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五月與十二月 | 上頁 下頁 |
四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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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歎口氣,叫杯奶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來。 「謝謝你,世傑,謝謝你。」 「我送你回去。」世傑說。 司機在門口等他,開著平治600。 才三條街,走路比車子兜駛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車子,我覺得如坐針氈。 我轉去跟世傑說:「我對於年輕富翁一點反感也沒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周日女郎——每到週末,你約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當你忙的時候,優先的又是別的人,因為我永遠是擱在那裡的,是不是?」 他沒有說什麼?司機把車子停下來,我落車。 我急於想知道阿良吃什麼飯盒。 「叉燒飯。」阿良說。 「很好吃吧?」 「味道還不錯。」他說。 「吃多點,加拿大肯定難吃得到。」我笑。 「你與男朋友重修舊好了嗎?」阿良問:「他們說他開平治六〇〇來接你出去。」 「他從來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說:「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義是什麼?」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說話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訴說。共同計劃將來、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瞭解,他一點都不合條件。」我聳聳肩。 阿良抬起一條眉毛,「你才發覺?」 「是呀。」我說:「我才發覺,還不太遲。」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戀。」他說。 「從來沒有過的東西如何失去呢?」我反問。 「你否認跟他戀愛過?」 「從沒有。」我說。 「你為何跟他約會?」阿良很詫異。 我遲疑地說:「因為我虛榮,貪圖他是個建築師,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會取笑我。 「很壞是不是?我一定是瘋了。」我也笑。 「我們下個月就走了。」他宣佈。 「乘船?」我問。 「是。我通知公司,我將做到離開前一日。」阿良說。 「我們都會想念你,真的。」我說:「准我來送行?」 「我可以寫信給你嗎?」他問。 「當然!阿良,我會先寫給你。」我說。 他連忙把地址交給我,我看一看,小心納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點紅。 我把下巴擱在寫字臺上,檯面的玻璃是涼涼的。我小心翼翼地說:「阿良,年底我會有兩個星期的假,我很喜歡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會很動人?」 阿良馬上抬起閃光眼睛,他很激動,但壓抑地說:「我想雪起碼會有六寸厚,」他的語氣同樣不必要地謹慎,「我們早已買好房子,有四間房間,如果你來,千萬住在我們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願意。」我們又握緊手。 星期六。 世傑來電話。「英美同學會在希爾頓有舞會。」 「哦。」我說。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請你。」 「證明我也有機會做週末女郎?」我諷刺的問。 「去嗎?我來接你。」 「好。」我說。 世傑開車來接我,我很恍惚。 也許阿良有事會找我。電話響了又響,沒人接聽,他會失望。我對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對約會的態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對我實在太好,他的時間表完全為了遷就我而設…… 世傑說:「你這件旗袍很好看。」 「謝謝。」我說。 阿良還沒見過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給他看看。 到了「鷹巢」,所有留學生與非留學生都到齊了,滿堂紅,爭著把舞伴拿出來獻寶,也有單身來的男孩子,眼光四處溜,挑揀他們喜歡的女郎。場面繁華熱鬧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構思一幅圖畫:異鄉的小鎮。愛我的人。誠懇踏實的生活。 我轉頭向世傑說:「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傑臉上變得煞白。 「真抱歉,世傑,」我真的內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麼。」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會得叫車走,世傑,你留在這裡。謝謝你。」 世傑苦笑,「謝什麼?」 「一切。」我轉身就走,不敢再看世傑的表情。 我在電梯裡看表。八點鐘,回家還來得及聽阿良的電話,內心安樂一點。 我們或許可以去散散步,看場電影,天氣涼了,走在路上蠻寫意的。我微笑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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