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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經表明立場,支持美國介人越南。1965年5月,新加坡仍然隸屬馬來西亞的時候,我在孟買的一個亞洲社會主義領袖會議上,對一群左翼聽眾發表演說。那個時候,印度的立場中立,但是也抨擊美國在越南採取行動。我告訴他們:「身為亞洲人,我們必須維護越南人民的民族自決權,維護他們不受歐洲人支配的自由和權利。作為民主社會主義者,我們必須堅持,南越人民有權不受武裝力量和組織性恐怖活動的壓迫,以致最終被共產主義所淹沒。因此,我們不得不尋求一個方案,先讓南越人民有可能重新獲得選擇權。眼下他們要麼只能選擇成為共產黨的階下囚,要麼是讓美國的軍事行動持續下去。」

  我也多次在演說中強調,美國在越南進行干預,是在給東南亞國家爭取時間,東南亞國家的政府必須充分利用這個時機,解決我們社會中存在的貧窮、失業和財富不均等問題。我並不知道美國負責東亞事務的助理國務卿邦迪後來讀了這篇演說。1966年3月,我第一次在辦公室接見他。他向我保證,美國有意扮演靜默的角色,不想在馬來西亞駐軍。美國料不到會在越戰中越陷越深,如今並不想再插手干預東南亞其他地區的事務。

  美國希望英軍繼續留駐馬來西亞,一方面基於歷史因素,一方面也為了更好地實行「分工」。他們會放手把政策的主要執行工作交由英國人處理,在歐洲列強當中,也只有英國能負起這個責任。馬來西亞若是有意向美國尋求經濟援助,美國會樂於幫助,不過將低調處理。

  我問他,假設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之間發生種族衝突,美國會有什麼反應。他堅持美國不想分人。我強調,美國不應該認為所有海外華人都一個模樣,是受中國共產黨人操縱的一個大群體。如果美國政策把所有東南亞華人都看成潛在的大陸間諜,東南亞華人將別無選擇,只好成為華族沙文主義者。他問起我對越南的看法。我說,要打贏這場仗,南越人的抵抗意志是關鍵因素,這個因素眼下卻不存在。必須讓南越人民信服,他們絕對有機會打贏這場仗。

  1966年初,新加坡同意讓越南的美國軍人到新加坡來消遣娛樂。第一批100人於We年3月抵達,到郊區一座租來的公寓裡住5天。此後,美軍每週3次,由包租的泛美航空公司民用客機從西貢載來,每年大約有兩萬人,占當時新加坡總遊客人數的7%。對我們來說,金錢的利益不大,卻悄悄地表示新加坡支持美國在越南的行動。

  1967年3月,我再跟邦迪見面。我開始信任他。他說話直率,不嘩眾取寵,穿著不講究,我甚至發現他穿了有破洞的襪子。但是他在不動聲色間卻流露出十足的信心。他知道我一直極力要求英軍留下來,那也是美國的政策。他向我保證,美國會繼續在越南撐下去,美軍至今取得的成績令人鼓舞。他深信當時在野的共和黨也拿不出其他辦法,問題可能會變得非常棘手,但是約翰遜總統下了很大的決心,不會輕易放棄。因為美國深信他們在越南採取的行動,對東南亞的穩定有很大的貢獻。

  他邀我在深秋到華盛頓進行非正式訪問,避開每年聯合國大會開幕前後的人潮。我將有機會同他們的決策人員與其他政府人士會面和交流。我說,英軍正準備撤離新加坡的基地,我在這個時候到美國去可能讓人以為我害怕了。

  1967年7月,邦迪又寫信給我,提到倫敦有報道說,我可能讓「對東南亞生活現實瞭解不足的工党國會議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對於我在英國廣播公司的電視訪談中,三言兩語便直率地點出美國參與越戰的重要性,他表示歡迎。他說,美國飽受新聞界抨擊,聲名狼藉,現在能有位不屬￿美附庸國的領袖挺身而出,站起來替美國這項不得人心的越南政策說話,讓他們深感寬慰。邦迪建議我進行正式訪問。英國防務白皮書才公佈不久,拉賈拉南便得宣佈我到華盛頓訪問的消息,他對此感到不高興,認為這會暴露我們的惶恐不安。儘管如此,我還是決定去了。邦迪要我在那一年訪問華盛頓,必有他的道理。除了在1962年曾經到紐約出席聯合國廢除殖民地特別委員會會議之外,我就沒再到過美國。

  1967年以前,新加坡在華盛頓沒有使節團,所以我匆匆忙忙到處找人上速成課,以便瞭解華盛頓時下的政治氣候和主要政治人物的想法。我靠的是英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最高專員。我致函當時擔任倫敦《泰晤士報》駐華盛頓通訊員的路易斯·赫倫。50年代他旅居新加坡時是我的好朋友。我所收集的所有資料當中,數他的最有價值。他是這麼寫的:「對美國這樣一個超級強國來說,除了蘇聯和中國,其他國家都是小國。相比之下,新加坡不過是個小娃娃。相信你不會介意我這樣說。除了國務院轄下的東亞與太平洋事務局,很少有人會留意新加坡。」

  然而他也讓我安心,認為主要因為我對越南局勢所持的立場,讓我「享有明智、理性、穩健的名聲」。中央情報局事件所引起的糾紛已經過去。「美國面對的問題有三重:政府、國會和報章。後兩者論事,往往只從東方相對於西方的膚淺角度看問題:你要不就是個共產黨人,要不就跟美國站在一起。美國政府的角度就很不一樣。天知道美國政府裡傻瓜夠多的了,可他們也有一流的人才。內閣以下的佼佼者有邦迪和他的一個副手,公認的中國問題專家巴內特,以及總統的國家安全事務特別助理羅斯托。」其他值得我注意的人物還包括巡迴大使哈裡曼,以及參議院多數党領袖曼斯菲爾德,他「見聞廣博,不作聲卻有影響力」。

  赫倫簡要地描繪了約翰遜,那是我同這位總統見面以前看到的最好的資料。「他是個怪人,老謀深算,善於操縱別人,有時候不擇手段。話雖如此,我必須承認自己也是少數欽佩他的人之一,儘管我對他的欽佩是有所保留的。他有雄心壯志,要為國家謀求幸福,尤其為窮人和黑人謀求幸福……臘斯克和麥克納馬拉也值得你信任。兩人都很誠實,為人不錯,按老式的說法,就是好人。」

  1967年10月,我飛到紐約的肯尼迪機場,再續程到威廉斯堡,住進當地一棟修建過的房子,家具都是古典的,在威廉斯堡還是弗吉尼亞州首府的時期曾經流行過。他們帶我和芝乘馬車遊覽威廉斯堡。車夫是黑人,穿上歷史性的古老服裝。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迪斯尼樂園式」之遊。第二天我們乘搭直升機直抵白宮。白宮禮賓官員事先交代,因為約翰遜總統的右手纏著繃帶,握手時得握他的左手。後來我走下白宮草坪,接受儀仗隊的隆重歡迎時,像個守規矩的重軍似的握住了約翰遜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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