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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5、金融中心的故事

  ……只有在金融管理局證明了它所建立的體制經得起1987年和1997至1998年兩次金融風暴的吹襲後,我才有足夠的信心讓新加坡朝「沒有明文禁止就可以做」的方向推進。我們的審慎態度支撐新加坡渡過1997年到1998年的東亞金融危機……從1968年第一次推出亞元市場至今,我們花了整整30年才建立起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管理妥善的信譽。

  1965年新馬剛分家的時候,任何人預測新加坡日後會發展成為一個金融中心,一定被當成瘋子。市中心一座座閃閃發亮的現代化辦公大樓,通過一組組電腦把新加坡同倫敦、紐約、東京、法蘭克福、香港和其他主要金融中心聯繫起來,這是怎樣發生的呢?

  故事要從1968年說起,那是一個最奇異的開始。溫斯敏博士在口述歷史檔案中憶述同友人的通話內容,對方是美國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副總裁,他當時人在倫敦。溫斯敏說:「聽我說,范伊厄甯先生,我們(新加坡)要在十年內成為東南亞的金融中心。」范伊厄寧回答:「好,你來倫敦,五年內就能把它發展起來。」

  溫斯敏立刻啟程到倫敦。在那裡,范伊厄寧把他帶到一間會議室,來到一個巨型地球儀的面前對他說:「你看這裡,整個金融世界的活動,由蘇黎世開始。蘇黎世銀行上午九點正開市,接著是法蘭克福,然後是倫敦。到了下午,蘇黎世先閉市,隨後是法蘭克福和倫敦接著閉市。這個時候輪到紐約開市了,金融交易活動於是由倫敦轉到紐約。紐約下午閉市時,金融交易又轉到舊金山。直到舊金山下午閉市,整個金融世界就仿佛落了幕,無聲無息待第二天瑞士時間九點正瑞士銀行開市後,它才又活躍起來。如果把新加坡置於二者之間,新加坡就會在舊金山閉市之前接手到自己閉市時就把金融交易活動轉交蘇黎世。這將是開天闢地以來,銀行和金融活動第一次全天候不間斷地在運作。」

  范伊厄甯在溫斯敏的要求下,針對上述課題做了一份報告,提交給當時的經濟發展局主席韓瑞生。韓瑞生也是溫斯敏和我之間的特別聯絡人。韓瑞生來見我,向我建議解除新加坡同非英鎊區國家和地區之間所有貨幣交易的一切外匯限制的措施。當時,新加坡依然屬￿對資金流動必須實行外匯管制的英鎊區。韓瑞生向英格蘭銀行一名職員打探消息。以瞭解在新加坡建立像香港那樣的外匯市場,以便為新加坡開拓「亞元」市場鋪路的可能性。對方告訴他,香港之所以能夠有此系統,同它特殊的歷史因素有關。對方也提醒韓瑞生,新加坡可能得脫離英鎊區後才能落實這個計劃。我決定不惜冒險一試,吩咐韓瑞生大膽地去進行。由於英格蘭銀行沒有追究,新加坡也就無須脫離英鎊區。無論如何,英國四年後取消了這個制度。

  新加坡不像香港,既不能憑藉倫敦市的名氣,又沒有英格蘭銀行這個後盾——前者是歷史悠久,在國際銀行交易方面經驗豐富的金融中心,後者在金融界是行家和信譽的象徵。新加坡在1968年屬￿第三世界國家,我們必須向國外銀行家保證,能夠為他們提供穩定的社會條件,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能發揮高效率的基礎設施,以及一群技能高、適應力強的專業人才。另外還得說服他們,讓他們相信,我們的貨幣局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有能力監管銀行業。

  早在1965年獨立後不久,我和吳慶瑞就認定,新加坡不應該設立兼具印製和發行貨幣權的中央銀行。我們決意不讓新加坡貨幣在強國貨幣的挑戰下貶值,對美元尤其如此。因此貨幣局保留下來,只在擁有等額外匯儲備做後盾的情況下,才發行新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則擁有中央銀行的一切權力,但沒有貨幣發行權。

  金融管理局在金融監管方面一直保持專業水準,完全依據法律和條規運作。這些法律條規定期進行檢討和修訂,以便跟得上金融服務的發展新趨勢。我們必須竭盡所能,使外界對我們的剛直不阿、辦事能力和判斷能力有信心。我們的金融中心發展史所寫下的是這樣的故事:如何努力建立正直之邦的信譽,如何把知識和技能傳授給官員,訓練他們具有監管銀行、股票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能力,以便把金融體制發生崩潰的風險,減至最低程度。

