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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回家再說吧。」

  在車上我要求他寫一個女強人甘心跟一個小男人作妾的故事:她幫他賺錢,他卻把錢取回去喂原配與孩子,充滿矛盾衝突……

  「天方夜譚。」大成說。

  「哎唷,可是能夠滿足一些男人呀,令他們覺得紅顏知己仍然存在,尚未滅絕,多好。」

  「沒有人會看這種令人生氣的小說。」

  「不一定,我個人最恨『掀開社會陰暗面』的小說,越黑越有深度,父親嗜賭,母親生肺病,兒子帶毒,女兒是妓女。在一個雷雨之夜,齊齊服毒自殺——是誰的錯?社會的錯!金錢是萬惡的,溫情是永恆的。」

  「你沒有同情心。」

  「你會寫得很好!大成,以你的筆法,你會做得成功。」我說:「還有,對了,美姿畫報找你寫小說。」

  「你怎麼知道?」他有點興奮。

  「我聽的電話,每千字四位元數位,請你立刻同他們聯絡。」

  他很高興,「美姿的要求一向嚴格。」

  我看他一眼,「不過假使我是你,我就不寫美姿。」

  「為什麼?」他愕然。

  「人家每個月出兩期,期期銷十多廿萬冊,太流行了,這麼流行,怎麼可以?人人都看的刊物,怎麼嚴肅得起來?」我強忍著笑。

  他怔住,認真的思索起來。

  他這個人最近有點走火入魔。

  評論家把所有的文章分為明類:流行作品絕非文藝,凡是文藝必須曲高和寡,然後又慨歎文藝刊物都關門,沒有讀者,一有人看,又立刻把該等作品打入流行類,這不是開玩笑是什麼。

  我說下去,你要寫文藝作品,就必須放棄廣大的群眾作讀者,只被少數的評論家品賞,評論家本身有沒有作品不打緊,他不會寫,他會批評就得了。

  「能不能做到雅俗共賞?」他天真的問。

  「誰肯承認自己是俗人,所以你說,做不做得到?」

  「你真狡猾。」

  「社會的錯。」我擠擠眼。

  「有時很壞的作品也能得到好評。」大成不服氣。

  我笑,「噫!你妒忌,你夠膽說人家的作品壞。」

  他沉思。

  「大成,別再想下去,出版社來催稿了。」

  「我還沒有題材。」

  我怕他在一夜之間白了少年頭。

  「你以前說的,大成,順手拈來的題材最好。」

  「不可以,讀者要求不一樣了。」

  我很替他難過,他說過,一個寫作人最怕碰到這種關口:文思乾涸。

  到家沒多久,他便成為憂鬱小生,深居簡出,也不再接受訪問,亦不搞宣傳。

  我很怕他會得在本市消失。如果他一直有作品面世,那不宣揚也不打緊,怕只怕一無作品,二不露面,一下子他就遭淘汰。

  一日半夜,他打電話來,大成承繼了許多候活曉治的習慣,他甚至不在白天與人聊天,因為他說黑夜令他覺得安全。

  他說他要寫一本小說。(語氣像他從前根本沒有寫過小說一樣,一點信心都沒有。)

  「用什麼題材?」我怕掃他的興。

  「我做了許多資科搜集,我要寫三十年前的上海。」

  我不出聲。

  這也很容易,隨便找一個五六十歲的上海人,就可以從他口中得到一切資料,這有什麼稀奇,很枯燥的題材,我看不出為何八十年代的讀者要對三十年前的事感到興趣。

  但我不敢發表意見,我怕他更加意興闌珊。

  「戰爭場面很難寫。」他說。

  「你可以寫 「沖呀」……」我忍不住說。

  「你再這樣我真的不同你說了。」

  「大成,為什麼一定要戰爭?」

  「戰爭鐵蹄下的人民是偉大的。」

  「大成,我們不偉大嗎?努力建設一個這樣先進而繁榮的城市,每個市民都有發光出力,你為什麼不在這方面取材?」

  「寫一個富翁白手成家?」

  「不,大成,寫一個中等階層的白領在他工作崗位的鬥爭已經可以了。」

  「太普通了。」

  「我知道。就像畫家說畫人太不討好,略為出錯就吃不消兜著走。畫鬼最容易,誰見過鬼?」

  「你見鬼。」

  「大成,無論寫什麼,別毀了你自己。」

  「你怕什麼?」他詫異。

  我伯他會服食藥物來刺激思路,又沒敢說出來。人與人之間,已經長久沒有正式交通了。

  「至要緊是寫,」我說:「明天開始吧。」

  「我不想再寫沒有意識的作品。」

  「什麼是有意識,什麼沒有意識,讓讀者決定好不好?」

  「讀者最沒有意識。」

  「這樣說是很危險的。」

  「真的,誰寫他們都看。」

  「那為什麼美姿畫報要出高價找你寫?」

  「這是老闆的虛榮心,他們喜名牌貨色。」

  「那麼開頭你亦是寂寂無名之輩,你是怎麼成的名?」

  「因為我比別人肯寫。」

  我忍不住說:「大成,當然是因為你一直比人寫得略好,讀者與老闆都對你有信心。」

  「是嗎?」仍然自卑。

  我現在發覺了,要害一個人,千萬別把那人批評得一文不值,要贊他,把他贊得上青天,下不了臺。大成就是這樣被害死的。

  我說:「大成,趕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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