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影視原著 > 一個刑警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四九


  打開手機地圖,我看了下附近紅綠燈的位置,然後跟交通隊聯繫了一下,我估計這幫孩子搶了人又是騎著摩托回來,搞不好會闖過紅綠燈,而闖了探頭就會拍下來。拍下來的時候他們肯定不會蒙面,你就是能蒙面騎一路,回小區可不能蒙面,小有門衛室。不蒙面,高清探頭就能照下來他們的模樣。有了模樣,可以讓居委會的人試著辨認辨認。

  雙管齊下,傍晚時候我們終於有了比較清晰的嫌疑人的面貌,門衛處有個小夥子認出了其中一個,說知道他,住8號樓1503,因為他有時會來取快遞,取快遞需要報門牌號以便查找收發記錄。剛好,現在門衛處就有他的快遞。這人總是晚上七八點,買外賣的時候順道取快遞。

  夏新亮除了查用監控捕捉的嫌疑人的樣貌,還查看了他們出入前後的變化。但說實話並沒什麼意義,他們搶劫的都是現金、手機、平板電腦等,這些東西小,都可以隨身攜帶。又不是殺人藏屍要帶大包裹。

  夏新亮看著我,問我怎麼著,畢竟不能確定他們是不是飛車搶劫的,案發現場的錄像不清晰無法比對。但我有種直覺,我覺得他們就是那夥人。雖然很多時候我們靠直覺辦案,但你沒權利亂抓人。抓錯了,你就惹上了麻煩;不抓,如果他們再犯案,人民群眾就有生命財產危險。

  「劉哥,這包裹裡面應該是電子器械。」「你透視眼啊?」

  「不是,這兒貼著易碎請勿倒置的標簽呢,杯盤碗盞沒這麼輕薄。」夏新亮說著,還晃了晃,「看這個大小,很像iPad。」

  「要不咱拆了?裡面兒要是贓物,咱就給他們端了。」夏新亮看著我。

  「要不是呢?再說了,有病啊,自己給自己寄贓物?你要說他發快遞還有可能。」我一口否決。

  自己給自己寄贓物。說完我覺得有哪兒不對,可又說不上來是哪兒不對。難道是,銷贓?

  搶了現金合適,可拿手機和平板電腦就有點麻煩了,到手你無法解鎖,甚至不敢開機,畢竟有個「找回我的手機」功能。那是寄出去給專門的黑店去解鎖?沒必要,不需要這麼麻煩,大可以直接帶去店裡,甚至可以一條龍出貨。

  這麼想,是個死胡同。但如果假設它就是個贓物,就是台平板電腦吧,反著想,怎麼能把不合理變作合理呢?

  我執迷於辦案的快感就在於此,抽絲剝繭,守株待兔,圍獵是有莫名的快感的,「小夏,你說……會不會這是個挺有組織的犯罪?」

  「是有組織啊,團夥兒作案啊。」夏新亮果斷點頭。

  「不不,我意思是,既然你看,剛咱們確定他們是仨人一組,有兩組,那會不會……其實在別處,還有別的組?」

  夏新亮看著我,一拍大腿,「劉哥我明白你意思了。你是說,打個比方,這兒是個巢穴,裡面兒是頭頭兒。其他組搶了東西也是要上繳的對不?現金好辦,轉賬就可以,物品就不能轉賬了,又出於安全考慮,怕被盯上,不現身,就通過快遞傳遞。」

  夏新亮的說法聽著扯淡,但你要考慮,受害人都一致反映搶劫的是青少年。青少年

  不像成年人,逞兇鬥狠起來無法無天,但服從性可是成年人無法比擬的。如果他們受人控制呢?或者說,有人指揮他們呢?

  「劉哥,我們學犯罪心理學的時候,有專門的側寫課程,我覺得他們之中如果有個成年人,就很說得通。就像蜂巢,所有工蜂都為蜂王服務。」

  想了很久,我決定先確定一下這包裹是什麼東西,裡面到底是不是贓物。

  我倆去了地鐵站。說起來有點兒可笑。我空手沒包兒順利過安檢,過去往安檢那電腦屏幕側面兒一站,一臉我等人的神情。夏新亮跟我隔了幾個人,包裹通過安檢,我在屏幕上清楚地看見了那一團陰影。

  沒事兒人似的從另一條通道出來,我跟夏新亮對視一秒,快步往站外走,邊走邊拿鑰匙劃開了包裹。

  裡面不僅有部平板,還有三部手機,都是某知名品牌的。

  夏新亮說聯繫手機製造公司,我說你甭那麼麻煩,人家也不一定配合你,咱也沒時間走流程,咱倆回車上,把手機開開,沒電咱有充電器,我倒要看看這手機都是誰的。

  李昱剛跟隊上配合我們,平板電腦和其中一部手機分別對上了倆受害人。對,都是搶劫案的受害人。

  我倆都很激動,但激動的同時問題也來了。我和夏新亮,就倆人,身上有一副銬子,除了車上有根警棍,其他一無所有。取快遞的一直沒露面,這都九點了還沒露面,也不知道今天會不會來取。而且,我倆對他們的情況沒什麼掌握,幾個人、多大歲數、除了他們別的同夥兒都在哪兒等等。

  隊上除了李昱剛也沒人能過來幫忙,本來就人手不足,案子還多。你這事兒八字沒一撇你叫特警?門兒也沒有。

  緩緩?我們能緩,犯罪分子不能,誰知道今兒我們撤了晚上會不會再發案啊?「劉哥,要不我回隊上跟局裡申請把槍來?」

  我打鼻子裡「哼」了一聲。

  小年輕他們不懂。我們一般情況下不敢申請槍,人多,北京嘛,首都得穩定,一申請批槍局長就特別反對。什麼案子拿槍?販毒。除此之外?那別拿了。販毒也分具體情況,你譬如我們抓葛志傑,前期的時候沒有拿槍。後來他們有槍了,我們說趕緊請示兩支槍過來吧,這才拿槍的。就這都費勁,我說張風雨那孫子那兒有幾杆槍,還殺人在逃。你這兒都火燒眉毛了,那邊兒還來請示這一套呢。

  老百姓老覺得我們威風,以為我們天天挎槍,那是電影美劇看多了,其實根本不是這麼回事兒。我們平時不配槍,就是案子來了覺得需要,跟領導來請示。有的局長批,有的局長不批。我們有時候嫌麻煩乾脆就不申請了。局長怕什麼?拿槍走火,打到別人,又是首都,擔不起這責任,所以局長不愛批。老不愛批,我們也不愛拿槍了。急的時候,現場比較緊,想抓這個人,再請示拿槍,人早跑了。

  怕走火兒也不是沒道理,我們槍法特別不准。說真的,當刑警槍法准的沒幾個,基本上子彈打完了,也沒有幾個能上靶的。因為練得特別少,一年一次,十發子彈,練誰啊?槍法非常不准到什麼程度呢?舉個例子,打環的話,十環,我們只要打上九環,就是好槍法。

  所以呢,面對各種窮凶極惡的歹徒,我們基本上赤手空拳,或者拿一根警棍,這就是我們的狀態。

  我告訴小徒弟:「別申請了,申請不下來,平時都申請得肝腸寸斷,這又涉及青少年犯罪,想也別想。」

  「哦……」

  「你去旁邊兒那小超市買幾副鞋帶吧。」我跟夏新亮說。

  「鞋帶?」夏新亮不可置信地看著我,從上到下,最後落在我的腳上,「您鞋帶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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