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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1972年12月,在接見斯堪的那維亞新聞記者時,周恩來說:「一方面,蘇聯方面現在堅持說邊界問題沒有爭議……另一方面,現在他們又否認邊界問題仍有爭議的地段……也許他們在這些問題上,他們正在採取行動,因為他們擔心在別的國家的某些地區會產生連鎖反應……」。

  1972年12月13日,《金融時報》在評論中蘇邊界談判時指出:「邊界問題,北京和莫斯科涉及很少……這說明,北京談判實際上沒有直接涉及到邊界爭端問題的解決。就解決邊界爭端問題來說,雙方應盡可能創造出使邊界談判能夠開始進行的條件,……中國政府已提出了一項雙邊協定……這樣可以保證他們和俄國:(1)維持邊界現狀。(2)撤出在有爭議地區的武裝部隊……北京談判造成僵局的事實說明,那些雙方提出的協定的項目已成了談判的癥結。什麼是『邊界現狀』?『實際控制線』是什麼?這些問題使雙方在談判時爭論不休。很明顯,俄國人會懷疑,以後中國會提出一條商定的實際控制的邊界線走向的問題。中國提出的從爭議地區撤出武裝部隊的建議,莫斯科已明確表態,不願意接受中國這一建議。中國的建議僅僅指望雙方應在有爭議的地區撤出武裝部隊,贊成建立一個不影響主權要求的非軍事區。出於戰略考慮,顯然,俄國人從根本上拒絕了這一建議……」

  1973年9月24日,勃列日涅夫透露,蘇聯曾於1973年6月再次主動向中國提出簽訂一項互不侵犯條約的建議。條約包括下列內容;即:「不使用來自陸地、海上和空中的各類武器進行相互攻擊。制止使用武力進行相互威脅。」他還說,北京對此一直沒有作出答覆。據北京的報紙報道,中國認為,除非蘇聯執行1969年9月11日的協定,從中蘇有爭議的地區撤走武裝部隊,否則中國肯定會拒絕上述兩項建議,因為這兩項建議毫無意義。在中國拒絕蘇聯主動提出的第二次建議後,1973年7月,伊利切夫從北京返回莫斯科。後來,據說他正式恢復了蘇聯副外長的職務。但這與中國無關。

  1973年11月3日,中國政府在給蘇聯政府的慶祝紀念十月革命勝利的電報中建議,在排除任何威脅的條件下,中蘇應通過和平談判的方式解決邊界問題。11月25日,蘇聯政府在給中國政府的答覆中,重申了雙方應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的建議。

  在中蘇談判取得某些進展的時候,《蘇聯最高蘇維埃公報》1973年第一期刊登了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的一道命令,決定把蘇聯遠東地區一些原來用漢語和滿語命名的城鎮改為俄語名稱。3月7日,新華通訊社發表聲明,嚴厲譴責蘇聯政府的這一命令。聲明指出,蘇聯政府的這道命令,企圖表明首先到這些地區居住的不是中國人而是俄國人。後來,通過這道命令的執行,在這一地區的大約250條河流、山脈同樣被更換了名字。

  伊利切夫返回莫斯科後,邊界談判被迫暫停一年。1974年6月25日,伊利切夫來到北京,談判又重新恢復。兩個月後,談判又中斷。8月19日,伊利切夫飛回莫斯科。

  §對互不侵犯條約的進一步交換

  (1974年10月~12月)

  1974年10月1日,蘇聯政府給中國政府發來賀電,慶祝中國革命勝利25周年。賀電重申了蘇聯政府主動提出的關於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的建議。賀電說:「蘇聯過去和現在都主張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主張恢復同偉大的中國人民的友誼。蘇聯提出的建議,特別是關於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不使用武力條約、互不侵犯條約以及在互利基礎上發展各方面關係的建議就是為上述目的服務的。」

  1974年11月7日,中國政府給蘇聯政府發了賀電,慶祝十月革命勝利的紀念日。同時,對蘇聯政府的上述建議作了答覆。中國政府重申了互不侵犯條約的簽訂應以中蘇雙方從有爭議的地區撤出武裝部隊為前提條件的建議。

  賀電說:「中國政府歷來建議,中蘇兩黨應通過談判,實現中蘇兩國的友好睦鄰關係。」賀電繼續說:「為此目的,根據1969年9月兩國總理達成的諒解,首先必須簽訂一項協定。該協定應包括下列內容:雙方互不侵犯、互不使用武力,在維持邊界現狀的基礎上,阻止武力衝突,雙方在有爭議的地區撤出武裝部隊。然後,通過談判,解決全部的邊界問題。我們始終相信,中蘇兩國關係正常化是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象過去那樣,中國政府將竭盡全力捍衛中蘇兩國人民的革命友誼,促使兩國關係正常化。」

  中國廣播電臺用俄語播送了這篇賀電,但是,北京的報刊並沒有發表這篇文章。在莫斯科,《真理報》僅僅發表了賀電摘要。該摘要沒有提到中國提出的簽訂互不侵犯條約、雙方從有爭議的地區撤走武裝部隊的建議。儘管《真理報》全文發表了其他25個國家的賀電。

  1974年11月26日,蘇聯政府對中國政府賀電提出的建議作出正式答覆。該答覆指出,關於中蘇關係的全部問題,包括邊界爭端問題,「在沒有任何先決條件的前提下」,蘇聯政府贊成談判。但是,在中國政府的賀電中,中國提出了「名目繁多的先決條件」。這些條件並沒有為諒解提供最基本的東西。勃列日涅夫在同一天拒絕了中國政府的建議。他是在蒙古首都烏蘭巴托的講話中拒絕中國政府這一建議的。

  他說,「乍一看,似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人表明了同蘇聯實現關係正常化的立場。但是,麻煩的是,他們言行不一。北京提出的不只是一個先決條件,即要求我們從我國的領土的許多地區撤走邊防部隊。而這些被叫作有爭議的地區,正是中國領導人對我國領土有要求的地區。另外,北京還直言不諱地宣佈,只有滿足中國的所謂有爭議的地區的要求後,中國政府才同意邊界問題的談判。很明顯,這樣的立場我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因此,我們拒絕答應這些先決條件。」

  1974年12月,中國雜誌《歷史研究》發表了一篇文章。文章再次肯定了中國政府的立場:中國不要求歸還被沙俄通過不平等條約吞併的領土。但是這些不平等的條約是解決邊界問題的基礎。蘇聯違犯了這些條約,繼續侵佔中國領土。作為全部解決有爭議地區問題的一個組成部分,這些地區也同樣考慮進行「調整」。

  該雜誌呼籲蘇聯把邊境武裝部隊減少到「赫魯曉夫」時期(即1964年以前)的水平。在邊界地區結束軍事演習,結束挑釁活動,停止派遣特務進入中國。蘇聯應承認俄國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通過武力割去的中國領土。蘇聯應同中國締結臨時協定以保持邊界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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