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二戰風雲人物 > 縱橫捭闔-斯大林 | 上頁 下頁
四四


  這份答覆照會一開頭就尖刻地回溯了納粹政府以前對蘇聯的敵視行為,並且說,「直到最近以前,蘇聯政府部一直認為德國政府是在找機會同蘇聯發生衝突……更不用提德國政府利用所謂反共公約努力建立而且已經建立了包括一些國家在內的反蘇統一戰線這件事實了。」照會解釋說,正是由於這個理由,蘇聯「才參與組織一個反對(德國)侵略的聯合防禦陣線。」「雖然如此,」照會中寫道,「如果德國政府現在要對過去的政策實行改變,準備認真改善同蘇聯的政治關係的話,蘇聯政府只能對這樣一種改變表示歡迎,並且準備在自己這方面修改政策,以便認真改善對德關係。」但是,蘇聯照會堅持認為,這一定要通過「認真而實際的步驟」來做到,而不是像裡賓特洛甫所建議的那樣跨一大步。

  希特勒接到這個報告後,就不顧一切了。8月18日晚間,他在上薩爾斯堡的夏令總部又給舒倫堡大使發出了一封由裡賓特洛甫署名的「特急」電報。

  指示他「立即安排再次晉見莫洛托夫先生」,告訴他,德國外交部長建議自己「立即動身來莫斯科」。他來的時候「將由元首授以全權,來全面地而且最後地解決全部問題」。

  現在,希特勒進攻波蘭已是箭在弦上。柏林,特別是上薩爾斯堡,空氣的緊張幾乎叫人不能忍受。希特勒和裡賓特洛甫神經質地等待著莫斯科的決定。外交部的各種文電透露了威廉街這種緊張不安的感覺。施努爾博士報告說,同蘇聯人關於貿易協定的談判已經在前一天晚上「達成完全協議」,但是蘇聯卻拖著不肯在上面簽字。他說,「顯然,他們是得到了莫斯科的指示,為了政治上的理由而拖延簽字」。為此,希特勒火燒火燎,直到8月19日晚上7點10分,那份望眼欲穿的電報終於來了。就在那天下午4點30分,莫洛托夫受權在克里姆林宮接見德國大使,將一份互不侵犯條約草案交給他,並說,如果蘇德貿易協定能在20日簽字並公佈的話,裡賓特洛甫就可以在8月26日或在27日到莫斯科來。

  莫洛托夫沒有解釋蘇聯突然改變主意的理由,舒倫堡猜想是斯大林過問了這件事。這位大使還在電報中說,他想勸誘蘇聯外長同意裡賓特洛甫早日訪問莫斯科的企圖,「不幸,沒有成功。」在這個成敗關頭,希特勒決定直接同斯大林打交道。他放下架子,親自請求這位他長期以來一貫痛駡詛咒的蘇聯「獨裁者」,立即同意他的外交部長到莫斯科去。他給斯大林的電報是在星期天,8月20日下午6點45分特急發到莫斯科去的,離他收到舒倫堡的電報剛好12個小時。希特勒指示大使立即把它交給莫洛托夫。

  在這封由希特勒簽名的直接寫給斯大林的電報說:

  「我衷心地歡迎新的德蘇商務協定的簽字,認為它是改變德蘇關係的第一步。

  「同蘇聯締結互不侵犯條約,對我說來,意味著確立德國的長期政策。

  德國從此將恢復過去若干世紀中對我們兩國都屬￿有益的政治方針……

  「我接受你的外交部長莫洛托夫先生交來的互不侵犯條約草案,但是認為迫切需要儘快地澄清與之有關的問題。

  「蘇聯所希望的補充議定書的內容,我深信在最短期間就能夠得到澄清,如果能有一位負責的德國政治家親自到莫斯科去談判的話。如若不然,德國政府就無法明白,這項議定書怎樣才能在短時期內澄清內容並得到解決。

  「德國和波蘭之間的緊張關係已變得不可容忍了……不論哪一天都可以爆發危機。德國已經下定決心從現在起以在它支配下的一切手段來保護它的國家利益。

  「在我看來,鑒於我們兩國都有建立彼此間新關係的願望,最好是不要喪失時間。我因此再次建議你在星期二(8月22日)接見我的外交部長,至遲到星期三,8月23日。德國外交部長有最充分的權力來擬定並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和議定書。鑒於目前的國際形勢,外交部長在莫斯科只能逗留一天,至多兩天,再長是不可能的。我將十分高興得到你儘早的答覆。」在以後的24小時中,從8月20日晚間,希特勒給斯大林的呼籲通過電臺發向莫斯科開始,到第二天傍晚,納粹頭子一直是處在近乎精神崩潰的狀態中。他連覺都不能睡。半夜裡,還打電話給戈林,說他心裡嘀咕斯大林對他的電報會有什麼樣的反應,並對莫斯科遲遲不作答覆感到惶惶不安。直到8月21H晚上9點35分,收到斯大林同意裡賓特洛甫8月23日來莫斯科訪問的複電後,希特勒心裡的那塊石頭才算落了地。

  1939年8月23日夜裡,斯大林接見了納粹外長裡賓特洛甫,他們商定了協議的文本。但會議的氣氛是冷淡的,遠遠談不上友好。陪同裡賓特洛甫前往的主要助手高斯寫道:

  「裡賓特洛甫在前言中親手加進一句有關德蘇兩國形成友好關係的重要的活。斯大林對此表示反對。他說,蘇聯政府在被納粹政府劈頭蓋腦地傾倒了6年大糞之後,不能突然之間把一項德蘇友好宣言拿到群眾面前來。因此,前言中的這一句話就被刪去了。」斯大林和希特勒都知道,蘇德簽訂互不侵犯條約,這是一個暫時的權宜之計。他們是敵人,在他們之間戰爭是不可避免的。

  條約規定:雙方保證決不單獨或聯合其他國家彼此間進行任何武力行動、任何侵略行為或者任何攻擊;如果締約一方成為第三國敵對行為的對象時,締約另一方將不給予該第三國任何支持;締約任何一方將不加入直接或間接旨在反對另一方的任何國家集團。條約還規定雙方政府今後保持聯繫,對共同利益有關的問題交換情報;對某些問題產生分歧時,雙方通過和平方法,友好地交換意見,以資解決。條約有效期為10年,除非締約一方在期滿前一年通知廢止,條約將被認為自動延長5年。

  據1946年5月30日英國《曼徹斯特衛報》所載,在締結德蘇互不侵犯條約之際,德蘇雙方全權代表「在嚴守秘密的會談中討論了劃分各自在東歐的勢力範圍問題」,結果達成如下協議,即所謂「秘密附屬議定書」:

  ——在芬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等波羅的海國家所屬地區發生領土上或政治上的變動時,立陶宛的北部邊界應成為德國和蘇聯兩國勢力範圍的邊界。雙方承認立陶宛在維爾那地區的利益。

  ——在波蘭國家所屬的地區發生領土上或政治上的變動時,德國和蘇聯的勢力範圍將大體上以那累夫河、維斯瓦河和散河一線為界。

  ——締約雙方的利益是否需要維持一個獨立的波蘭以及這個國家的邊界應如何劃定的問題,只有在今後政治局勢的進一步發展中方能予以明確決定。在任何情況下,兩國政府都將通過友好協議來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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