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大仲馬 | 上頁 下頁 |
四七 |
|
如果米爾庫滿足於這樣做,的確是可以欺騙許多不明真象的人的。但是米爾庫走得太遠了,他對大仲馬的「揭發」演變成瘋狂的謾駡:「扒開仲馬先生的作品,你會發現一個野人,……他吃飯時從炊灰裡掏出滾燙的土豆,不剝皮就吞下肚去!……他沽名釣譽,……他雇用出賣知識的變節者和任人收買的翻譯匠,這些人自甘墮落,像一群黑奴,在一個雜種的皮鞭下勞動!」 米爾庫還肆無忌憚地攻擊大仲馬的私生活,甚至嘲弄大仲馬的妻子伊達·費裡埃。這就構成了對大仲馬的誹謗和人身攻擊。大仲馬提出控訴。米爾庫被判處15天監禁。判決的消息一經在報紙上公佈,米爾庫在文學界徹底喪失了信譽。還有更可鄙的:1857年,正是這個無才又無德的米爾庫本人,開辦「文學企業」,不但使用不具名的合作者,而且在經濟上對他們極力剋扣。新聞記者、日後的巴黎公社委員羅什弗爾立即發表了一本小冊子加以抨擊,這小冊子就題為《歐仁·米爾庫公司——一個前合夥人的揭發》。米爾庫搬起的石頭,終於還是打在了自己的腳上。 3. 一紙契約 米爾庫的攻擊雖然未能傷害大仲馬,卻也提醒了他注意防範可能的麻煩。他甚至要求馬凱立一個字據,以避免馬凱的某個繼承人在著作權益上的任何糾纏。忠厚的馬凱慨然允諾,於1845年3月4日寫了這封至關重要的信: 親愛的朋友: 我們的合作是從不需要什麼數字和契約的。一種美好的友情,一句誠實的諾言,就足以使我們在別人的事情上寫出50萬行文字,而從來不去想就我們自己的事寫隻言片語。但是,有一天,你打破了這種沉默,那是為了洗清卑劣而又愚蠢的誹謗;為了給我以所能期望的最大的榮幸;為了讓我宣佈,我曾同你一起寫好幾部作品。親愛的朋友,在這一點上,你的筆已經寫得太多了,你今後只有使我聲名顯赫的自由,而絕無拋棄我的可能。關於我們一起寫的那些書,你不是已經報償我了嗎? 是的,我無需乎你的契約,你也無需乎我的字據;然而,親愛的朋友,設若我死了,某個不諳事理的繼承人,不會手拿你的聲明,向你索取你已經給了我的東西嗎?你瞧,筆墨還是要用筆墨來回應的,你迫使我不得略書一紙了。 我宣佈,從今天起,放棄對我們共同寫作的下列作品所有版權和重印權:《達芒塔爾騎士》《希爾瓦尼爾》《三個火槍手》《二十年後》《基督山伯爵》《女人們的戰爭》《瑪爾戈王后》《紅屋騎士》。因為按照我們的口頭協定,我已經一勞永逸地得到了你的妥善而又優厚的報償。 請保存著這封信吧,親愛的朋友,將來可以把它拿給某個不諳事理的繼承人看,並且對他說,我生前為能夠成為法國小說家中最佼佼者的合作人和朋友而深感榮幸,但願他也像我這樣做。 馬凱 馬凱在作出這一非同尋常的聲明時,也許希望藉以感動大仲馬,不但增加他的經濟報酬,而且有朝一日給他以共同署名的待遇,以使他「聲名顯赫」。馬凱的這兩個理想確實一度接近於實現了。1845年10月,當話劇《三個火槍手》在昂比古劇院首演結束,演員梅蘭格受大仲馬之命向觀眾宣佈大仲馬和馬凱兩人的名字時,真使馬凱受寵若驚。他沖出包廂,沖上舞臺,擁抱著大仲馬,不禁哭出聲來。1848年2月,大仲馬又與馬凱訂了一紙協議,馬凱再次聲明放棄1848年3月1日以前與大仲馬合寫的作品的共同所有權,大仲馬則答應在11年中以每月付1100法郎的形式給馬凱145200法郎。 但是,馬凱在這兩方面最後卻都未能如願以償。1848年,大仲馬已處在債權人的包圍之中,他只能給馬凱應得的經濟報酬兌現一小部分。另外,在小說的署名問題上,他也一直沒有大度的表現。應該說,大仲馬虧待了馬凱。 儘管馬凱是個既重友情又有耐心的人,也不免氣惱。在試圖解決矛盾而屢遭失敗以後,他終於在1858年向法院提出控告。但是法院也無法取消馬凱在1845年親筆寫下的放棄權利的聲明。馬凱是註定要失敗的。這場官司一直由他們的後代打到1922年,法庭准許馬凱的後代分享一小部分版權,但馬凱仍未得到他終生夢寐以求的署名的榮幸。 即使在鬧翻了以後,大仲馬和馬凱還是打心底裡互相摯愛著的。他們非常惋惜那逝去的時光。在整整20年裡,他們進行了如此卓有成效的合作。其碩大無朋的成果,在千百年來的文學史上,也堪稱奇跡。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