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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八


  §《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期滿

  (1980年4月)

  1979年4月3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1950年簽訂的中蘇友好條約一年後即告期滿。中國將不同蘇聯繼續延長這一條約的期限,但中國願意同蘇聯就改善兩國關係問題舉行談判。《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在1950年2月14日簽訂,1950年4月開始實施,條約規定有效期為30年。除非在條約期滿的前一年,兩黨中的任何一方宣佈終止條約,否則條約的期限將自動地延長五年(見第一章)。

  中國政府的聲明指出:「鑒於國際形勢已發生重大變化,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由於並非中國方面的原因遭到踐踏已名存實亡」。中國政府決定不延長該條約的年限。聲明談到:「中蘇之間的原則分歧,不應妨礙兩國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保持和發展正常的國家關係。為此,中國政府向蘇聯政府建議,中蘇兩國就解決兩國間懸而未決的問題,改善兩國關係舉行談判」。

  1979年4月4日,蘇聯政府發表官方聲明,指出,在對待同盟條約不必要補充其他附加條約的立場上,中國曾於1971年拒絕蘇聯提出的簽訂放棄使用武力條約的建議。1973年,中國又拒絕蘇聯提出的互不侵犯條約。聲明把中國領導人對條約態度的改變歸咎於他們有「霸權野心。」

  1979年4月17日,蘇聯政府照會中國政府,建議雙方提出關於兩國政府關係原則的文件,並以該文件提出的原則作為改善兩國關係雙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原則。要求中國政府考慮蘇聯政府提出的有關會議的議題和目的的看法。5月5日,中國對此作出答覆:大範圍的會談或單獨就雙方邊界問題進行的談判都應該解決兩國間的爭端問題,並制訂出恢復兩國正常關係的基本原則,消除兩國關係正常化的障礙,解決有關科學、技術和文化交流方面的問題。

  1979年6月4日,蘇聯政府主動提出,在同年7月或8月在莫斯科舉行中蘇副外長級談判,或者舉行由兩國政府授權的代表談判。同時,蘇聯政府還建議,中蘇雙方應一致否認在國際事務中有特權或霸權的要求。7月16日,中國政府對此作出反應:中國同意在同年9月在莫斯科舉行副外長級談判,隨後在北京舉行第二輪談判。7月23日,蘇聯接受了這一建議。

  1979年9月27日,中蘇雙方代表團在莫斯科舉行談判預備會議。蘇聯代表團由副外長伊利切夫率領。他自1970年以來一直率領代表團在北京舉行中蘇邊界談判。中國代表團由王幼平率領,他在不久前被任命為副外長。儘管談判的議程沒有達成任何協議,但雙方都同意於10月12日舉行第一輪談判的第五次會談。正式談判於10月17日舉行。第一輪談判的第六次會談定於1979年11月30日進行。

  官方沒有透露談判的具體細節。但是,據同年12月8日《真理報》透露,蘇聯代表提出了發展兩國政府關係的原則的宣言草案。據非官方報紙報道,中國代表曾提到中國的安全問題,這其中也包括邊界爭端問題。中國代表團還請求蘇聯結束支持越南擴張主義政策、減少對越南的援助。據報道,蘇聯代表答覆說,蘇聯援助越南是根據1978年蘇越簽訂的《蘇越友好互助合作條約》而實行的。儘管中國政府一再發表聲明,並在1979年12月31日照會蘇聯政府,強烈譴責蘇聯武裝干涉阿富汗,但是,中國政府發言人說,由於會談涉及到雙邊問題,因此,會談不會因阿富汗危機而受到影響。1980年1月19日,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蘇聯入侵阿富汗,威脅著世界和平與中國安全,這為中蘇兩國關係正常化又製造了新的障礙。在這樣的情況下,顯然不宜舉行中蘇談判。」

  一些評論家提出,中國對談判政策的改變是哈羅德·布朗博士(美國國防部長)在1980年1月5日至9日訪華的結果。(見第十章),此外,其他的原因是中國領導層內部有意見分歧。根據以後的分析,人們瞭解到,1980年2月23日至25日舉行的中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極大地加強了鄧小平的地位,而鄧是對蘇態度最不肯作出讓步的中國領導之一。

  1980年春,中蘇雙方在恢復談判的觀點比較接近。2月12日,楊守正(前駐莫桑比克大使)被任命為中國駐蘇聯大使,接替王幼平大使的職務。蘇聯國防部遠東部主任、莫斯科談判蘇方代表團副團長米哈伊爾·賈丕才於1980年3月20日到達北京,進行所謂「應蘇聯大使邀請的私人訪問。」非官方電臺「八·一廣播電臺」4月14日廣播說,中國代表已回到北京。他們就改善中蘇關係與「蘇聯有關人士進行了秘密聯繫。」他們已回來四天了。

  「八·一廣播電臺」的名字取自中國建軍節。該電臺從1979年3月開始用漢語廣播。聲稱是對中國軍隊廣播。該電臺的廣播經常批評中國政府的政策,特別是以鄧小平為敵。據信,該電臺是在蘇聯創建的。

  1980年4月7日,《真理報》發表了一篇署名為I·亞曆山托夫的文章。文章提出應該恢復中蘇談判。但是,4月10日,中國官方發言人發表聲明:「中國對中蘇談判的立場已公開聲明過,並且將堅持同樣的立場」。4月11日是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期滿日,但是,中蘇雙方的報刊都忽視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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