  一開始,新加坡小規模地發展岸外亞元市場,相當於歐元市場;我們稱之為「亞元市場」。當初它是銀行之間在新加坡進行交易的市場,向海外銀行籌集外幣基金,以供本區域銀行借貸,反之亦然。後來進一步進行外匯和外幣標價證券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也從事財團貸款、債券發行和基金管理等活動。1997年,亞元市場總額超過5000億美元,規模幾乎等於新加坡國內銀行市場的三倍。取得那麼驚人的增長,是因為它滿足了市場的需求。隨著貿易和投資活動推向全球,涵蓋亞洲,新加坡作為主要樞紐之一,它在國際間的金融交易量正節節上升。

  早期,在1968到1985年間,本區域整個賽場完全屬￿我們。我們取消了非居民存款人在利息收人上的預扣稅,以吸引國際金融機構前來投資。所有亞元存款也無須遵守法定流動資產和儲備的規定。進入90年代,新加坡已成為全球規模較大的金融中心之一,外匯市場名列世界第四,僅次於倫敦和紐約,稍微落後于東京。新加坡在80年代中期以後取得的成果,促使本區域其他國家,競相朝向發展國際金融中心的目標努力,有些甚至實施比新加坡還優厚的稅務獎勵措施。新加坡金融中心的根基,建立在法治和司法獨立,以及政府穩定、稱職而清廉的基礎上。我們執行穩妥的宏觀經濟政策,幾乎年年都有預算結餘。正因為如此,新元堅挺而穩定,匯率保持在足以舒緩輸人性通貨膨脹的水平。

  70年代,我們跟倫敦的國際知名人物交鋒。1972年3月,英國一名專門倒賣資產的投資家占美。史拉達到新加坡來見我。據報章報道,希思出任首相期間,把自己名下的資產和股票,交史拉達全權管理,因此他享有卓越的信譽。在這之前一年,我曾經在唐寧街10號希思做東的晚宴上見過他。我對史拉達華克證券公司進軍新加坡股票市場,表示歡迎。

  後來在1975年,當時的財政部長韓瑞生告訴我,史拉達華克證券公司涉嫌操縱新加坡掛牌公司虎豹兄弟國際有限公司的股份。他們以不法手段抽取虎豹總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同虎豹集團的某些董事中飽私囊,這種行為構成失信的刑事罪名。他們是在欺詐虎豹集團和其他公司的股東。但是,要對倫敦證券交易所的這麼一位名人進行調查,萬一證實不了,壞的是自己的名聲。該讓韓瑞生對史拉達採取行動嗎?我最終決定,為了維護新辦坡股票交易所以管理妥善見稱的信譽,我們不得不採取行動。

  調查顯示,這果然是個有計劃的陰謀,目的是要一步步抽光虎豹集團的資產。事情才剛剛露頭,規模更大、涵蓋面更廣的詐騙活動還在後頭。史拉達華克證券公司的犯罪活動,從新加坡延伸到馬來西亞、香港,直到倫敦——那是所有贓物的集中地。他們利用虎豹集團在香港的子公司,收購香港的上市股份,再把股份轉售給史拉達華克執行級人員獨攬股權的史派達證券公司,大家一起瓜分這些不義之財。幾個主謀是:史拉達、虎豹集團主席理查德·塔林和虎豹集團董事經理奧格爾維·華生。

  華生早在事發前返回英國,後來逃到與新加坡沒有引渡條約的比利時。史拉達和塔林還留在倫敦,我們要求把這兩個人引渡回新加坡受審,但是英國當局不肯引渡史拉達。反而是經過倫敦法院長達三年的審訊後,英國內政部長才在1979年下令,僅以17項控狀當中五項刑罰最輕的控狀引渡塔林。法庭以其中三項控狀,即刻意隱瞞有關虎豹集團1972年綜合損益表的重要資料而將塔林定罪,每項罪名判入獄六個月。好幾年後,已經卸任的英格蘭銀行行長戈登。理查森,在我的辦公室裡低聲地向我表示遺憾,後悔自己當初無法協助新加坡把史拉達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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