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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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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打算再見他,我有點犯罪感。 當他再來電的時候,我說:「我不想出來。」 「為什麼?」 「怕。」 「怕什麼?」 是,怕什麼呢。如果要找刺激,現在是時候了,許多女人為了逞強,搶別人的丈夫顯威風是閒事。但不知怎的,我卻提不起勁來。 也許別人瘋狂戀愛了,而我沒有。 我抗議,「為什麼選中我?」 「為什麼不是你?」他反問。 「你口氣怎麼像小流氓?」 「壓抑太久。」他笑。 這麼說來,我真是倒黴。沒有引誘,沒有煩惱,多一層顧慮,加一層憂慮,我笑了,看來第三者也得付出代價,而且是不輕的代價。 「車子六點整在你門口等你。」 「給我洗把臉的機會,六點半。」 不是我也會是別人。我聳聳肩,為什麼不呢。人就是這樣開始犯罪的。其實正確的想法是:「是他人好過是我」或是「永不是我」,不過我做不到。 我是那種模棱兩可的「好壞人」,受到壞影響,隨時變壞,受到好影響,又馬上良心發現。換句話號,我是個最平常的普通人。 跟梅超群在一起,當然有好處,他有耐心,使人舒服,他有錢,可以供給享受,他不像少年男人,請吃一頓飯,立刻要得回報酬,他對我亦不會提出諸多要求,他開明、成熟、教會我許多,包括做人處事的道理。 我們約會著。他並沒有採取物質攻勢,從他那裡,我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溫情是最重要的。一個年輕女人,在香港這種社會,如果立定主意要找幾個錢,只要略具姿色,並不是太難的事,一下子便可成為大都會的傳奇。 只是溫情更為重要。 我馬上覺得了。 十九歲離開家到外國去念書,到如今好幾個年頭、我都靠自己的一雙手支撐,像無數獨立的女性,許多不如意的事在白天根本不想提,辦公室生涯並不好過,多少時候,為了一件上衣與女大班的相同,便招來彌天大罪,永不超生,比一百年前在公婆手底下討生活的小媳婦還慘情。 現在多好,他要火花。便得到火花。我要溫情,便得到溫情。各得其所。 我問:「尊夫人怎麼會相信我們可以發乎情,止乎禮?」 「她不必相信什麼,她從不懷疑什麼。」梅超群說。 我不相信,梅太高估了女人的心,女人的大方泰半是無可奈何,以及沒有更好的選擇。 「別懷疑了。」他微笑。「要不要到我公司來做事?我提出這個要求已經有一個月。」 我搖頭。「如果到你公司做工,不如叫你送我一層房子,讓我享福。」 「那怎麼同,你這種女孩子是不會滿足的,你需要的是權,到我公司,你可以得到滿足。」 「說來聽聽。」 「我會給你四個到六個經理,任你調排。」 我噗嘰一聲笑出來,「不敢當,我管得了這些人?」 「誰生出來是總經理的材料?有人支持你!日子久了,發號施令,自然有個譜。」 「那為什麼不支持我開家小公司做老闆?」 「噯,說你不懂事,做老闆很頭痛的,一天到晚擔心利潤,個個客戶是祖宗,比你現在還痛苦十倍,何必從火坑跳往油鍋?」 我只想了一想,「不,我不要呼喝人,我不要號令天下。」 「我真不明白了。」 「多煩,當面那麼多虛偽的面孔,背後那麼多詛咒之詞。我要這些人來拍我馬屁幹什麼呢?寧願在家聽音樂。」 梅超群大大的詫異,「你竟這麼沒有出息。」 我歡愉的笑,「你說對了,我最大的弱點,不是不喜被人管,天下的人,都不怕官,只怕管,我的致命傷是不愛管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販夫走卒,要我看牢伊們不要造反,你說煩不煩?」 「這這這,這怎麼說呢?」他也笑,「你這幾年來是怎麼做的事?」 「會上梁山。」我用四個字說出我的痛苦。 「要不要我買個房子給你?」他忽然問,「你根本不適合工作。」 我微笑,「我只覺我們目前這樣很好,除非你覺得不耐煩。」我心想,不耐煩就買房子給別人吧。 他很幽默,「我是怕你認為我久久沒有明顯的表示而心焦,老頭子是溫吞水,也難怪。」 「老頭?」我四處張望,「什麼老頭?在哪裡?我怎麼沒見到?誰是老頭?」 他很感激,手按在我的手背上。 我吃笑,「你肯認自己老,我還不依呢,我可不承認同老頭子走。」 誰敢說他老,他自己愛打趣是另外一件事。我陪過他游泳、打壁球、騎馬,以及其他的運動,他精力與身材都一流;許多像他那樣年紀的男明星,還想演小生的角色,他也太謙虛了。 他在我面前一直是低聲下氣的。 因為我是他朋友,因為沒有貪他的錢。 因為我是他的火花。 有意無意間,他帶我去看房子。天知道這種引誘是多麼難以拒絕。 那些房子都在海旁或是山邊,雪白的牆、橘紅色的頂,像歐洲古老小國的情調,單是看已是一種享受,研究他的間隔層次,它的可能性,什麼地方該是書房,什麼地方該是圖書室,一個人住這麼大的地方…… 「怎麼樣?」梅問。 「真好。」 「去簽字吧。」他微笑。 我說:「有志者事竟成,從今天起我開始儲蓄。」 他笑出聲來。 「怎麼?」我瞄他一眼,「莫欺少年窮,你自己也是白手興家的。」 「正因為如此,所以我知道你不是那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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