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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臺灣因素

  (1979年~1982年8月)

  1979年3月28日至29日,美國國會通過了《與臺灣關係法》。同年4月10日,卡特總統簽署了這一法令。根據該法令,美國通過在臺灣的辦事機構,同臺灣保持非官方關係。法令規定:「採取任何非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方式將會使美國對此進行嚴肅的考慮。」法令要求美國「通過提供具有防禦性武器的辦法,幫助臺灣人民保持足夠的自衛防禦能力。」法令還詳細地規定,從移民的目的考慮,原則上要把臺灣當作獨立的國家看待。這項法令的簽署,遭到了社會主義中國的反對。4月19日,鄧小平發表聲明說,這項法令等於幾乎取消了中美關係正常化。

  1979年4月16日,在臺灣的美國辦事機構開始進行工作。該機構臨時配置離職的美國國務院官員充當外事官員。根

  據美國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設在臺灣的臺灣非官方機構)簽署的協定,設在臺灣的美國辦事機構人員和設在美國的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成員均享有外交特權。

  1979年1月1日,隨著美國與臺灣共同防禦條約終止通知的下達,美國軍事援助顧問小組的最後一批成員于同年4月離開了臺灣島。1980年1月1日,共同防禦條約自行終止。

  美國國防部長哈羅德·布朗在1979年2月5日發表聲明說,在1979年內,美國將不再答應向臺灣提供武器。儘管這些武器早就同意向臺灣出售,並準備運往臺灣。但是,1980年1月3日,美國國務院又宣佈:美國將向臺灣出售一些防禦性武器。1979年6月20日,新華通訊社強烈地遣責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違背了中美建交聯合公報的原則」。

  1980年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納德·裡根在參加競選期間,建議美國應同臺灣恢復官方關係。這招致了中國宣傳機構的猛烈指責。1980年11月5日,中國就裡根參加總統競選發表一項聲明,聲明指出:「我們希望並期望新的美國政府繼續堅持上海公報和中美兩國建交聯合公報的原則。只有這樣,中美關係才能繼續向前發展並得到鞏固。」

  在裡根政府執政的頭幾個月,中美關係處於非常緊張的狀態。其原因是受到裡根在競選期間發表的聲明和某些別的因素的影響。1981年6月15日,中國拒絕接受美國提出的允許中國購買額外的可作軍事用途的技術的建議。中國外交部發表評論說:「我們寧願不購買美國的武器,也不同意美國通過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方式而繼續干涉中國內政。」評論最後補充說,如果美國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的話,「我們將不得不作出強硬的反應。」

  1981年6月14日至17日,美國國務卿亞歷山大·黑格訪問了北京。這次訪問的主要內容與中國的貿易和軍事關係有關(如上所述),同時也包括臺灣問題。在同中國領導人舉行會談後,6月16日,黑格舉行了記者招待會。在招待會上,黑格解釋說,美國人民同臺灣人民之間來往的「非官方」關係將繼續下去。「這一點已被中國領導人所理解。」他說,我強調美國將繼續按照美中建交聯合公報的原則發展雙邊關係。「裡根總統打算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作友好國家對待。美國和中國雖然不是盟國,但雙方有許多共同的利益。美國還將修訂外貿管制措施以擴大對華貿易。」

  在回答記者的提問時,黑格承認他已經同中國領導人討論了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的問題,但拒絕作詳細的回答。在1981年下半年和1982年的頭一個月,由於在向臺灣出售武器的問題上沒有達成統一的協定,儘管黑格訪華,但中美關係仍然很緊張。結果,中國不接受黑格提出的向中國出售武器的建議,同時,中國人民解放軍取消了對美國的訪問。1981年9月30日,中國政府就和平統一臺灣問題提出了更詳細的建議。這些建議極大地影響了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態度。

  1981年10月22日至23日,在墨西哥坎昆召開的國家首腦會議上,趙紫陽會見了裡根總統。據報道,他警告裡根,如果美國堅持向臺灣出售武器的話,那將會危及中美關係。

  1981年10月29日至30日,黃華訪問了華盛頓。訪問期間,他同黑格進行了會談。據報道,他要求美國政府不再向臺灣銷售比原有武器更尖端的武器了,提供給臺灣武器的數量應逐步減少。在指定的日期,美國應終止向臺灣出售武器。但是,1981年12月28日、1982年1月11日,美國又宣佈向臺灣提供更多的武器。後來,據透露,美國政府已經拒絕接受中國要求美國確定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最後期限的建議。

  1981年12月29日,裡根總統簽署了一項關於移民入境的法令。根據該法令,美國允許每年從中國大陸移民二萬人,從臺灣移民二萬人。對此,1982年3月26日,中國方面照會美國政府,對裡根總統簽署的這項法令表示抗議,北京方面說,這項法令把臺灣當作一個獨立的國家對待。要求美國應糾正這種「錯誤」。

  1982年4月至5月間,中美關係稍微有所改進。同年3月7日至9日,布什副總統訪問北京。同黃華、趙紫陽和鄧小平進行了會談。3月8日,布什副總統聲明說,中美雙方代表已經同意就向臺灣出售武器的問題繼續舉行會談。據報道,布什告訴中國領導人,美國不同意終止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最後期限的意見,但是,美國並不希望無限期地向臺灣出售武器。

  1982年4月5日,裡根給趙紫陽寫了一封信,該信的內容在同年4月9日公開。在信中,裡根對中國在1981年9月30日的和平建議表示歡迎。裡根的這種觀點引起了較大的反響。4月5日這一天,裡根給胡耀邦(1981年6月接替華國鋒任党的主席職務)的信中說,他重申了承認「一個中國」的政策。同年夏天,美國又進一步表示,對臺灣政府要給予更多的支持。

  隨著通過外交途徑在北京舉行談判的延長,1982年8月17日,中美兩國政府發佈了一個聯合公報。公報聲明:「美國政府理解並欣賞1979年1月1日中國發表的告臺灣同胞書和1981年9月30日中國提出的九點方針中所表明的中國爭取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政策。」

  公報指出,「美國政府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原有的供應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並通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美國承認中國關於徹底解決這一問題的一貫立場。

  公報發表後,中美雙方作了不同的解釋。美國方面把公報看作是中國不會通過使用武力統一臺灣的保證。中國方面則把公報看作美國在限定的時間內結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保證。

  1982年8月21日和10月10日,中國政府再次批評美國表示支持臺灣的做法。同年10月,在中美展開論戰的同時,中蘇兩國之間開始進行磋商,這是自1979年以來雙方進行的第一次磋商。1982年秋,中國官方發表聲明指出,中國在蘇美兩國之間採取一種中立的立場。中國把美蘇兩國的政策同等地看作是「霸權主義」,但近幾年來,「霸權主義」這個術語卻主要是為蘇聯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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