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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第十七章 高產的「奧秘」

  1. 勤奮、天賦加精力

  從歷史劇《亨利第三及其宮廷》到現代劇《安東尼》,從歷史小說《三個火槍手》到現代小說《基督山伯爵》,從遊記到各色文章,大仲馬的文學作品到底有多少?很難說出一個確切可靠的數字。許多研究大仲馬的專家都作過統計,但他們統計的結果很不一致。斯特洛夫斯基說有1384本;勒諾特爾說有300本;莫裡亞克說僅小說就有500、600卷。格裡奈爾提供的數字最為詳細,據他說,按最齊全的一種十八開版本計算,大仲馬的純文學作品有:小說150部,300本;戲劇25本,其中包括57出正劇、3出悲劇、23出喜劇、4出歌舞劇和3出喜歌劇。

  即使以勒諾特爾得出的最低限度的統計數字為准,大仲馬作品之多,也已達到了驚人的程度。與同時代的大作家相比,不僅遠遠超過了斯湯達和梅裡美,連素以多產著稱的巴爾紮克和雨果也無法與之匹敵。

  如此卷帙浩繁的著作是怎樣產生出來的呢?當我們尋求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時,不能不首先看到大仲馬在寫作上的異常勤奮。

  不錯,大仲馬是個興趣廣泛、生性好動的人。他活躍在各種各樣的社交場合。他經常在法國國內外遊覽、旅居。他幾乎在不斷地談情說愛。他也從不錯過任何一次參加街壘戰鬥的機會。這一切顯然會占去他的許多時間和精力。

  但是,大仲馬首先是一個熱愛工作而又善於工作的作家。除了在革命的槍彈呼嘯的日子裡,他決不會因為其他事情而稍稍耽擱自己的工作,即使是在最逍遙的旅遊期間。

  就拿1831年的勒阿弗爾之行來說吧,那年7月6日,大仲馬離開了七月革命後一直處在政治動亂中的巴黎,想找一個幽靜處休養一些日子。去哪裡呢?去西部港城勒阿弗爾。他記得,1828年,為了修改《克裡斯蒂娜》,他曾獨自驅車朝勒阿弗爾方向馳去。正是在那條通向勒阿弗爾的公路上,一面領略著令人心曠神怡的景色,一面筆走龍蛇,把《克裡斯蒂娜》徹底改寫了一遍,使它從悲劇變為正劇。時隔三年,已經成為赫赫名人的亞歷山大·仲馬對昔日奮鬥的苦況記憶猶新,他決定故地重遊。

  然而,他發現熙熙攘攘的港城勒阿弗爾也不是他理想之地,他打聽這一帶還有什麼偏僻而又宜人的角落。人們告訴他:可由勒阿弗爾沿海岸南下,去一個叫特魯維爾的濱海漁村。大仲馬當即取海路前往,幾小時後到達該地,只見圖克河入海口右岸兩排小山丘之間散落著幾點漁舍,幾個婦女和兒童在海灘上撿貽貝和海蝦,左岸延伸著廣闊的牧場——獵沙錐鳥的好地方。依山而居,面對無垠的大海,過河就能盡興地打獵,哪裡能找到比這更理想的所在呢?大仲馬欣然住進奧絲萊大媽簡陋的膳宿公寓。

  大仲馬此行由貝爾·克萊勃薩默爾做伴。讓奧絲萊大媽迷惑不解的是,大仲馬卻訂了兩個房間,而且偏偏給自己挑了背向大海、面向荒山的那個房間。原來大仲馬遊玩時只管縱情地遊玩,寫作時卻要絕對專心致志,他不願讓腥咸的海風,拍岸的濤聲和緩緩移過的白帆魅惑自己。

  請看一看他在特魯維爾的一個多月裡嚴格遵行的作息時間表吧:

