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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


  我們在這裡,只著重分析弗洛伊德的論宗教觀點。

  弗洛伊德從分析玻利尼西亞人關於「塔布」(即禁忌)的雙重意義入手:一方面,它是「崇高的」、「神聖的」;另一方面,它又是「神秘的」、「危險的」、「禁止的」、「不潔的」。由此可見,禁忌的來源應歸因於附著在人或鬼身上的一種特殊的神秘力量。原始民族把這種假設的神秘力量稱為「瑪那」,它可以利用無生命的物質作為媒介加以傳達。例如,一位國王或僧侶附有「瑪那」,則其本身將因它所具有的神聖性而成為禁忌,因此,當一位平民觸及到國王或僧侶的身體時,他將因瑪那的作用而受到禁忌的處分,通常是被處死。弗洛伊德將原始民族的禁忌分為三類:對敵人的禁忌、對統治者的禁忌和對於死人的禁忌。

  這些禁忌的產生並不是偶然的。弗洛伊德說:「任何從精神分析角度去瞭解禁忌問題的人,也就是說,對個人心靈的潛意識部分作深入的研究,都將很快地發現,這些現象對他並不陌生。」弗洛伊德接著指出,原始民族對禁忌的信仰同患強迫性心理症的病人的「臨床症狀和心理機轉」沒有區別。

  弗洛伊德指出,他們的共同的特點是存在一種「禁止接觸」的強迫性觀念。具體說來,它們的共同點可以歸結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它們都找不到明確的動機;

  (二)它們都由一種內在的、心理的「需要」來維持;

  (三)它們都很容易替換,而且,都有一種可經由被禁制物體而傳染的危險;

  (四)它們強迫人們從事一種等於或類似于儀式的行為。

  下面舉一個實例說明強迫性心理症之———「接觸恐懼症」的臨床表現及心理機制:

  一位病人從小開始就有一種強烈的觸摸」欲望」,它超出了一般人所喜愛的程度而顯得有些特殊。但這種欲望為外在的禁制所阻撓。接著,這種禁制找到了一個有力的內在力量(即所謂「超我」)來支持,同時,這種內在力量(代表道德觀念等)已遠勝過他對觸摸欲望的本能,所以,這種禁制也就被接受了。然而,這個小孩于原始心理的組成,也就是本能,並沒有被這種外來的禁制所消除。觸摸欲望只是被壓抑而消失在潛意識裡。禁制和本能二者都仍然繼續存在著:本能僅僅是被壓制而不是被消滅;而禁制如果停止發生作用的話,本能就會穿過意識層次而活動開來。在這種禁制與本能的不斷衝突中,於是便產生了一種特殊的心理狀態——心理的固置。

  這種「固置」實際上是「自我」對於某一單純物體或與此物體有關的行為保持著一種矛盾的態度——他不斷地希望去作這個觸摸行為(視之為無上的享受),可是他也同樣憎恨它。喜愛與憎恨的兩股源流不可能在短期內獲得解決,它們以誰也無法戰勝誰的僵持方式存在於自我的內心裡。禁制本身在意識層次中喧囂,而那種觸摸的欲望卻深藏在潛意識中使自我無法覺察到。正因為兩者分存於不同的層次,它們的矛盾才能長期存在下去。

  在上面所舉的臨床病歷中,病人在幼年時期所受到的那種強迫接受禁忌的觀念是主要的關鍵所在。另一種重要因素則是在同一時期內的潛抑機轉的發展。由於壓抑的結果,它產生了一種記憶消失——健忘,對禁制(存在於意識層面)的動機保持無知。禁制的強度及其強迫性質,取決於潛意識中存在著的那股反對勢力——觸摸欲望的大小。禁制所以容易發生轉換或延伸,反映出一種與潛在欲望的活動有關的心理過程。被壓制的欲望經常不停地尋機表現出來,尋找「替代物」來掩蓋自己,所以,禁制本身為了達到有效地實行壓制,也必然相應地變換禁制的形式。對於這兩種衝突的自然抑制產生了一種宣洩的需要,這種宣洩能降低佔優勢一方的壓力,這也就是強迫性行為一再被實行的原因。對心理症病人來說,強迫性行為很明顯地是一種妥協的行為:一方面是一種因懊悔而努力贖罪的表現;另一方面是在同一時間裡以替換的行為來補賞被禁止了的本能。當這些強迫性行為在本能的控制下愈來愈少的時候,則表示它愈來愈接近原來被禁止的事物了。

  對於原始民族來說,禁忌也是一種從祖輩時期長期傳下來的強迫觀念。它是一種外在壓力(某些權威)所附加於原始民族的禁制性力量,它可能和具有某種強烈意願的活動相互關聯。如此一代一代地流傳下來,也可能只是一種經由父母和社會權威強制構成傳統的結果。但當它延續到較遲的後代時,它們很可能被「組織化」而成為一種遺傳性的心理特質。然而,隨著禁忌的維持,與禁制相反的力量——企圖破壞它、超越它的意願也必然繼續存在著。原始人對禁忌事物必然產生一種矛盾的態度——既服從它,又討厭它。在潛意識中,他們極想觸犯它,但又害怕這樣做。他們恐懼,就是因為內心有觸犯它的欲望,他們的恐懼,表現出他們對內心的那股欲望的憂慮。

  對於「精靈說」、巫術、「思想萬能論」的產生及本質,弗洛伊德也作了深入的探討。他關於宗教迷信觀念的起源及本質的探討,最後都總結在他寫的一個提綱——《關於文明、文化與現代人問題》上。這個提綱是為答覆羅曼·羅蘭的質疑而寫的。

  弗洛伊德明確表示,「精靈和神異從來都不屑與我這低卑俗氣的人打交道。所以,迄今為止仍無任何個人經驗督促我相信奇跡。」這種無神論的堅定立場乃是他研究宗教問題的堅定出發點。

  宗教的本質是什麼呢?弗洛伊德說:「我認為宗教是一種精神麻醉的典型代表。」這種把宗教歸結為麻醉劑的觀點,直截了當地揭破了宗教的本質。

  弗洛伊德進一步指出,人所以需要自我麻醉,是因為有壓力。他說:「一個人生活在世界上由於生活負擔太重,因此,煩惱亦隨之增加。這種苦惱主要是來自:(一)自然界的壓力;(二)自身肉體的弱點;(三)家庭、社會、國家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不安全性。也正因為這些來自生理、心理上的壓力,使人需要一種精神上的麻醉。」

  當然,人們逃避煩惱的方式,不只是採取宗教迷信這個唯一的途徑。所以,弗洛伊德說:「至於逃避苦惱的方式,簡單地講,大略有下列方式:(一)藥物中毒,也就是借迷幻藥來麻醉自己以便暫時忘卻煩惱。(二)抑制衝動——這類人大約以禁欲論者為典型代表。他們的理論基礎是建築在因所有的煩惱是由欲望而產生,故降低欲望可成為減少煩惱的一種有效方式。不過,我並不贊成這種方法。因為當一個人把欲望降低到最低程度後,多姿多彩的生活也將變得索然無味,而生命本身也將失去其原有的光輝。(三)昇華——即借著自我的提升把自己從心理上的困境以更合理或積極的方式表達出來。(四)幻想——借著幻想來滿足自己的希望、企求。藝術即是一種典型的表現。(五)脫離現實——當所承受的壓力太大而無法抗拒時,有些人就開始想從現實中超脫出來,這也是造成妄想的一個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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