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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我歎口氣,叫杯奶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來。

  「謝謝你,世傑,謝謝你。」

  「我送你回去。」世傑說。

  司機在門口等他,開著平治600。

  才三條街,走路比車子兜駛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車子,我覺得如坐針氈。

  我轉去跟世傑說:「我對於年輕富翁一點反感也沒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周日女郎——每到週末,你約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當你忙的時候,優先的又是別的人,因為我永遠是擱在那裡的,是不是?」

  他沒有說什麼?司機把車子停下來,我落車。

  我急於想知道阿良吃什麼飯盒。

  「叉燒飯。」阿良說。

  「很好吃吧?」

  「味道還不錯。」他說。

  「吃多點,加拿大肯定難吃得到。」我笑。

  「你與男朋友重修舊好了嗎?」阿良問:「他們說他開平治六〇〇來接你出去。」

  「他從來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說:「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義是什麼?」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說話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訴說。共同計劃將來、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瞭解,他一點都不合條件。」我聳聳肩。

  阿良抬起一條眉毛,「你才發覺?」

  「是呀。」我說:「我才發覺,還不太遲。」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戀。」他說。

  「從來沒有過的東西如何失去呢?」我反問。

  「你否認跟他戀愛過?」

  「從沒有。」我說。

  「你為何跟他約會?」阿良很詫異。

  我遲疑地說:「因為我虛榮,貪圖他是個建築師,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會取笑我。

  「很壞是不是?我一定是瘋了。」我也笑。

  「我們下個月就走了。」他宣佈。

  「乘船?」我問。

  「是。我通知公司,我將做到離開前一日。」阿良說。

  「我們都會想念你,真的。」我說:「准我來送行?」

  「我可以寫信給你嗎?」他問。

  「當然!阿良,我會先寫給你。」我說。

  他連忙把地址交給我,我看一看,小心納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點紅。

  我把下巴擱在寫字臺上,檯面的玻璃是涼涼的。我小心翼翼地說:「阿良,年底我會有兩個星期的假,我很喜歡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會很動人?」

  阿良馬上抬起閃光眼睛,他很激動,但壓抑地說:「我想雪起碼會有六寸厚,」他的語氣同樣不必要地謹慎,「我們早已買好房子,有四間房間,如果你來,千萬住在我們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願意。」我們又握緊手。

  星期六。

  世傑來電話。「英美同學會在希爾頓有舞會。」

  「哦。」我說。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請你。」

  「證明我也有機會做週末女郎?」我諷刺的問。

  「去嗎?我來接你。」

  「好。」我說。

  世傑開車來接我,我很恍惚。

  也許阿良有事會找我。電話響了又響,沒人接聽,他會失望。我對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對約會的態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對我實在太好,他的時間表完全為了遷就我而設……

  世傑說:「你這件旗袍很好看。」

  「謝謝。」我說。

  阿良還沒見過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給他看看。

  到了「鷹巢」,所有留學生與非留學生都到齊了,滿堂紅,爭著把舞伴拿出來獻寶,也有單身來的男孩子,眼光四處溜,挑揀他們喜歡的女郎。場面繁華熱鬧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構思一幅圖畫:異鄉的小鎮。愛我的人。誠懇踏實的生活。

  我轉頭向世傑說:「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傑臉上變得煞白。

  「真抱歉,世傑,」我真的內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麼。」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會得叫車走,世傑,你留在這裡。謝謝你。」

  世傑苦笑,「謝什麼?」

  「一切。」我轉身就走,不敢再看世傑的表情。

  我在電梯裡看表。八點鐘,回家還來得及聽阿良的電話,內心安樂一點。

  我們或許可以去散散步,看場電影,天氣涼了,走在路上蠻寫意的。我微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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