夫因為被置於第三,更承受超過孩子的更大痛苦。想表達的主要意思是,這些婦女如此全神貫注于達到頂峰,她們幾乎犧牲了其他一切東西。男人長期以來一直在為這種行為而受到譴責,而這些婦女在犧牲個人生活換得事業成功方面更有男人傾向。 家庭/事業關係排序 兩位婦女順序地解決了家庭/事業問題——瑪麗·凱·阿什和麗莎·克萊伯恩,在開拓創業冒險之前她們是母親,她們所付的代價是直到40歲才開始建立公司。阿什年近50時,克萊伯恩是46歲後才有突破性的商業企業。從27歲被丈夫拋棄時起,阿什一直承擔著撫養三個8歲以下小孩的義務;克萊伯恩則不是迫於需要從事工作,因為在孩子小時候,她有丈夫,克萊伯恩的第一次婚姻成為她事業的犧牲品的情形是:她在米爾沃基設計項目中遇到了一個將成為她第二任丈夫的男人,他們相愛了,在與各自伴侶離婚後便結婚了。 按時上下班與自己擁有和經營自己的公司相比,在追求事業責任心方面相距甚遠。瑪麗·凱·阿什和麗莎·克萊伯恩在孩子年幼時都是全天工作的母親,並獲得了最終成就所需要的有用知識,為另一個機構工作遠不如發展自己的公司費神費力,新企業通常需要每週工作80個小時並承受不斷的壓力和緊張。阿什和克萊伯恩避免這種狀況,直到孩子長大離家後才開始建立公司,她們所付的代價是多次婚姻,阿什結婚3次,克萊伯恩是2次。阿什認為一個人不可能二者同時兼得,她說:「我不認為,人們能同時兼而有之,你怎麼可能做一個三個孩子的母親,同時為一家大公司的經營操心憂慮,還要同時顧著丈夫和其他瑣事?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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