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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據警察局的情報網報告,炸毀美軍邊和軍事基地的十幾名越共分子乘船向耐河上游逃竄,邊和警察局、保安團、羅丐民衛團和陸軍第二十三師立即佈置了對耐河兩岸附近和村莊的搜索。我率領嘉定民衛團由二十人組成的反恐怖分隊到達邊和時已經是7月9日下午,登上邊和警察局準備的機動船,我們向耐河上游進發了。然而,此時要搜捕那些恐怖分子,希望十分渺茫,因為他們早已分散到各個村莊裡去隱藏起來了,而當地農民十分樂意為那些人提供藏身的場所。

  然而,還是有四名越共恐怖分子被警察在新淵郡的務樂鄉抓獲了,他們之中有一個就是兩年前從今井先生那兒逃走的名叫水的小姑娘。

  在邊和警察局的審訊室裡我見到水的時候,已經對她沒有什麼印象了。她的臉上沒有了兩年前那種惶恐的神情。當我用越語與負責審訊的警察上尉陳公桂交談時,水認出了我。她睜大眼睛望著我,使我很奇怪。

  「你認識我嗎?」我用越語問也,也感到好象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標緻的姑娘。

  她點了點頭。「是你把我們送到芽舨造船廠去的。」她大膽地望著我說,那神情使我馬上回想起她來。

  我擔心她要在桂上尉面前說出以前的事情,便不再回她了。但是,我已經清楚地回憶起她們的樣子。看來,她們是跑到越共那裡去了,象她們那樣的年齡和經歷,是非常容易接受越共的宣傳的。

  水一開始就堅持說她流落到一個務樂鄉的小酒店做工,不知道店裡私藏炸藥的事情,她根本沒有到過邊和的美軍軍事基地去。桂上尉是一個矮小但非常強壯的中年男人。他從審訊桌旁走到牆邊拿起一根木棒,然後親自用那根木棍打她。水一邊躲閃,一邊叫喊她是無辜的。

  事實上,在審訊之前,另外兩名越共恐怖分子已經供出水和裡姐妹為他們準備工具,並為他們鉸斷邊和美國軍事基地電線的事情經過。

  我拉住桂上尉,勸水把一切都說出來,就會得到釋放。我還講了兩年來為她們的擔心,希望她不要為那些她那個年齡還不懂的事情觸犯政府的法律。

  「Xin dung ep uong toi nua!」(請你不要再逼我了!)水喊道,仍然堅持說她是無辜的,根本沒有參與什麼越共的恐怖活動。桂上尉大罵著揮起木棒擊中了水的頭部。水尖叫了一聲抱著頭蹲了下去,血從她的手指間流了下來。她嗚咽地抱怨警察,說他們抓不到越共,反而要打人。還有幾句顯然是越共傳單上對越南政府指責的話。

  桂上尉強迫她站了起來,用繩子把她雙手捆到身後,然後把長繩的另一端拋向空中,繞過木梁垂下。兩個警察用力扯動繩子,水立刻被吊得只有腳趾支撐著地面。她大聲地罵叫著,開始咒駡桂上尉。於是,她被吊得更高了,腳完全離開地面。警察把繩子縛牢在柱子上,然後,每人拿起一根木棒,輪流抽打她的臀部。不久,水的額角淌下汗水,褲子上浸出血跡。這時,桂上尉走過去,扯下她的褲子,命令警察繼續抽打她。水赤裸的屁股上已經佈滿隆起的抽打傷痕,幾處還浸出血來。她的頭部漸漸垂到胸前,身子也不再扭動了。

  警察解開縛在柱子的繩索,水便從空中落到地下,頭重重地磕碰出沉悶的響聲。大約十分鐘以後,水漸漸地蘇醒過來,她呻吟著試圖翻過身子,但是被警察踩住了腰部。桂上尉吩咐兩個警察:「Khai diem!」(動手!)然後叫我同他一起走出審訊室。