  日出——起床寫作;
  10時——吃第一頓飯;
  11時——打獵;
  2至4時——寫作;
  4至5時——游泳;
  5時半——吃第二頓飯;
  7至9時——散步;
  9至11時或12時——寫作。

  即使在這樣誘人的環境裡休養,大仲馬還要堅持每日閉門寫作8小時。他的劇本《查理第二及其諸侯》就是在特魯維爾完成的。大仲馬後來在《新聞報》上發表的回憶錄中描述了他在特魯維爾小憩的情景,聞者紛紛前往一游,特魯維爾遂成為著名的海水浴療養地。可是,能像大仲馬那樣,在遊樂的狂潮裡還工作不懈的人,又有幾許?

  大仲馬具有如此巨大的工作熱情和毅力,是因為他有超乎常人的充沛精力。這也許同他祖傳的優異體質不無關係。詩人泰奧多爾·德·邦維爾在其《回憶錄》中記述過這樣一個突出的例子。一天,大仲馬心血來潮,帶年幼的小仲馬到蒙巴拿斯區去參加假面舞會,他裝扮成一個馬車夫,跳了整整一個通宵,其實豈止跳舞,他還像市集上賣藝的大力士那樣,把女舞伴們高高舉起來。回到家中,已是第二天早晨,他想脫下白色的皮套褲,但是汗水浸透了的皮套褲已經緊緊粘在他勞累得腫脹了的雙腿上脫不下來,還是小仲馬用一把小折刀把皮套褲割成碎皮,才把大仲馬給解放出來。這時候,總該精疲力竭,躺下來大睡一覺了吧。可是不,大仲馬精力猶足,他喝了一碗湯,便寫將起來,直到傍晚方才擱筆。

  「文思潮湧」,「運筆如飛」,「一瀉千里」,人們經常用這些誇張的詞語來形容那些寫作迅捷的人。但把這些形容詞用在大仲馬身上,卻失去了誇張的意味,因為他的確是如此神速。著名的諷刺小說家愛德蒙·阿布就是一個見證人。

  那是1858年大仲馬旅行馬賽期間的事。一天深夜,大仲馬和阿布看完戲一起回到旅館,阿布已經困得幾乎站著就睡著了,大仲馬卻精神得像足睡了一夜之後剛剛起身。不管三七二十一,大仲馬把這位掉了魂兒似的夥伴死拉活扯到自己的房間裡,點亮了兩支新蠟燭:

  「你就睡在這裡,老傢伙!」大仲馬幽默地說,其實那時阿布剛滿30歲。「瞧我這已有55歲的人,馬上就能寫出三份,明天——不,今天就得郵走的連載小說。要是趕巧還剩一點時間,我就給蒙蒂尼編一出小戲,這出小戲在我腦子裡已經轉了很久啦。」

  阿布以為大仲馬這番話不過是笑談,可是幾小時過後,等他被冉冉升起的太陽喚醒,起得身來,卻發現大仲馬的臥室已經門窗大開,大仲馬正在盥洗室裡刮鬍子,一邊輕鬆愉快地哼著歌:三份連載小說片斷已經捆好放在案頭,一份給《祖國報》,一份給《大眾日報》,一份給巴黎的另一家報紙;此外還有一個紙卷兒上寫著蒙蒂尼的地址,那就是超額完成的短劇。

  大仲馬雖然熱愛寫作,說來可悲的是,他卻在經常進行「強制勞動」。

  就像苦役犯一樣,如果他稍有懈怠,就會遭到監工的呵斥和鞭笞。不是嗎?1847年西班牙和北非之行歸來後,他就因為延誤了應交給《新聞報》和《立憲報》的稿子而受到這兩家報館主人的起訴。原來大仲馬兩年前同這兩家報館訂了一個合同,每年必須向這兩家報館各交9本小說。在法庭上,他請求《新聞報》的季拉爾丹和《立憲報》的維隆博士,看在他兩年裡已為他們寫了大量作品,對他寬宏大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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