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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第四章 人活著總要升級打怪

  什麼職業做得久了都能熟能生巧,我一直是這麼認為的。但後來現實給了我一記響亮的耳光,它告訴我,至少刑警這個職業不是。

  你必須用盡全力,時刻集中精神,去破掉每一個案子,否則迎接你的,極可能是受害人冰涼的屍體。

  我那時候破了不少案子,自己也帶徒弟了,整個人有些飄飄然,甚至生出了「不就是破案嘛,其實所有案子都差不多」這種荒唐想法。

  有年冬天,那天剛好是我在值班,晚上9點鐘的時候,我們收到通知來了一個案子,說在朝陽區香河園,有一起綁架案,綁匪要8000塊錢,一個小孩被綁架了。出了現場,我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麼要8000塊錢?為8000就把小孩綁走了?這不是有人開玩笑報假警吧?真的,什麼人都有,拿110當談心熱線的我們都遇上過。所以我當時第一個想法就是這個,真的假的?

  因為心裡有這麼個疑影兒,我意識裡就有點懈怠,整組人都跟我差不多,都很懈怠,不緊張,甚至沒當回事兒。

  事主是誰呢?是齊威。他老婆是某公司老總,家底殷實,他打電話說自己的孩子被人綁架了,綁匪讓他準備8000塊錢,命令他10點鐘,把錢扔到三元橋公園的小白亭子上邊。

  我存個疑影兒也真不是沒道理。事主屬於十分有錢那類人。哦,你精心策劃綁了他兒子就要8000?這確實跟笑話差不多。會不會另有隱情?別是兩口子有什麼糾葛之類的吧?但當時來不及調查,我們就姑且相信孩子被人綁了,先這麼處理。看綁匪出現不出現,不出現也就給了我們時間詳盡做調查。

  這些年北京的奇事兒不少,也跟經濟開始往上走有關係。沒錢時候好像大家之間沒啥矛盾,有錢了,事兒也跟著來了。先前我們破過一個案子,是兩口子吵架,男的開公司挺有錢找了小三兒,女的不依不饒天天鬧,有天鬧急了,打起來了,兒子去勸架,結果老公失手把兒子捅死了。兒子一死,夫妻倆慌了,先前打成一鍋粥,這會兒倒冷靜了,半夜就把屍體給拉走處理掉了。是一個月後有村民在河裡發現浮屍報的警,我們一通查,最後找到了兇手。

  結果是親爸親媽把兒子給殺了不說還拋屍,完全是陳晨那案子反過來的模樣。我問那女的,你不是因為他出軌跟他鬧嘛,怎麼兒子被他捅死了不是報警而是提議處理屍體?女的說,我愛他啊,愛他勝過一切,她說,在倆人藏匿的這段日子,她又找回了當初倆人熱戀時男人對她的依賴。你說這不是瘋了嘛。但這就是人。事後我很是想了一陣子,這邏輯,似乎也沒問題。愛,它就是一個毀滅性的存在。我們辦的案子,超過百分之五十都是情殺。真的,社會開始富足之後,搶劫之類的悍匪真少了,為愛殺人的比例直線上升。我尋思,這夫妻倆,女的強男的弱不會沒問題。

  事發突然,我們現場佈置比較匆忙。約的10點交易,9點才報警。我們問當事人為什麼當初沒報案,幾點綁的?5點。那5點幹嗎去了?他說我原以為我把錢給他,他就能把孩子給我放了,可我思來想去怕出意外,所以到9點又說服我太太決定報警了。

  這就很不合理了,更不合理的是,綁匪當天綁了當天要錢。真的,綁架這種事,那都是有準備、有部署的,是預謀犯案,哪有一上來就給家屬打電話當天就要交易的啊?我就想問問綁匪,你這給家屬打電話過去,人家能信你?嘿,你看,這糊塗綁匪還真湊巧就碰上這麼對夫妻了,怎麼那麼寸哪!這案子講真,一聽就不對頭,可因為受害人是個孩子,我們心裡還是比較重視這個案子的,就在周圍進行佈防了。

