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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我們選了大半天,然後就坐下來吃點心。我總是肚子餓。我給你三塊錢,我要請客。你說三塊怎麼夠,硬是再搶了一塊去,你使我這麼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時間你總是罵我。然後在我做了錯事之後你並不怪我。我把你的東西都漏在鞋店裡了,你只很輕描淡寫的說:「回去拿吧。」

  我對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車然後忘了車停在哪裡,上千上萬的車子。走遍了停車場找。找到了車你還讓我對旁邊的車大嚷,問他們怎麼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歡三藩市。如果你說讓我們留下來吧,我是會留下來的,如果你問我,我甚至會留在紐約。我是個一無所有的人,不比你。

  現在我獨自在家,我父親說,他在露臺上,「今天是陰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圓。

  在東京,月亮是上弦的,彎得很。在旅行車裡我指給你看。你認為在冬天我還能見到你嗎?我想不行了。他們要把我送到英國去念書。

  他們是說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個人在英國了。即使不是一個人,我還是想念你。但是我答應你不會讓你失望。我會把自己照顧得很好,萬一我見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證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經沒有機會把手放在你的口袋裡了。

  但是不要說「你與你丈夫度蜜月,會比現在更快樂」。快樂,我知道什麼是快樂,因為我不常常得到快樂。我的感情與感覺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曉得你在想什麼。

  你會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會想起我。你不是那種虛偽的人,我說過你真,你是真的,我永遠不會後悔。

  你還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藥,不要……」好象我們還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會漸漸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數全部還給你。我會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蹟,但是我一定會瘦下去。

  我有告訴你關於汪萍嗎?我見了她。我說有個朋友或許會來,她得請吃飯。她答應了。你想見汪萍,不是嗎。但是我知道你不會來,我曉得,所以我不生氣。我說過,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顯。

  當然我可以回來,你說只是一個鐘頭的飛機。但是你沒想到,有時候一個鐘頭的車子,說見不到還是見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對你大嚷。你應該明白。我相信命運,我是這樣的相信命運,我總是拗不過命運。

  我的美國女朋友孫若雲睜大了眼睛問我,「脫衣舞?你去了什麼地方?我的天!」

  我告訴她我要回去。我想見你,你可以請我吃冰淇淋,不過你在什麼地方呢?我們兩個人都懶下來了。有時候我氣,我對你說:「你什麼都不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氣不好。對不起。

  我不是常常說對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與長褲都放在箱裡,我打電話到航空公司訂位子。我父親鐵青著臉。然後在晚上我覺得傻,我又把長褲掛回衣櫃裡。

  今年我一直拖著個箱子到處乘飛機。我疲倦。我甚至做惡夢。我告訴阿婆說我做夢看見自己頭髮白了,老得很,還拖著行李到處走。

  我想在一個地方住下來。我想有種安定的感覺。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話了。

  然而就算這樣,我要見你就是為了要見你,不是為其它的理由,也沒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書實在不要。當然你會說「去,為了你的前途——」但是我沒有前途,像我這樣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愛聽我的煩惱,我也並不十分生氣。我不是唱片或是電視機或是電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書,你接受我,我已經很高興。

  有一個人說我待你如待一個被寵壞的女孩子。

  我是原諒你的。即使你告訴人說你不認得我,我還是原諒你的。我瞭解你,遠遠比你曉得多。你大概總是有苦衷的,況且從頭一天開始,你就沒瞞過什麼。

  我總會記得三藩市,你說:「那座金字塔大廈後面,就是我們的酒店。」每天經過羅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紀念碑去吃飯。你大概沒看見那座紀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歡你不看書。除了明報週刊你大概什麼都不看。我的口氣一定像小學教師,但是每個人都該讀點東西。在二百三十萬美金的倫勃朗面前走過,你說:「這是什麼?」我說這是倫勃朗的「亞裡士多德在荷馬的頭像旁邊沉思」。亞裡士多德是科學家吧?荷馬是一個詩人?你不管。那種神氣是很可愛的。因為你與我同在博物館裡,但是你不管。其實你已經管了,不過你不知道而已。

  幸虧你喜歡希臘神話。你特別喜歡愛神。

  昨夜我聽到電視上有人唱「珍珠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聽,又是在三藩市。我與你走了一大條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動了,但還是走到了那間夜總會。你請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說香港女孩子老是這樣討厭:上車要男人開車門,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鈔票。

  但是你為什麼請我喝酒?

  第一次在東京你是更客氣的,當我要付錢的時候你相當不好意思,我想回來之後你就習慣了。

  我真的對你像一個縱壞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習慣自己付錢,你不知道而已。

  我們聽完一支歌就走了,我從來不喜歡夜總會。

  我們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燈色。

  我有點胡塗。我沒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後我總多話,而且硬要人陪我說話,討厭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詞裡有這樣的句子:眾裡尋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轉頭,但是誰也沒看見,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這樣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過了一天阿九打電話來,他說看不見我了。我們七點半要走,他七點十五分來的電話,找了他三天都沒找到。沒有緣份就沒到這樣程度,聽到聲音還是見不到臉。

  我靜了一個上午。你問為什麼。我沒有解釋。由此可知我能見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一切都註定了,得多少愛,多少歡樂,多少失望,多少悲傷。我懶下來了。

  我想打電話給你,但是我害怕掛斷電話的那一刻。然後你的信告訴我,你現在又在三藩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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