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閣網 > 影視原著 > 長安小飯館 | 上頁 下頁
一一四


  「又可以細化分工,切菜的專管切菜,炸肉的專管炸肉,調餡兒的專管調餡兒,這樣,即便有什麼洩露也有限。」

  其實此時的制度,太有利於保密了——大多數酒肆的庖廚根本不是雇傭的,而是主家的奴僕,在這個「奴婢賤人,律比畜產」的時代,奴僕背主竊主財物,量刑尤重,不經官府,被主人打死的都有,而《唐律疏議》上說主人「決罰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所以此時的奴僕要做出背主的事是要冒很大風險的。

  兩人喝著茶飲,越聊越多,越聊越投契,邵傑頗有經商頭腦,也提出些可行性的建議,聊著聊著,一份酒肆分店開設計劃書就幾乎成型了。

  言談間,似乎距離沈記開遍全城,缺的只是時間和銀錢了。

  對此,沈韶光倒不著急。她喝口玫瑰花茶,笑道:「生命不息,賺錢不止。慢慢賺就是了。」

  邵傑再次被她逗笑,想了想,說出自己的想法:「若我家拿出些錢財來,與小娘子合夥,小娘子意下如何?」 邵傑是個主張當面鑼對面鼓的,在生意上,與朋友夥伴,尤要坦誠。為了點錢財弄鬼欺瞞,朋友不是朋友,夥伴不成夥伴,豈是大丈夫?

  「某看小娘子這買賣必定賺錢,便想分一杯羹。只是我家也並沒有於酒肆上很熟悉的人,故而這酒肆還是小娘子管著。我們便只出錢,分些利錢便好。」

  沈韶光真是佩服這古代人,股份制……

  沈韶光喜歡邵傑這樣的做事態度,願意跟他共事,但涉及大宗銀錢和長期合作,總要謹慎,沈韶光與他說了自己的意思。

  邵傑笑道,「便是小娘子立時答應了,我也拿不出錢來。這樣的事,需得稟告家祖父。」此時人講究的是「父母存,不有私財」,合夥做買賣這樣的事,是必要家主長輩同意的。

  邵傑感歎:「小娘子也可我有錢多了。那日看見一把絕好的古刀,我咬了幾咬牙,都沒捨得買。」

  沈韶光微笑。

  邵傑突然想起小娘子似雙親都不在了,這樣的話,似乎有些刺耳,少見地訥訥起來,「你別介意,我慣常愛順嘴胡說。」

  沈韶光這回是真笑了,這樣坦誠直率又有點小狡詐的邵郎君,真是可愛!


虛閣網(Xuges.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