  我懂得越南警官所說的「Dhai diem」意味著什麼,任何一個執刑的警察都不會理解錯。這個詞是專門對女犯人說的,大多指除了一般拷打之外的刑法,如強姦、刺乳房、向陰道裡灌辣椒水、用火燒燙或將木棍插入肛門等令女犯人痛苦不堪的折磨。許多女犯人經過這樣的酷刑都供認了自己的「罪狀」(不管她們是否確實有罪),而被判處了徒刑或死刑。在越文中,查詢、查問、拷打、肉刑都是同樣一個詞「tra tan」。

  兩年前,西貢警察在馬查斯蒂飯店內發現流傳著印有胡志明頭像的郵票,逮捕了一名女侍。由於得不到口供,警察用上述各種殘酷的刑法逼使那名女侍指控了許多人,又把她自己說成是越共潛伏在西貢的幹部,還有負責某些活動等編造的內容,將她判處死刑。事情過後很久,警察在偶然的機會發現散佈印有胡志明頭像郵票的人竟是國際監督委員會中的一名波蘭代表。那件事過後,在西貢引起了服務業和一些其他行業的罷工。但是警察卻在繼續使用著那種古老的、不人道的審訊方法對待犯人,以致後來美國的情報部門也受到感染,為越南警察提供了一批新式電刑工具。

  當天晚上,執刑的警察向桂上尉報告說,水已經坦白了她參加爆炸邊和美軍基地行動的經過,並且提供了其他逃亡越共分子的藏身地址。警察按照她提供的線索去逮捕了幾個人,在那些人的家裡搜出了武器和炸藥。

  我在邊和市警察局看守所一間關押現行犯的單人囚見到了水。她坐在沒有蚊帳的木床上,左腳包著紗布。

  見到我走進囚室,水傷心地哭了。她告訴我,警察把她的兩個手指和左腿都打斷了,而她把一切講出來之後,警察並沒有象許諾的那樣釋放,甚至不給她治療。我向她保證一定馬上通知警察送她去醫院,並竭力說服警察局釋放她;另外,我問她們從今井先生住所逃跑以後的事件。她說,她們搭乘一條漁船到了邊和省的務樂鄉,不久在一個收養她們的農民家裡分娩,嬰兒送給了那個農民。幾個月以前,那個農民帶領她們參加了越共恐怖小組,殺死過一名警察。她們姐妹主要負責各農村之間的聯絡並散發傳單。裡在警察逮捕她們之前跟隨另一個恐怖小組轉移到別的地方去了,因而漏網。水保證道,如果她再見到裡,一定不讓她進行恐怖活動了。

  我們對水的合作態度非常高興,馬上把她送到醫院進行治療。幾個月後,她的傷勢痊癒了,開始為警察局作密探工作。我們發現水雖然只有十六歲,但是她卻是一個非常能幹的特工人員,並且很快提供了剛成立的新恐怖組織「南方解放陣線」的大量可靠情報。

  水總是化裝成賣貨的姑娘去進行偵察活動。1961年4月的一天,她去邊和鋸木廠的工人那裡得知恐怖分子計劃在7月4日那天炸毀新淵大戲院,因為那一天許多政府官員和美國顧問要到那裡去參加紀念活動。警察根據這一情報作了嚴密的佈置,當恐怖分子把炸藥放在座位下面的時候,立即把他們當場抓獲了。

  由於水的一系列活動在邊和引起了越共的注意,我們在1961年旬把她調到嘉定民衛團反恐怖分隊。那時,保安團已經劃歸國防部管轄,而各地的民衛團也合併到保安團。這樣保安團就成為相當於正規軍隊的兵種。在組織方面,省會擁有保安團兵力一個營,各郡擁有一至兩個連,每個鄉為十至十五名士兵。至少在營級設有美國顧問,在訓練和裝備方面給予幫助和指導。

  吳庭豔總統增強武裝部隊的決定是在1960年11月5日作出的,當時北越已經在過去的兩年中派潛了大批經過訓練的南方恐怖活動分子潛入南方各省從事暗殺和爆炸行動,引起了平民的惶恐和不安。

  經過一名自首的北越派潛的恐怖組織成員的幫助,水打入了他們的內部,並掌握了大量活動在嘉定省西部地區的恐怖活動的情況。為了能命名水獲得越共分子的重用,我們有選擇地讓她將一些情報透露給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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