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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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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還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歡三藩市。 你指給我看:「這是貝橋,這是金門橋,那是奧克蘭橋。」 我們還去看了脫衣舞。我記不清楚了,也許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們的確看了一場脫衣舞。三藩市是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開始的時候我很諷刺,我說:這就是美國人把心留下來的地方?然後現在想起來,還是美麗的一個城市。它美麗,因為在它那裡,我對你還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與你坐在銀行門口。 「不要爬欄杆,」你喝道:「欄杆上有防盜鈴。」 我笑了,你在騙我。然後你坐下來,你抽了一枝煙。你常常遞過煙來,讓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煙給我,這樣的動作,我到死不會忘記。 那天有太陽,很溫暖。星期日,沒有店鋪開門。我想我是愛你的。我很容易愛上一個人,也許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認識了一輩子,沒怎麼與他們交談。不過我知道我愛你愛得很容易。 我們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鐘,只是坐著,也沒有講話,早上,星期日。 然後你花兩角五分買給我看一份黃色報紙。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較像三藩市的。 我們坐電車上山。然後走下來。我喜歡與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著。我喜歡看你的側臉,你走路有點吊兒郎當的嚴肅,叫我慚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風景。 有時候你會問:「你可開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樂。」 我喜歡三藩市,因為那時候我們的日子剛開始,我喜歡開始,所以我快樂,我沒想過結局會怎麼樣,我沒有時間,你沒有給我空閒。我快樂。 現在完結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後悔的。 現在每個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畫——「花生」,「超人」。 對自己大聲背一首詩——勃郎寧,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來看你,我想見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餘的時間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時空餘的時間。 我喜歡你的毫不掩飾。就算你撒了謊,連那個謊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謊,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無掩飾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興你是這樣的自私。 我想回來跟你說: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問你是否還會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說:「或者想一想,我喜歡你,但是你的脾氣……」 我笑了,每個人都在怨我的脾氣,原以為你會兩樣:豈知你並沒有什麼兩樣。 你沒有寫信給我。信箱總是空的。事實上我不想你寫信給我。我不大喜歡信,兩個人到了要寫信的地步,感情總已相隔很遠了。 你說你喜歡看我的信,我的簽名總是很大的,你說:像簽一張文件,黑字白紙,賴不了。事實上我的字很難看,只有簽名是熟練的,所以有機會表演,總是簽得很大,像一個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裡。 我問你:「當冬天來時,如果我還可以見到你,你會不會讓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裡?」 你轉過頭來,你說:「可以。」 「希望在冬天還可以見你,」我說:「我會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墜壞。」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見你,我會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裡子的袍子穿,把頭髮都藏在一頂帽子裡,扮小子給你看。我胖了這麼多,不知道還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會買冰淇淋給我吃? 你說你會常常買冰淇淋給我。無論如何我已經吃了很多了。 我愛上你大概是因為這些冰淇淋吧。我總想找一個藉口來記起你,或是忘掉你,你從來沒有叫我忘記你。我很高興。我情願你忘記我,那沒有關係,但是可別叫我忘記你。 我站在你背後。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為你可以看到我臉上對你的感情。我還是站在你背後好得多。 但是現在一切都完了。 「東京呢,你可喜歡東京?」你突然問。 是的,我說:是的我喜歡東京,因為東京也是一個開始,我喜歡東京,它常常下雨。雖然我一直沒買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們在雨中走了大概六個鐘頭,你可記得,我記得每一件事,買不到衣服並沒有關係。 當然我記得東京。我甚至偷了一輛腳踏車來玩。我一個人坐在船頭,我曉得你會出來,你還真過來了。在我旁邊坐著,不發一言。我裝著沒看到你。你是為了我才到船頭來的?我從沒問過。 但是我喜歡三藩市比東京多。 有這麼多花店,我想買給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給我如此的快樂,我應該還你以花,很多花。 我們還開車去三荷西。 你開了兩個鐘頭的車,我在你旁邊看地圖。(是的我喜歡三藩市。)我從來沒有看過公路的地圖,但是我沒叫你失望。你說:「你的記性好,幫我好好的看著地圖。」我很驚慌,我說:「我的天,我根本沒有記憶力。」「不,」你說:「你記性很好。」你的聲音很堅決。 但是我沒有讓你失望吧。 公路101南。 我們終於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辦得了事,而且我居然辦到了。連我都實在不相信自己。我記得我穿紅色的毛衣,黑褲子。這條褲子現在洗得縮了水,我在冬天再見你,恐怕要買一條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長褲總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貴。我會記得你說這個話的神情,真的,我會記得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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