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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司徒說:「柏氏律師說:他們保留追究權利,但是決定暫時不予起訴,換句話說,這件事已不了了之。」

  方倍熱淚滾下臉頰,「可需賠償?」

  「他們訂下一個合理數目,囑全數捐往公立圖書館,這已是最佳結局,沒想到固執孤僻的柏氏會得回心轉意。」

  方倍喃喃說:「大家都是中國人……」

  「什麼?」

  「我爸媽知道這件事沒有?」

  「已經緊急聯絡他們。」

  「可以回來了嗎?」

  「要待消息完全平息,你想念他們?」

  方倍想一想,「司徒律師,你認識他們多久?」

  「十年以上,那時,你還是幼兒,相當頑皮,一次,你爸抱怨,你把他金表沖下水廁。」

  方倍駭笑。

  「他們深愛你,此刻也是逼不得已,你要耐心。」

  「他們從未註冊結婚。」

  司徒律師耐心解釋:「成年人有所選擇,在本國,同居三年以上,倘若分手,男女雙方財產亦需對分,與註冊夫妻無異。」

  方倍說:「我不明白……」

  司徒笑,「通常是父母抱怨不明子女呢。」

  方倍只得陪笑。

  司徒說:「你可以放心了,方倍,吃多點,睡多點。」

  方倍點點頭。

  他走了沒多久,電話又響起,這次是一把清麗的女聲:「王方倍在嗎,鄧小姐想與她說幾句話。」

  方倍立即應了一聲,她聽到鄧融說:「收到消息沒有?」

  「多謝幫忙。」

  「那麼,你什麼時候過來做我主筆?」

  「我只怕做得不好,我沒有經驗。」

  「我就是要沒有經驗吹捧拍走捷徑狐假虎威拿著報館招牌去建立個人威信的主筆。」

  「我寫得不好。」

  「那麼,盡力寫得更好。」

  「我不想有編輯干涉。」

  「你直接向我彙報,我每日總有看一篇文字的時間。」

  方倍終於說:「我今日就可以上班。」

  鄧融笑了,她把電話交給助手。

  助手語氣一如事先錄音報告:「歡迎王方倍加入隊伍,你的職位是華文報主筆,年薪三萬五千元,福利——」

  方倍想:她也轉運了,收入足夠她繳付生活費與學費,她也經濟獨立了。

  方倍放下心頭一塊大石。

  寫什麼好呢,一支本來輕鬆逍遙的筆此刻有千斤重,這大抵是一般寫作人最常見荊棘:一旦獲人注意,文思即時艱澀,一日一篇,竭盡全力,筆劃打結。

  最聰明的文人以至輕鬆筆法寫最深奧意思,最笨拙文人則用最艱澀文字寫最淺白題目。

  方倍決心接近讀者。

  她一直寫到天亮,一連做了三個題目,直接傳出到鄧融私人電腦。

  第二天方倍到學校上了三節課,發覺樹葉已經深黃,漸漸疏落。

  走出校門,她聽見汽車響號,抬起頭,發覺是馮乙。

  他跳下車子,走近方倍,一臉氣忿,「你越級挑戰,你的專欄毋需我批閱?你是我提拔的人,怎麼反過來咬我?」

  方倍不出聲。

  「你回答我呀。」

  方倍答:「只有動物才咬人,我是狗抑或狼?」

  「這件事影響我職位威信,以後我怎樣做編輯?」

  方倍冷冷說:「有事,與鄧小姐說。」

  「什麼,方倍,你變了,你簡直換了一個人,你把我當仇人?」

  方倍看不起這名一見權貴暈頭轉向的小編輯。

  「而且,聽說你的薪水比我高。」

  方倍不再回答,她一直走到停車場取車。

  馮乙說:「我們的友誼可是到此為止?」

  方倍上車。

  「倍,你還為那通應打忘打的電話生氣?」

  不,不是生氣,而是辛酸,寒天飲凍水,滴滴在心頭。

  方倍把車子駛走。

  她有事要做,回到小公寓,她用電郵詢問全國領養機構,尋找身世,真沒想到,她此刻尋找的人,竟是她自己。

  有關機構的答覆一一叫她失望。

  她的身份是一個謎團,王氏夫婦沒有與她聯絡,已有一段時間。

  忽然,有人電郵給她:「你在尋人?你可是要尋找此人有關資料?我們可以幫助你。我們擁有大量私人檔案,收費特廉,人名:每宗二百五十元,機關:三百五十元。」

  方倍想一想,打進信用卡號碼及二百五十元限額,以及『現任傳媒钜子柏爾曼太太鄧融』數字。

  答覆:「請願書允許三十分鐘搜查時間」。

  方倍靜心等待。

  她要查究的人不是她自己嗎,怎麼變成鄧融?一切由鄧融而起,這樣做是正確邏輯。

  消息來了:「鄧融,華裔美藉,廿六歲,國際傳媒钜子艾薩·柏爾曼第三任妻子。兩人育有二女,現居紐約長島,鄧女士聲稱祖籍上海,但是該市並無她戶口,又自稱在師範學院畢業,但該校並無鄧女士入讀記錄,鄧是神秘人物,現擁有財產達美金七億以上。」

  方倍呆視電腦熒幕,忽然之間她爆出笑聲。

  她哈哈捧腹大笑,直至流出眼淚。

  真想不到無獨有偶,鄧融與王氏夫婦一般神秘:出身、學歷、婚姻,都是迷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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