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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如今我也得了一個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來釘電插撲刷牆壁,不管有多麼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個人,我總是禮貌的向他點點頭,如此而已,而且我並不歡迎他這種義務勞動,我只希望他少來一點,他來了,我為他倒一杯茶——有時候還是沒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談得起來,然而總是談不起來,興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來。

  由此可知這個說:「被愛是幸福」的人多麼荒謬。被愛有什麼莘福?一天到晚給一個莫名其妙的人釘著,左右不是;太禮貌,怕他誤會,太不禮貌,又好像沒人味。

  我想愛人是比較好的。愛一個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開心的。不管怎麼樣,我沒有見他最後一面。臨走時我只想到一句話:如今俱是異鄉人,相見更無因。

  看到兩個月前的文林,裡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這樣的:想到去年,還道能紅絲綰呀紅絲綰——那個女孩子再也沒想到秋天只落單成了她一個人。

  我看過很多好的短篇小說,只是近年的少。司馬中原的黑河,劉以豐的除夕。還有一篇,不曉得是什麼人寫的,說一個賣皮貨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個老年皮貨商的女兒。兩個年輕人都同意了,女兒甚至征得了父親的同意,只待來年,這個男孩子來娶親。老年人有點糊塗,在客棧碰到了這個未來女婿沒把他認出來,只口口聲聲的跟其他的人說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輕人也糊塗,沒聽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誤會姑娘已經許了別人,於是他偷偷打開買回來的花布、絨花,一把火燒了,拌著他的眼淚,走了。而那個姑娘,猶自喜孜孜的看著燈芯結花,等著她的情人,等著。

  有緣沒緣不外如此,這種小說才是真正的好小說,恐怕也是司馬中原的吧?我喜歡他與白先勇。但他是一個開頭,白先勇只是張愛玲的結尾。

  何藩問我有什麼故事?可以拍戲的沒有,不過他們指的故事都是那種故事。本來我想說找何莉莉,說服何媽媽,讓她演黑河裡的妓女。終於沒說。

  不過那種日子已經過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歸念,沒有好處。

  至於英國。我能說的很少。我不喜歡這裡,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實,我不喜歡這裡。

  倫敦就像哺士卡裡的倫敦,正如每個人所說: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錯。衣服號碼比較小,很是漂亮。滿街是花攤,很熱鬧。海德公園極乾淨,頗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園門口擺滿了畫、首飾、零零碎碎的雜物,每一檔的檔主都說那是他們的手藝,其實才怪,都是從一家廠裡批發出來的,而且公園右角的比左角的檔攤買得便宜,真會騙人,然而遊客不騙,騙誰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買了一大堆東西,都是有名堂的,什麼給誰,什麼又給誰。那個時候,原本想兜一個圈子,從歐洲回家的。

  沒想到學校居然還錄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來。

  倫敦一點也不好看。很多人從外地回來,總說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說:算了,把錢省下來,買幾本書看看還好一點。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這裡這些日子,竟然沒見過像樣的陽光!多麼可怕。

  通常八點起床,還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來,又捨不得那筆學費,失魂落魄的洗了臉換了衣服出門,總是所謂彤雲密佈的天氣,天空永遠不是藍的,風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約好了準備毫無抵抗的掉下來。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濘,大家的褲管三,四吋都浸著污水,入鄉隨俗,我也這樣,好的皮鞋簡直不能穿,於是去買廉價的膠底狗仔嘜,然而不通氣,穿久了這種膠底鞋,腳會臭,阿弟就煩,不肯穿。

  老實說: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來,到擔心一些毛衣會發黴,只好開著電爐日日夜夜的烤著,希望濕氣可以蒸發一點,如果想找一個人可以蒸發掉曼徹斯特的濕氣,恐怕是奇跡中的奇跡。

  許多人以為讀書就是夾著一疊書,在太陽滿地的校園坐著,微笑地拍張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許他們選對了地方,我沒選對。反正學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報,我到了,只試了十五分鐘,大功告成。

  英國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個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陽光。我開始想到淺水灣血紅的影樹。

  我學會了喝咖啡。每天兩杯,有時候目無焦點的吃著點心,同學會開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揚著,看我瞧不瞧得見。每個人都說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說話的。

  學會了無數粗口,衝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時候很嚇人一跳。當然我與阿弟也有過開心的辰光。

  我們喜歡看外國人各式各樣的頭髮顏色,對紅頭髮特別有興趣!在電梯裡一直討論怎麼樣的紅色才算好看。或是批評女孩子的身裁,怎麼樣算標準。

  我是喜歡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氣怎麼他得了個這樣的女朋友,而且這個女子跑來享了現成不說,還處處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麼忽然有了這許多缺點?實在很令我生氣。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氣的。我只好這樣想。英國人的本性不但懶,而且多事。他們的窮,也令我驚異之至。整條街少有輛鮮色的車,女孩子沒有第二件大衣,從來不上街吃飯,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於是英國女孩子開始嚮往外國人,希望他們可以帶她們到陽光滿地的國家去。

  我是永遠喜歡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問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我說。

  他驚異的看了我一眼。打開我的身份證明書,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臉,我裝了一個老太婆的樣子給他看。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家,我還是哼我的紹興戲:林妹妹,想當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來,實以為,暖巢可棲孤零燕,寶玉是剖腹掏心真誠待,妹妹你心裡早有口不言。實指望白老能皆恩和愛,誰知曉,今日你,黃土壟中獨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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