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影視原著 > 一個刑警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
| 二一 |
|
|
|
那種憤怒,就像烈焰,烹炙著我的內心。警察工作當中,真的不能有一秒鐘的失誤,你的一點兒錯就會造成一條生命的消失。 又過了一個禮拜,又發生了一起綁架小孩兒的事件。同樣是在我們值班的時候接的警。 報警人是一個做生意的,那時候動物園批發市場還在,他在那兒做服裝批發生意。由於這個工作性質,這個人每天上班特別早,五六點就得到那兒。這天他正在批發服裝的時候,BP機響了,說我把你們家孩子綁了,給我回電話,回了電話說要11萬,那個時候11萬是很大的數目,當時他就沒招兒了,就報案了。 由於前面發生了一起齊威孩子被綁架的案子,我們十分警覺。首先就懷疑是不是同一個兇手所為,也是綁孩子,也是直接要錢,也是直接約定好時間地點。這很有可能啊,更尤其,如果是同一個罪犯,我們要是逮了他,那之前丟那孩子就有音信了。只是贖金從8000到11萬這事兒有點兒對不上號兒。差太多了。就算之前你得手了,膨脹會有這麼快嗎?但轉念一想,會不會兇手看見我們的登報信息了?一個孩子價值15萬,他只要了8000,這回幹票大的?如若他看了登報信息,沒想著放了孩子怎麼換錢,而是激勵起他二次犯罪……更糟糕的可能是,孩子也許已經被他做掉了,所以鋌而走險再來一次? 多想無益,無論如何,我們接到報案之後,第一時間就開始根據他交易的地點進行圍捕佈置,這回我們特別謹慎、反復推敲、羅列各種可能性。把錢也給準備好了,只要他一出現,就把人抓了,再找孩子。 這裡面還出了個什麼么蛾子呢?電視臺下來倆記者,法制節目的,跟上面溝通好要跟拍罪案現場,這活兒,給攤派到我們這兒來了。那上面的意思我們也不能說「不」,跟這倆記者交代好讓他們別影響我們工作,只能帶上。 蹲守時候我挺緊張的,想法也多,前一個案子在腦海裡揮之不去,摩拳擦掌想逮著這孫子。但後來發現不對了,這個人,不斷地變換交易地點,等於說作案手法的相似性不符合了。根本就是一門外漢變專家了,犯罪升級也不是這麼個升級法兒。就好比那8000到11萬,是個質的飛躍。 一通輾轉,接頭地點來回變化,我們前期布控就全白搭了,只能靠臨場發揮,大家心裡多少都有點兒陰影——上回臨場發揮就搞砸了。 最後約定的地點在北京市腫瘤醫院。醫院門口有一個公共汽車站,在那兒交易。可謂十分狡猾。公交站四周空空蕩蕩沒死角四通八達,醫院又屬於人流大的場所,逃跑絕佳地點啊。這個綁匪,肯定是有經驗的,從犯案方法到邏輯之縝密,不像小毛賊之流,八成有前科,一準兒在裡面「深造」過。 我們知道了接頭地點,先行出發坐著公共汽車到這站下車,下來之後發現周圍沒人。有一個因素是綁匪提前料想不到的,下雪了,鵝毛大雪。是在我們跟他一通輾轉的過程中下起來的。 腫瘤醫院裡邊有兩棵雪松,雪松後面有個人影突然晃了一下,就一人影,從大門口到裡邊醫院三四百米的距離吧,我們感覺有點像。我和另外一個偵查員眼神交流了一下就過去了,裝作是看病的,不經意地在觀察他,這孫子鬼鬼崇崇老往車站看。可是我們不敢抓,如果不是,那就前功盡棄了。 另一隊跟事主在一起的人馬等我們消息,我們用IC卡打傳呼,電話回過來把情況一彙報,他們跟事主確認,看看認不認識這個人,事主被掩護著從旁一看,說認識,他以前在我們家幹過活,後來辭職了。