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大仲馬 | 上頁 下頁 |
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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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匹馬,三個傭人,還要轉乘火車,才勉強能夠運去我的手稿,運回我的校樣。請你們讓學士院的全體院士在兩年裡寫出同樣數量的作品吧,儘管他們是40大員,也會感到為難的。」大仲馬提醒道。 但報館主人們是不講人情的,他們只知道按合同辦事。結果大仲馬被判8個月中向兩家報館提供14本小說,並賠償它們6000法郎的經濟損失。 大仲馬只得加倍賣力地服這種苦役。直到1851年8月,小仲馬還在給女作家喬治·桑的一封信中嗟歎:「我的父親依然被迫從事『強制勞動』。」 2. 合作風雲 不過,如果把大仲馬數量驚人的文學成果都歸功於他一個人,也是不符合實際的。必須看到除了劇本《亨利第三及其宮廷》《克裡斯蒂娜》《安東尼》和少數幾部小說,大仲馬的作品幾乎全部都不同程度地浸潤著不具名的合作者的心血。 在大仲馬的眾多合作者中,值得提到的有:阿尼賽·布爾茹阿、瑞拉爾·德·奈瓦爾、弗雷德裡克·加雅代、費力西安·馬勒菲依、保爾·莫裡斯、保爾·拉克魯阿,特別是奧古斯特·馬凱,他與大仲馬合寫的小說有18種之多,其中包括大仲馬的所有小說名著。這些合作者,有的為大仲馬查找文獻資料,有的給大仲馬提供故事藍圖,有的向大仲馬貢獻出作品的雛形,有的甚至在作品的整個創作過程中同大仲馬密切配合、共同執筆,就像馬凱和大仲馬寫《三個火槍手》和《基督山伯爵》時那樣,兩人的合作簡直達到了互不可缺的地步。 但是,正如《三個火槍手》和《基督山伯爵》的寫作過程所表明的,不論以哪種方式進行合作,主導者和靈魂總是大仲馬。大仲馬的同時代人儒勒·艾澤爾所主持的辭書中的《大仲馬》一條,是這樣描寫大仲馬與人合作的情景的:「不管是他提出設想還是別人向他提出設想,他都必須為夥伴們的工作做好準備,審閱、修改、補充他們的文稿,給出自不同手筆的文字加上統一的筆調,使故事的敘述變得生氣盎然,把情節調度得疏密有致。這些工作不僅需要具備無可否認的天才,而且需要付出長時間的緊張勞動。」艾澤爾是作家又是出版家,他是有資格對大仲馬的工作做出評價的。大仲馬很明白自己的統率作用,所以他理直氣壯地宣稱:「我擁有合作者,就好像拿破崙擁有部將。」 大仲馬與人合寫的作品,署名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劇作有時由合作者共同署名,有時由大仲馬一人署名,有時甚至讓合作者一人署名,視具體情況而靈活處理。但是小說作品則無一例外,全以大仲馬一人的名義發表。前文已經說過,大仲馬與馬凱合寫的《達芒塔爾騎士》發表時,由於《新聞報》老闆季拉爾丹的極力要求,開了只有大仲馬署名的先例。此後,凡大仲馬與人合寫的小說,便一律照此辦理了。大仲馬本人也覺得理所當然:無論拿破崙的部將在哪裡作戰,是在奧斯特利茲大捷,還是在滑鐵盧大敗,出名的總是拿破崙!不過,在合同裡,大仲馬總要答應讓不具名的合作者多分一點稿酬。 在大仲馬的時代,由不具名的作者協助寫作,並非絕無僅有的事情,本不值得大驚小怪。巴爾紮克不止一部小說是根據別人提供的情節寫成的。斯湯達的《呂西安·勒萬》是以一位無名女作者的手稿為基礎的。聖勃夫在報刊上發表的連篇累牘的文章,也少不了他的「秘書」們的通力合作。但是,也許因為大仲馬的合作人太多,合作的產品太多,合作的經濟收益太多而招人妒嫉的緣故吧,大仲馬在這方面頗遭到一些非議和攻訐,有時甚至鬧到訴訟、決鬥的地步。 對大仲馬最處心積慮的進攻,是在1844年首先由一個么麽小丑式的文痞發起的,此人名叫歐仁·德·米爾庫,本名若望·巴蒂斯特·雅科。他曾毛遂自薦要為大仲馬效勞,並向大仲馬提供一個小說題材,聲稱可以做成一件「大買賣」,不意遭到大仲馬的冷遇,因而對大仲馬懷恨在心,搖身一變,化為一個堅決反對「文學企業」的勇士。1844年底,米爾庫一邊上書作家協會,譴責仲馬的做法是「不給其他作家留活路」,一邊致函《新聞報》的老闆季拉爾丹,要求他向「亞歷山大·仲馬的可恥的惟利是圖」關上大門,把它向「有才能的青年作家」——意即歐仁·德·米爾庫——敞開。 季拉爾丹給米爾庫碰了個釘子,他乾脆地回答:讀者希望讀仲馬的東西,我就給他們讀仲馬的東西。但是作家協會裡的一些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的同行們,卻以米爾庫的「揭發」為由頭,大做起「文章」來。 12月29日,作家協會委員會開會進行辯論。與會者正在大叫大嚷地發言,忽然有人通報:亞歷山大·仲馬先生到。只見大仲馬怒氣衝衝地撞進會場,高喊著: 「好像有人要吊死我。我就在這裡,先生們。」 大仲馬徑直向主席維耶奈走過去,後者站起來,握著他的手,套用當時一齣喜劇的題目,打趣地向大仲馬招呼道:「你好,穆瓦魯公司。」 大仲馬酸溜溜地微笑了一下,他發現主席臺上放著許多文件,裡面有他的對頭們指控他的材料,便毫不客氣地在主席的座位上坐下來,一邊念這些材料,一邊辯駁、渾罵。最後,在一個發言者的追問下,他承認有一個、只有一個合作者,那就是馬凱。辯論會在一片哄笑聲中結束。 由於會議主席維耶奈譏嘲了大仲馬,而且拒絕了大仲馬要他以書面收回自己的話的要求,引出了一個戲劇性的事件:1845年2月27日,大仲馬的證人梅利和杜查前來找維耶奈,傳達大仲馬要在第二天同他決鬥的挑戰。 「不,」維耶奈回答道,「一個小時以後,我就帶著我的證人和手槍找到他的門上去。」 一個小時以後,維耶奈果然來到大仲馬住宅的大門前,他的兩證人——作家協會副主席夏爾·梅呂和作家協會秘書、詩人阿爾塔羅什上樓通知大仲馬,維耶奈在恭候著他。大仲馬東拉西扯地說個沒完,就是不肯下樓。人們告訴他,這關係到他的榮譽。大仲馬卻向人拍拍他的賬本,意思是說,他還得寫東西還債。 第二天,大仲馬請他的兩位證人來向維耶奈道歉。 「他還是個孩子。」杜薩說。 「那就天天早上打他的屁股!」維耶奈啼笑皆非地說。 正是在作家協會的辯論會以後不久,趁大仲馬處境尷尬之際,米爾庫把進攻的火力猛烈升級,於1845年2月初拋出了攻擊性的小冊子《小說工廠,亞歷山大·仲馬公司》。米爾庫編寫這本小冊子時,顯然得到了大仲馬的某些合作者提供的「情報」——總有些人覺得他那份工作沒得到足夠的酬謝,因而心懷不滿的。他一一列舉了某人參加了某部劇本或小說的創作,並稱他們為這些劇本和小說的「真正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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