  這個小白亭子的位置十分蹩腳,四周無遮無攔的,沒什麼藏身之處,與之相連的就是個配電箱,前面有條不是路的路,是走的人多了硬給踩出來的,真正通往小白亭子的有兩條甬道,一左一右,關鍵處已經埋伏了同志。我們呢,就在配電箱東邊兒貓下來了,那兒的環境還特別差,到處都是人的大小便,沒有站人的地方,可就這兒還算隱蔽。然而,我們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我們在這兒看不到前邊的情況,但好歹跟大部隊形成了一個三角包圍圈,也沒啥更好的辦法了,時間緊任務重。那我們只能跟這裡埋伏著,如果說一旦有綁匪出現,左右兩邊的同志就會喊,我們就對他進行抓捕。那會兒也沒有通信設備,沒有手機,只有步話機屁用不管,因為它不是一個水平面,有遮擋。那怎麼辦?全靠人。

  後來我準時在10點鐘的時候出去看了一眼,一出來不對,真有一個人,往南邊跑了。當時我第一個反應是開槍打他,但是他已經跑得特別遠了,槍夠不著了。幹嚷嚷也沒有用,追也追不上,等於乾瞪眼讓他跑了。

  大家聚到一塊兒,知道問題出在哪兒了,他們在那頭喊,我們原以為自己能聽見,其實並不能。太想當然了,太不瞭解地形了。外包圍圈,也就是那兩條甬道,一左一右埋伏的人,離我們也就是亭子大概有300米遠,他們說一看見這個人爬到亭子上去拿錢,他們這邊就第一時間喊圍捕,可由於我們沒能及時響應,大包圍圈沒形成,有缺口,人就跑了。說哪怕你們再早出來一兩分鐘呢,都不至於鬧成現在這樣。

  人跑了之後,這個孩子自此一點消息也沒有了。等於從12月7號案發之後,孩子突然間沒信兒了,我們也調查了那對夫妻,排除了其他可能性,當初看起來的不可能等於全不存在。真就是孩子放學沒回來接到綁匪電話,倆人當真沒懷疑真假,但太太不信任警察,丈夫又不是拿主意的人,糾結來糾結去,最後一想不成,萬一綁匪拿了錢不放人呢,才報警。

  現下,孩子當真下落不明了,綁匪拿了錢,跑得無影無蹤,錢到手,要能放孩子早放了。我不敢往下想了。尤其,造成這種局面,跟我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是我們起先沒有足夠重視這個案子,導致麻痹大意沒能控制住場面,給了綁匪可乘之機。這個後果,太嚴重。真的,哪怕當時全力以赴,管它時間多麼緊迫先搞清地形再合理布控,或者我再提早一兩分鐘出去,無論哪樣,沒準兒人就給抓了,孩子就回家了。

  沒能抓到人,我們特別沮喪。但是隊裡面各方面特別重視,說這個案子必須搞下來,為什麼活生生的孩子,一點消息都沒有,那不行,必須把孩子找到。黃金72小時,必須找到孩子。我們就用土辦法找,四處發通報,各個派出所去找,那會兒的信息也不是那麼全面,開車、步行,各個街道,該想到的辦法全想到了,能做的全做了,黃金72小時內我們馬不停蹄地找,卻什麼消息也沒有。

  72小時之後,我們開始懊喪了。跟著又想出來了其他的辦法——登報。當時哪有朋友圈微博什麼的啊,就登報,說如果誰能找到孩子,我們的酬金是15萬,只要找到這個孩子,不惜一切代價。急啊,真急,不管怎麼說,一個孩子9歲,等於跟我們手上沒了。

  通過登報,家屬找,想盡一切辦法,一禮拜過去了,還是沒有結果。

  絕望,真的就是絕望。我們沒有網絡,也沒有天網工程,那會兒我們什麼都沒有,只有決心。辦法現在看來都很笨,但當時確實就是那麼一個現狀。然而,決心卻是不容置疑的。至少對我來說,不找見這孩子,決不罷休。因為我覺得是我的懈怠,是我的那點懷疑,讓一個孩子憑空消失了。我特別想抽當時的自己一頓,問問自己都在想什麼,你哪怕再上心一點點呢,哪怕不那麼懷疑主義呢,是不是漂亮案子辦多了,不知道自己是誰了啊?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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