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影視原著 > 一個刑警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三一


  種種證據指向劉銘買兇殺妻,也正是因為他妻子失蹤一周後真被殺了,他才不可疑。兇手在這屋兒裡把她殺了最簡便,避人耳目嘛。哪怕勉強解釋為:為避免留下痕跡,兇手決定綁走再殺,但這太可能節外生枝了,其實真不妥。退一萬步,他也可以在戶外伏擊劉銘媳婦啊,那不是更簡便?更尤其,怎麼也沒道理當下不殺,養胖了再殺,又不是殺豬。

  而劉銘媳婦經過法醫檢驗,確實是在失蹤一周後才被殺的。我剛才也摸排清楚了,哪怕是兇手可以順著地下車庫上來,並成功躲過攝像頭,再高難度押著劉銘媳婦離開,他最終也得通過收費處,不能保證收費處的人就在打盹。一個殺手,他應該怎麼做?就地殺害,處理屍體,更精明些,利用垃圾道,截肢拋棄再回收。可他不,他非要高難度把人綁走且養她一個禮拜再殺,瘋了呀!一點兒合理之處都沒有!

  我的思路有點兒打結,總覺得真相呼之欲出。當所有出路都走不通,那就是時候換個方向了。不能再集中在「綁走」這個情況上了,它就像個煙霧彈,讓人辨不清方向。

  就在這時,劉銘家對面那戶推開了樓道門,是個女的,30歲上下的年紀,她探出頭來看著我。

  「你是……警察?」

  「啊,對啊。」

  「他們家到底怎麼了?」女士戰戰兢兢地問,「都來過好幾撥警察了。」

  瞬間,我的腦門像是被人攥住了,「你怎麼知道來過好幾撥?」這都不是好幾撥的事兒了,她怎麼知道我們在?這棟樓隔音不是一般地好,她不可能聽得見。

  我看到這位女士臉都擰巴了。她嘴唇抖動,聲音也跟著發顫,「那個……那個……我們家有實時監控……」

  什麼叫「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這就是了。

  原原本本看完監控,我當時就蒙了。我本來想幫人破案昭雪沉冤的,反倒是證明了趙大力的判斷是對的……

  監控裡都有些什麼呢?

  案發當晚,劉銘媳婦買菜回家後不久,有個穿黑色麵包羽絨服、工裝褲,腳踩軍靴、戴著手套,看起來身材矮壯的男人出現在了對門的監控鏡頭裡。他從劉銘家出來,手上提了個整理袋,就搬家時候用的那種大型編織整理袋,而後蹲身熟稔地放回了備用鑰匙,最後關上劉銘家這一側的樓門,消失在了監控裡。妥妥的搬屍場景。

  我的頭腦飛速運轉著。

  對面人家在自家樓道門上安裝了針孔監控,也不是為別的,為安全。他們家先生由於工作原因要世界各地出差經常離家,家裡就是老婆跟丈母娘一塊兒帶孩子。有一天,娘倆兒帶娃去公園散步回來,發現自家門口放了一聽可樂。這讓娘倆有些匪夷所思,無端端的,怎麼會冒出一罐可樂呢?拿起來,並非空罐,而是沉甸甸的一罐。她倆怎麼想怎麼覺得奇怪。當媽的說,別是誰在裡面下了藥要拐孩子吧?閨女聽了能不怕嗎?當晚就找了保全公司,請人來安裝了視頻監控。

  回到劉銘妻子的這個案子,錄像中的犯罪嫌疑人明顯知道這屋子的備用鑰匙在哪兒,所以才能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屋襲擊劉銘妻子。

  可他是怎麼知道備用鑰匙這回事兒的,除非真是劉銘花錢雇凶!

  兜兜轉轉又回到了說不通的地方。我把錄像反過來倒過去看了好幾遍,忽然發現了一個之前一直忽略的問題。

  錄像當中,犯罪嫌疑人的身材比較矮,我給他做了一下身高分析,估計也就是一米六七的樣子。但我忽略了一點,他穿的靴子差不多就有五釐米!

  刨去這五釐米,他的實際身高也就是一米六二。我又從錄像裡看了看劉銘妻子的身高,差不多也是一米六二……

  他倆一樣高?

  或者,一個一米六二的男人能夠把另一個一米六二的女人塞到麻袋裡,然後就這麼提溜走了?

  答案顯而易見。

  是劉銘妻子自編自導了一場劉銘雇兇殺害自己的好戲,只不過,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最後她真的死了,卻是死於割喉。

  之所以這麼推斷,並不是憑空猜測。該小區年初時多戶人家遭遇盜竊,結合對門章女士發現自家門口有人放可樂罐踩點的情況,可以推測是個有組織,有預謀的盜竊團夥所為。出於安全防範意識,章女士給自家安裝了針孔監控,等於劉銘他家正處於章女士探頭的監控區域內,這也是為什麼章女士選擇針孔探頭,她不希望對門以暴露隱私為名阻止自己安裝攝像頭。

  那麼問題來了,劉銘和他媳婦兩人是否知道對門人家安裝了攝像頭呢?我肯定劉銘是不知道的,如果他知道,媳婦失蹤時他就會跟警方反映情況,要求警方調取對門人家的監控錄像,尋找妻子的線索。

  另一方面,我們假設劉銘知道,也確是劉銘買兇殺妻,那麼他必然不會冒險讓殺手上門殺人,因為監控會把殺手記錄下來,躲得過電梯間的監控,也躲不過章女士的針孔探頭,妻子失蹤了比妻子被殺了,對買兇殺人的雇主來說明顯是更好的結局。沒有屍體,不能定案,這也是我說劉銘不會冒認屍體的原因,他犯不著。更何況,我相信大力同志的辦案能力,死在下水道裡的,一定就是劉銘媳婦。

  那麼劉銘媳婦是否知道章女士安裝了監控呢?我認為她知道。如果她不知道,她就不會自己假扮殺手讓對門監控拍到自己家被侵入繼而兇手提著她的屍體,也就是大型整理袋出來的情形。為什麼說殺手是她假扮的?剛才我做了兩人身高的對比,百分百吻合,一個人易裝不難,難的是改變身高。再者,死屍是非常沉重的。

  一個人活著你抱起他,跟一個人死後你抱起他,後者沉重得讓你不敢置信。兇手提著整理袋出來,並沒有吃力的樣子,顯得很輕鬆,這說明裡面並非屍體。結合我在衛生間發現大量血跡,至少兇手,也就是劉銘媳婦,是想給警察一個兇手殺人運屍的景象。這才有了最後她死在下水道裡,而死亡時間是她失蹤後一周,並非失蹤當時就死亡的矛盾出現。

  可是這一切都是我的假設,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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