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甘地 | 上頁 下頁 |
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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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要避免暴動,如今也仍然要避免暴動。不暴動是我的信仰中的第一條信條,而也是我的訓示中的最末一條教條。但是我應當作一番選擇。我必定要降服一種我以為對我的國家不能修補損害的制度,或是甘冒人民在明瞭真理時奮起反抗的危險。我知道我的人民有時竟致於猖狂。這誠然使我深深地抱憾。因此,我特在此獻身受刑,不是受輕微的刑,而是受最重的刑。我並不乞憐。我並不請求減輕我的罪名。我在這裡承認我犯了一種從法律上講是『一件故意的罪過』,而在我則認為是『盡了一個公民的最高的責任』,我喜歡受最重的刑罰。審判長,你唯一可走的路便是辭去你的職務,或者對我施以最嚴酷的刑罰。」 這一番有力的言詞,使一種宗教上的精神所具有的疑慮,被一種政治領袖的義俠的堅決所均衡。因而在說完這一番話後,甘地便當眾誦讀了一篇對印度和英國民眾的宣言。他說,他不是不對他們說明他何以由一個「堅強的忠臣和合作者」變為一個不妥協的反叛者和不合作者。自從1893年,他便從事政治生活。他指出他以印度人的身份在英國制度下所受的一切痛苦,經他繼續不懈地再作25年的嘗試以使它改良。他堅決相信這不必把印度和英國分開,便可做到。 所以到1919年,他仍是一個與政府的堅強的合作者。但是苛刻罪戾的事已經達到了印度人不堪忍受的程度,政府不但不修補前尤,而且又高升和賞賜它的犯罪的奴僕,好像是專要和印度的精神作對。政府自己已使一切的癥結更為緊張。因而甘地便斷定就是政府現在立即建議他所希望的改良計劃,也未必成為禍害。在印度的英國政府,是建立在侵略民眾之上的,法律的創立都以擴張這種侵略為目的,法律的執行,都在故意地或非故意地為侵略者的利益而運用。一種機巧而有效的恐嚇制度和一種有組織的武力炫耀已把印度人民閹去了事,並在他們中間造成了一種顛倒是非的習慣。印度已經因饑饉而瀕臨崩潰和墮落。有很多人說印度必將經過若干年,才能有完全自治的能力。 英國對印度所施的災害,比以前任何制度都大。因此,和罪惡不合作便是一種責任。甘地已履行他的責任了。 但是在過去,不合作表示的形式是對作惡者施以暴動的刑罰,暴動便是最高的武器。甘地給了他的人民一種新的、可是不能被征服的武器。這武器便是不暴動。 接著是普魯布斯菲特推事和甘地爭相表演其俠義氣節的爭辯。推事說:「甘地先生固然一方面因承認犯罪而使我易於著手採取措施,但是,還有一件事。如何處置以適當的刑罰,也是或者是一個在這國中作推事所能遇到的同等困難的事在你的億萬同胞的心目中,你是一個偉大的愛國者和一個偉大的領袖,這種事實,是不能否認的。就是那些政見和你不同的人,也把你看成是一個有高尚的理想、尊嚴、甚而有聖人般生活的人但是按照我的責任,一定要把你當作一個受法律統治的人來審判你。你的行動,使任何政府都不能給你以自由,這在印度不誠摯地為你抱憾的人,實在是很少的。但是事實已成為過去。我現在只有依我所見到過的法律,設法權衡你的功過而定罪。」於是推事很有禮貌地和甘地商酌他所應受的刑罰。「我想把你和提拉克君並列,處以12年的徒刑,而先折定為6年的監禁,你不以為不合理吧,」「假如在印度時勢能使政府縮減你的年限而釋放你,那沒有一個人能比我更為歡快的了。」 甘地不讓推事以禮貌把他制服。他說他的名字能與提拉克的名字相提並論,是他最可自誇的權利和尊容。單就處刑一項而論,他以為這是任何推事所能定的極輕的刑了。而對於訊問時的禮貌,他說也極其符合他的願望。 《印度青年》主筆班克拉君在訊問中也按照甘地的模樣,承認他所說的一切,並被判一年徒刑。 庭審宣告結束後。甘地的朋友都撲俯在他的足下哭泣。麻哈德麻含笑離開他們。薩拉巴馬地的監獄門便在他的後面關閉了。 甘地夫人以一篇極美麗的消息將甘地所受的刑罰報告給印度人民,並請他們保守和平並靜默地集中力量以實行甘地的建設程序。 甘地在薩拉巴馬地的監獄中受到很好的待遇,但沒有多久,便被移入一個不知名的監獄,然後再此由此移入與浦拿相鄰近的約拉維達。根據1922年5月18日協和報上登的哈狄克君寫的甘地在獄中一文,甘地在獄中也如常犯一般看待,並無什麼特別的照顧,因而他的羸弱的體格,不免受到了折磨。文章中說:「提到甘地的囚禁,安得魯君告訴我說麻哈德麻在獄中甚為歡樂,他請他的朋友不要去見他。他正在清潔自己的身心,他禱告,並覺得這是按一種最有成效的方法在為印度服務。」 安得魯君無意中說及在麻哈德麻入獄之後,甘地黨在印度更加壯大了勢力。印度以加倍的熱誠相信甘地。她繼續把他視為斯裡克裡斯拿的化身,斯裡克裡斯拿在生時,也是受過拘禁的。在監獄中,甘地防止他所恐怕的暴動,比他自由時還更為有效。 在甘地被囚之後,他的聲音無法傳達到外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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