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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沒想到我是一個這麼念舊日的人,別人送的花早已戴得凋謝,卻還覺香氣撲鼻,這麼有情有義,我飄飄然了,像所有人一樣,此類美德,我是很樂意加諸己身的。

  週末後珍妮告假到美國去,她有男朋友在那裡。

  她是否想嫁到彼邦去?且聽她娓娓道來:「你別說,也不錯的,生活簡單得多,大部分時間在廚房研究菜單,看看電視,一點是非都沒有,家家戶戶都那麼過。」

  確是人間蒸發的好方法之一,不過大隱隱於朝,真的想反樸歸真,在鬧市亦可以得道成仙,何需離鄉別井。

  我比珍妮大幾歲,道行自然高過她。

  她走之後我寂寞透頂,連個說絮語的酒肉朋友也沒有,只得專心尋找對象,放消息出去給朋友叫他們介紹,盡力解釋已有成家立室之念……又得四出相看,也忙了一陣子,吃飯喝茶坐船跳舞,無處不去,伴兒沒找著,差些成為交際花。

  原來要找個固定的男友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我大吃一驚,因同情自己,連帶同情全女類,因此,在服務店裡遇到鄭太太,竟沒有別轉頭。

  當時我低頭挑發飾,忽然聽見身邊有一把蒼老低沉的女人的聲音問售貨員:「給我看看那個粉紅色的。」

  誰,我好奇,誰那麼老還要粉紅色,當然可以說英國皇太后八十歲還穿粉紅。

  頭一側,見到是鄭太太。

  她看到我,略一猶疑,便朝我走過來,要大方便雙方大方,我抿抿嘴唇。

  「鄭太太。」我稱呼她。

  「別叫我鄭太太,我已不是鄭太太。」她黯然說。

  哦,終於離了婚了。意外之際,說不出話來。

  她打扮得更年輕,襯衫上都是小褶。每個褶上綴一隻小蝴蝶結,結中央釘一顆假珠子,腳上穿上十餘年前也流行過的白色花網襪。極濃的舞臺化妝,前劉海一絲一絲學小女孩。

  也好,忠於自我,老娘愛充十九歲半又怎麼樣,人各有志。我歎口氣,誰讓我沒有勇氣,只好眼白白的妒忌她,挑剔她。

  她說:「很久沒看見你,你氣色很好。」

  我說:「化了妝。」

  「沒有嘛,看不出來。」她一味客氣,「到底年輕,皮膚都不一樣。」

  此刻她的情緒應該好得多,事情解決之後,可以全心全意的醫治傷口,不必一直淌血。

  話終歸要進人正題,她說:「我真錯怪了你。」

  我假裝不明白:「沒有呀,你怎麼會?沒有的事,大家有點小誤會而已。」

  被人欺侮了,千萬別訴苦抱怨,佯裝什麼也沒發生過苦事放在心中,過後務必使她也不記得是否害過我,那就最理想。千萬別以弱者身分出現,弱者人皆踩之,不要給別人這種機會。

  「假如旭初真同你有什麼,我還甘心,此刻他越來越不象話,同秘書小姐混。」

  「鄭太太,也許你多心。」我反而調轉頭來安慰她。

  「他承認。」她說,「他什麼都承認。」

  啊,那就沒救了。

  「像他同你,我怎麼逼他,他都不肯承認。」

  我忍不住駭笑,逼,怎麼逼法,用酷刑,疲勞轟炸,哭,鬧,抑或叫親友來清算他?鄭太太苦笑,「這次完了,他完全不怕,晚上都不回來,我不離婚也不行。」

  「是幾時開始的?」

  「兩個月前。」

  「不,」我忍不住,「你見時開始懷疑他?」

  「一結婚就要留神,」她仍然堅持,「你不知道天底下有多少妒忌的人要破壞別人的婚姻。」

  鄭太太自己實踐了她的預言:一開頭就不看好這段婚姻,覺得危機重重,於是努力地防範錯誤,結果越做越錯,她修成正果:她一點沒有猜錯,這段婚姻真的不長久。

  真是悲劇,一直把丈夫當賊,老鄭終於沒有敢辜負她,他去做了賊。

  她感慨的說:「現在心死了,反而睡得熟。」

  我搭訕的放下手中的發飾,說:「我約了人,鄭太太,改天見。」

  她戀戀不捨的讓我離開,寂寞的人泰半不肯放開朋友。雖然我並不是她的朋友。

  這宗事件告一段落了。

  本來演第三者的我,角色已經完成。

  可惜呵,因為老鄭是個可愛的男人,有許多好處可容發掘。

  緣份是時間上的巧合,倘若我在此刻遇上老鄭,加上他擺脫妒妻的決心,可能會得開花結果。

  但是沒有,我與他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的時候,時機尚未成熟,一切就差那麼一點,當然我沒有大力爭取,也是主要原因。

  我與老鄭之間,到底有沒事呢?此刻想來,十分疑幻疑真,是一個妒忌的女人的想像?抑或咱眉目間確有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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