這樣,我們直接就把他給抓了。抓了之後回到隊裡審,當時倆記者也扛著攝像機跟過去了。 在審訊的過程中,他不認賬,死活不認。我們在交鋒的過程當中,將近有三個小時,通過訊問任何線索都沒有。急,真急,但在攝像機面前,咱們得文明點兒,髒字兒都不能帶。可有時候,文明它真不解決問題。好傢伙,這位還有點兒當明星那架勢,在鏡頭前面趾高氣昂,瞧我們乾瞪眼喜不自禁,很有些表現型人格那個勁兒。好傢伙,這簡直推波助瀾了。 這不行啊。拖一分鐘孩子都可能面臨危險。那時候也沒聯網這樣的概念,光是調查這個人就需要很長時間。跟他講了你現在承認把什麼都交代了孩子給救出來,對你量刑也有好處,不聽。跟他講了你肯定是有案底,你再釀成大禍就不是小事兒了,搞不好要掉腦袋,不聽。軟的全白費了,那只能上硬的。他咬死不承認,不承認孩子的行蹤就不知道,你說這大冷天孩子不知道給圈哪兒了誰能幹啊?我們不幹,人家受害人家屬更不幹。計劃生育,一家就一個孩子,都得繼承王位是不是? 後來我們真煩了,對那倆記者說,你們出去吧,別錄了。他倆還挺沒眼色。不是我說,好麼些搞媒體工作的人,真不是什麼好人。為了追逐焦點,追逐由焦點帶來的利益,人性都缺失了。好人的定義不是說你不殺人放火你就是好人,好人是個挺深奧的詞兒,換句話說,你先有點兒人味兒,再談好壞也來得及。一屋子人急成什麼樣兒了,外面抱頭痛哭的父母招你惹你了?讓你出去也不是因為別的,你們扛著設備跟這兒,綁匪跟打了雞血似的,你們就是影響我們辦案了啊!不理解,真就不理解,問我們是不是要刑訊逼供。我一聽就來氣了,老百姓有誤解是他們不瞭解我們工作,再加上我們在哲學上的名詞「國家暴力機關」也聽著不怎麼對味,你們就別推波助瀾了啊!糟心! 最後還是隊長幫我們解決了這倆記者,可寶貴的時間就這麼被白白耽誤了。門一關,我們就開始用我們的手段進行訊問,這哥們兒明白了,大勢已去。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我們就是幹這個的,說是經驗也好套路也行,我們師父帶徒弟,一代代人,就是知道怎麼對付這些犯罪分子。不是打,不是罵,是氣勢,這氣勢裡,會有點兒威脅成分,會有讓犯罪分子不舒服的技巧,但存在即合理,它是這麼多人總結出來的。 後來通過我們的工作,他終於承認是他幹的了。那麼,這孩子在哪兒呢?在窪裡的一個水溝裡。 趕緊找。我們開著車就奔那兒去了。窪裡在朝陽區,我們是一路亮著警燈開過去的。到地兒,讓綁匪指認,他說就在這個水溝裡邊。這水溝沒水,有一個管子在這個地方。當時一說在裡邊,我就爬進去了,隊友吼著說注意安全,哢哢我就進去了,一摸,這肯定是人了,往上一拽,身體冰涼。 這個綁匪也傻了,我們問了他是不是先把孩子弄死了放的那兒,他說沒有,絕對沒有。結果現在孩子拉上來,死了。小孩兒才6歲。那麼一點點兒大。 晚了三個小時。屍檢得出的結論是,孩子死了三個小時。擱這管子裡活活給凍死的。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案子,沒有攝像機架著的話,第一時間把綁匪抓到,抓到之後往死了問,可能這孩子不會死。我們去晚了三個小時,一條生命就這麼離開了。警察的工作分分秒秒都特別重要,但重要也並不意味著不會被打擾。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